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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戒裁判 (完结) 作者:高木彬光-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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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子确实是这样说的。但事实本身不是这样,我在家里一直呆到半夜十二
点。”
  “但是,什么事物都有一个常识问题。说东条宪司觉察到被告和他妻子有不
正当的男女关系,于是以出差为口实,给他们以幽会的机会,然后再闯入现场,
抓住确凿的证据,这种心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实际上他没
有发现被告在他家里的话,恐怕不会发生致命的搏斗吧。比如,他说明一下计划
变了,改在明天早晨坐飞机出发,不是就可以把自己的真正意图掩盖过去吗?若
是一般人,一定都会这样做的。”
  “一般人会怎样做我不知道,但是世界上的事情不一生都是按照一般人的想
法去做的。
  ‘人行山路,花在暗处’,这是投机界的箴言。后来听了康子的话,我才相
信的确是这样。”
  “康子的话——是什么话呢?”
  “康子说,当时东条宪司醉得相当厉害。大概是不借点酒气不愿意亲眼看到
自已的妻子和别人胡搞的现场,他就是借着酒劲来的。康子问了声‘你是怎么
啦?’,他狠狠地骂了她一顿。‘你们搞的鬼名堂,我都知道。今天他有事来不
了,你一定约了他明天再来的。今天算他村田走运。’他不仅说了这样的话,而
且还说了些难以入耳的骂人的话。
  ”
  “他说了些什么难以入耳的话呢?”
  “这个现在我也不能告诉你们。”
  当然这又是在行使沉默权。但是,他为什么又一次重复“现在”这个词呢,
真使我非常纳闷。
  若是警察在私下调查,这样说还是可以理解的,可是现在是在法庭上,现在
不说,哪儿还有说明自己心境的机会呢?
  当然,以后还有上诉③的机会,但是第二审、第三审的审判,与第一审相比
要简单得多。到最高法院,只通过对案卷的审查就可以“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
上诉。
  为什么不趁此机会把想说的话都说出来呢?我当时对被告的心理和隐藏在后
面的百谷律师的战术是不理解的。
  
  ①《金色夜叉》是尾崎红叶作的小说,间贯一是该作品的主人。小说写的是,
间贯一的未婚妻鴫泽宫被富山唯次夺走了,后来间贯一成了高利贷者,想借助金
钱的力量向鴫泽宫和那个世道报仇的故事。——译者注
    ②内妻是夫妻已经同居但没有办理法律手续的妻子。——译者注
    ③此处原文是“控诉、上告”。日文的“控诉”是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
“上告”是对第二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日本的裁判是采用三审终审制。——译者
注
  第十二章
  这次裁判的紧凑劲儿,是很少有的。
  坐满旁听人的法庭又肃静下来,连咳嗽一声的人都没有。检察官和被告的可
说是白热化的对阵,在我的十年法庭生活中,也是很少见到的场面。
  “后来被告怎么样了?”
  “听了康子的话,我自己对东条也非常憎恨起来,想到杀了这样愚蠢的家伙
的康子是犯了罪,真把我气坏了。”
  “康子说是用什么方法杀死她丈夫的呢?”
  “她说她在盛怒之下,失去了理智,顺手抄起了一个青铜花瓶,狠狠地打向
东条的后头部。我在这方面不是内行,但后头部确实确有被打的伤痕。”
  “被告没劝康子去自首吗?”
  “劝是劝了,但康子说:‘去自首,还不如一死了事呢!’我在部队的时候,
也有过坐禁闭的经验。在西伯利亚收容所的生活,对我来说苦得就象地狱一样—
—不知别人对我当时的态度是怎么看的。当然,日本的监狱不能和那里相比,可
是我当时的心情是,只要别让我所爱的女人摊上这样的遭遇,叫我干什么都行。”
  “康子没有过自杀的表示吗?”
  “‘先杀了我,你也……’她说过这样的话,但是对我来说,连做梦也没有
想过杀死她呀!”
  “假如被告和这次杀人没有任何关系的话,被告不是可以马上离开那里吗?
至于康子以后的事,听天由命好了。”
  “道理可以这样说,可是我爱康子爱得要命,在这个关键时刻,把她扔下不
管一走了事,无论如何我是做不出来的。”
  “那么,尸体遗弃是谁提出来的呢?”
  “过了一会儿,我想起了自用车的事,就问她为什么在电话里特意叫我开着
‘自用车’来,这时康子叹了口气,只说了句‘没什么,是我当时忽然想到的’。
但是,当我进一步追问下去以后,才领悟到康子心里隐藏着一种进行尸体遗弃的
念头。”
  “被告没有阻止这种意图,而且同意她的想法,并且自己主动承担了这一任
务,是吗?
  ”
  “不说细节的活,是这样的。”
  “本检察官当然不相信被告的陈述,但是,退一百步说假定你的话是真实的,
当时你没考虑到你自己后来的行为将构成犯罪吗?”
  “我当然知道,这将构成尸体遗弃的事实。”
  “这个问题,当然耍由法院来认定,不是本检察官所能断定的。但是,只根
据这种行为就可能断为杀人事后伙犯,这一点被告当时知道吗?”
  “后来听律师说过。关于事后伙犯问题,要随对法律的解释而定。当我听到
对于有的人也可能做出这样判决的时候,感到非常震惊。”
  “这是在被告被捕以后的事吗?”
  “是的……”
  “你当时没有想到这方面的问题吗?”
  “没有……”
  “总之,被告决定进行尸体遗弃,就把东条宪司的尸体塞进了自用车中。当
时康子说什么来着?”
  “她大概是耽心万一被人发现,大声对我说:‘你醉得好厉害,可要注意
呀!’随后又把嘴凄近我的耳朵说;‘万一你出了事,我也不活了。’”“后来,
被告就自己把车开到了目黑,对吧?你当时没有考虑别的地方吗?”
  “因为事情万分紧急,也就没有考虑把尸体扔到什么地方合适。只是因为我
在那附近住过—段时间,地理比较热悉,我想从那里扔下点东西去,是不会被人
发现的。”
  “处理尸体有各种办法,例如拴上石头沉入河底,或者找个地方挖个坑把尸
体掩埋起来,实际上有不少办法可想,你脑子里没有闪过别的手段吗?”
  “完全没有去想。”
  “关于地点、方法,大体上你都对康子说过吧?”
  “是的,都对她说过。”
  “汽车开了多长时间?”
  “一点钟前后出发,因为是深夜,车辆稀少,没用上一个小时就到了现常”
“被告当时的心境怎样?”
  “用语言难以表达。”
  “被告在桥头停了车,把尸体扛上桥去,扔到桥下边的线路上了吧。当时是
什么心情?
  ”
  “这也是用语言无法说明的。”
  “尸体原来就穿着西服吗?”
  “是的,大衣是我们俩后来给他穿上的。”
  “衣服里的钱包、名片夹子等物,是被告掏出来的吗?”
  “不是,是康子掏出来的。她的用意可能是觉得这样一来,也许会被认为是
强盗干的勾当。”
  “后来被告怎么样了?”
  “我赶紧开车离开了那里,在半路上用公共电话给康子打了个电话,告诉她
进行得很顺利,并且告诉她,万一被警察看见可不行,我们暂时不要见面。”
  “康子说什么呢?”
  “她说一切照办。还说她自己也有舞台经验,不会做出可能招致小小警察官
怀疑的事情来的。我对她的话,只有相信。最后,康子悄声细语地用法语说着Je 
t'aime;Jet'aime;Que je t'aime,向我传来了表示爱情的喃喃细语,我就放下
了话筒。”
  我在嘴里喃喃地重复着Je t'aime;Je t'aime;Que je t'aime,虽然我的法
语知识贫乏得很,可这句话的意思我还懂得。
  “那是什么意思呀?”
  堂堂的检察官,法语一定会比我知道得多。他这样故意进行反问,与其说是
出自检察官特有的刁黠,倒不如说是想把人彻底整垮。
  “意思是说——我爱,我爱你。”
  “诚然,就是说你们非常相爰,相爱到甚至在刚刚干完杀人、尸体遗弃这种
残虐的勾当以后,马上就在电话里这样甜言蜜语,等到事情稍停下来以后,再恢
复那种不正当的关系。是这种打算吧?”
  “当时没想到这些。我是为了爱情,为了救我所爱的女人而犯了罪的。当时
我想,不管这种罪行被发觉与否,我们的恋爱算到此为止了。”
  “哦,那是为什么呢?按说,一起犯了罪的一对男女,越是相爱就越是亲密,
互相安慰,努力把罪孽忘掉,这才近乎人情。被告就对女人竟是那样无情吗?”
  “可是,在我们两人之间,眼睛看得见也好,看不见也好,躺着一个死人的
尸体呀!”
  这句话真叫人感到凄惨,旁听席顿时骚动起来,爆发出一阵咳嗽、叹息、狂
叫之声,整个法庭好象都在撼动。
  “打完电话以后,被告怎么样了?”连天野检察官都沉默了—大阵子之后才
说出话来。
  “我打完电话以后,径直把车开回家中,收起了车子,喝了威士忌酒。记得
一坛子酒几乎叫我喝光了,但没有醉得象平时那样厉害。我当时的处境,是骑虎
难下呀!就在那种心情支配下,陷入了犯罪的深渊,真是没有法子呀!”
  “现在先不谈有无刑事责任的问题,被告过去曾经不止—次地想过——这下
子会不会被投入监狱呢?这时的心情,比过去又怎样呢?”
  “过去我想,是自己的命不好,没有办法,由它去算了。可这次想摆脱也摆
脱不掉,于是揪着自己的头发哭了起来。”
  “这时候,没有想到去自首吗?”
  “若是我一个人犯的罪,按当刚的心情来说,我一定要去自首的。但是,我
若是为了解除自己良心上的谴责而去自首的话,结果就等于用我的手去掐康子的
脖子。这种事情,无论如何我是做不出来的。”
  “从那以后一直到第二次事件发生,你的日子是怎样过来的呢?”
  “可以说是没有心再活下去了。整天恍恍惚惚、呆然若失地虚度时光。这种
精神不振的状态,投机买卖是搞不了的。我说把全部的交易一律做个结束,洗手
不干了,这可是发自内心的话。”
  “你是不是起过拿着现款逃到别的地方去的心呢?”
  “这可一次也没有想过。我今后的命运,实际上已经完全系在康子这个女人
身上了。在东条宪司生前,我们一次面也没有见过。既然当时的现场没有被人亲
眼见,我想犯罪的事实是绝对不会从我这方面暴露的。当然,警察是一定要追查
康子的,康子怎样才能应付过去,是我最担心的事情。每天打开报纸看,对我来
说,真是难以忍受的痛苦。但是,完全没有康子被捕的消息。最初的一个星期过
去了,十天过去了,这时我想可能没事了。奇迹果然出现了吗?真是谢天谢地。”
  “从使用‘奇迹’这个词可以看出,被告是知道犯了这样的罪行是很少不被
发觉的罗。
  ”检察官赶紧这样叮问了一句。
  “是的……”
  “你认为过了十天、二十天、一个月以府,警察就全断念不再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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