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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天下之大不韪,其实质才是对贾家时运的一次大叛逆和大破坏。
早已经失去丈夫恩爱的王夫人,可谓是憋足这一口“更年期”的老来气。她违背了贾母的那种见怪不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雍容气度,一夜之间掀翻了荣国府的一口大锅,粉碎了这个家庭残余的人性与人气。
从此清平之气去也。告密攀咬之人得势,偷鸡窃狗之风大兴。花柳地,富贵乡结束了,遂变成了一座由恶毒妇看押的监狱。大观园从此人气尽失,鬼怪作祟。
奇怪,此事贾母倒没有后话,似乎也一直不知情。
笔者疑为,此处传书或有笔误与忽略。难道探春等竟无一人敢在贾母面前提及?晴雯死,贾母倒过问了一下,纳闷过。看来整场的风波是蒙在鼓里的,也无人敢去捅出来。
抄家之胆,揭出王夫人心中“权力至上”的自我感觉,其实表面软和的她,并没有把这个家的任何人放在眼里。
她一个二房媳妇,前面本来还放着大房,且又有老太太。为何竟如此放肆?
这是因为,仗着女儿元春的贵妃之势,炙手可热,仗着每月里进宫探视皇帝娘娘的待遇和方便,没有人敢于违她的命行事。贾母是不可能每月进宫的,全由王夫人独秉圣意了。
这些细节书中虽没有详说,而仅是宫中娘娘给家人送来礼物,各各分等一事,独偏袒宝钗,王夫人之作用,就昭然若揭了。元春至关心她自幼带大的宝玉弟弟和诸家事,垂问必细,指示必密。连给兄弟和妹妹们的礼品,都分了等级,一看就是王夫人心中的等级,通过元妃传达出去。
从宫中送礼将黛玉与宝玉隔开,而撮合宝钗与宝玉。宝玉已经生了疑。宝钗黛玉俱为元春的表妹,论理黛玉更亲些。贵妃如此偏向内家,姻缘之患伏于后也。
自从女儿才选凤藻宫,又得以不断进宫探视亲近的机会,王夫人的羽翼完全地硬扎。她要为自己的长期压抑复仇,要向那些平时目中无她的上上下下亮出威风。从元春口里出来的话,也是“次圣旨”了。这位失宠于丈夫、只能念佛自解的半老妇人,终于有了一个让众人不敢小瞧她的靠背。
探春在抄家之夜就悲伤地预见到:“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说着流下泪来。显然,对于这场抄家的主谋,她名义上的母亲王夫人,她的内心并无好感和亲近。她已经明白“生于末世运偏消”。
探春原是一个“补天”的人才。 她的确是一位巾帼才俊,不仅有实干之才,且有远虑之见。贾府上所有这些男人,谁能比得过?太虚幻境中薄命司册子上说她“才自精明志自高”,是有其事迹映证的。
贾府大抄检后出现了末路之势。令人联想起,这中国社会亦有如一座大观园。一旦干起文化自毁来,总能超过外敌入侵数倍。那八国联军和英法联军甚至日本人抢不到烧不到的文化珍藏,都被知情知里的内部人抄将出来了。正所谓比外头人干得还彻底。
在警幻仙境中,探春的册子上是一首“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此是点睛之笔,表明在探春内心深处的骨肉之情,骨肉之痛。
谁是她的骨肉,自然是赵姨娘与贾环,而不是王夫人之类。
赵姨娘连个正牌的母亲资格也没有,但她却是“骨肉”,用她的话,探春是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贾环也无疑是更亲于宝玉的。不是因为探春为宝哥哥做了一双鞋,就可以界定亲疏的。
所以“分骨肉”所指,“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所指,以及清明的泪水,千里外的遥遥梦思,都针对“骨肉”,都是为了对自己生母和胞弟的牵挂和为当初硬起心肠的愧悔。
她的生母兄弟内心中,仍然窃以为探春将是可以依靠的。从赵姨娘的吵骂中可知,她以为可以沾光,却相反。而即使外人也体谅得出来,探春焉知不是存了“先站稳了自己的位置才能顾及他们”的苦心?
在高续本中,写探春被贾政许给海边人家,赵姨娘闻之则上门讽刺。此为败笔也。要知道“分骨肉”即在眼前,正是母女真情毕现时。赵姨娘心中的依靠将失。爱女探春,这惟一能够给她争面子的女儿要被送上长路远门,不知何日相见。悲恸之情嘴拙难以表白。一反平时滔滔口舌。
而探春将走,第一牵心挂肠的也只能是母亲和弟弟。
此正有一场好戏可写。岂能是“照前面的葫芦画后面的瓢”?依然母女不露真情,还是赵姨娘对探春嘲讽如昔?高续本差矣!
高续本的一大得意之笔是这“照葫芦画瓢”,而最大的败笔也在这“照葫芦画瓢”上。人物的关系老是重复,抄袭前面情节,却不知曹雪芹的笔意关键在变。一个“幻”字,一个梦境,早就拟定了这变的格局。
高鹗却常常只能一条路跑到黑地写人物,写事件,所以魅力大减。令人有狗尾续貂之叹!他没有看到在骨肉分离的时刻,探春与她母亲兄弟间的真情,将会奔流而洗涮旧日的扭曲。
“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高本又改其“江”为“海”,亦不合原著。
探春是曹雪芹笔下“女子有其才不能伸其志”的一个抱屈形象。理家,让她小施展。远嫁,让她长抱恨。有后续说,探春远嫁后帮助丈夫立业之类。曹雪芹明明说:“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哪有“立业”之说?
探春曾经抽得花签,上说:“命中该得贵婿”,是何贵婿不知,但是肯定嫁出去后,结局不错。贵婿的结局是得了,但内心的痛苦思念与悔恨却永远相伴着这位庶出的贵族小姐。
对愚母弱弟的思念与负疚永远追随着这位尊贵的三小姐,今生她终未能再有机会来报答这骨肉相连的恩情。
玫瑰花儿的刺首先是戳在她自己的心灵深处的。
曹雪芹正是以如此深刻复杂真实的人物关系,来揭示封建礼教下的非人性,封建伦理的不道德本质的。
湘云与侠妓
湘云与侠妓
忽然联想到,在史湘云的身上似有秦淮名妓柳如是的影子。
柳如是在秦淮诸名妓中,以奇行卓节著称于世。在当时的“秦淮八艳”中,柳如是并非美貌若仙,她“为人短小,结束俏利,性机警,饶胆略”。她是以其才华、豪侠,甚至颇有男子气度的一种刚劲风神,令众人倾倒的。
可以说,柳如是独树中国女性的阳刚之美一帜。
柳如是后来嫁给名士钱谦益。钱对其身世曾有过推测,他认为:柳如是过目成诵且肤色白皙,必生于书香门弟,幼时不幸为歹人所掠,沦入青楼。
此说也恰与《红楼梦》中湘云后来从豪门“流落在烟花巷”的际遇相映。
《红楼梦》曲子《乐中悲》说史湘云:“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风光耀玉堂。”
柳如是的传记说她初访钱谦益时:“幅巾弓鞋,著男子服,口便给,神情洒落,有林下风。”清代并有她的男将小影。画像上恂恂一儒生也。
大凡女子要突出她的尊严,强调平等,总有些独行特立之举。穿男装是一种选择。西方女性解放的先驱有乔治·桑,用男士名,着绅士装。著名的勃朗特姐妹也是以男士名字发表作品的。
中国古代倒还没有限制女子的作品署名权。但是有礼教约束,女性的作品不能越出闺阁流传于世。
《红楼梦》中,有史湘云“好扮成小子”,令得贾母看花眼,将他当作宝玉的描写。第十九回黛玉对她的男装评说道:“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他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装出个小骚达子来。”……众人都笑道:“偏他只爱打扮成个小子的样儿,原比他打扮女儿更俏丽了些。”
柳如是嫁与钱谦益时,正值其仕途失意,又遭丁丑狱案的一番折磨。正退居乡间咄咄书空之际。
《红楼梦》曲子说湘云是:“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按原著之意,她应该是嫁给落魄了的宝玉。
柳如是虽身落风尘,在择婿标准上,对“膏粱纨绔”与“幸窃科第者”,她一律看不上,提出“唯博学好古,旷代逸才,我乃从之。” 那蔑视科举,天性纵然的宝玉也可谓一旷世奇才。
柳如是先后以杨、柳为姓。
看《红楼梦》第七十回“史湘云偶填柳絮词”,湘云曾作有一首非常别致的《如梦令》:“且住,且住,莫放春光别去。”
至于她眠芍药,割腥膻,月夜联句,皆名士所为,而非一般闺阁风气。总之,湘云给人的感觉是名妓随名士的不修边幅,追求个性的风范。
湘云侠义,中秋独陪黛玉,劝解其悲凉。自己其实身世相类,却说这时候“想上船吃酒”。也呈现出闺中少见之自由气度。
看一段描写,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衤因”:
众人……都走来看时,果见湘云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掉在地上,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蜂蝶,闹嚷嚷的围着他。又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众人看了又是爱,又是笑,忙上来推唤挽扶。湘云口中犹作睡语说酒令,唧唧嘟嘟说道:“泉香而酒冽……
少女柳如是,则常与一般忧国忧民之士,且是“雅好谈兵者”同游,诗歌唱酬,吊古思今,作长夜饮。其情怀开阔宏大,旷代少有。时人有文字纪云“凡所叙述,感慨激昂,绝不类闺房语。”
令人联想起《红楼梦》上第四十九回“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宝钗评湘云的话:“我实在聒噪的受不得了。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一个香菱没闹清,偏又添了你这么个话口袋子,满嘴里说的是什么:怎么是杜工部之沉郁,韦苏州之淡雅,又怎么是温八叉之绮靡,李义山之隐避。……”
第三十七回“蘅芜苑夜拟菊花题”,史湘云穷而不失其趣,还兴致勃勃要办菊花大会,后来在宝钗的实物赞助下,成功地请完合府上下女眷吃螃蟹宴,然后雅人留下作诗。
此回令人赞叹。以宝钗之家当,可谓是有其力而无其意趣。湘云则一派豪迈,一无所有,却要大请客。此番举止,此番邀请,又岂不是带有名士和侠妓之风?
《红楼梦》上第三十一回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留下伏笔,写宝玉得到佩物金麒麟,而另有一只雌性麒麟却是由史湘云佩带着。
这两只麒麟俨然是一对信物,并且原属于史家。此伏笔一是溯前,伏贾母与张道士当年有麒麟传情之过节。一是预示后面,伏宝玉与湘云终当会合成双。
而柳如是在嫁前有多恋之史,其中一位名士李存我曾赠与她玉篆“问郎”一印。柳出嫁后,有当众将此信物送还李之举。还其情缘。可见当年人们对情爱信物的重视。
书中湘云毕竟贵族女,比柳如是更娇憨和天真烂漫。
这个光辉特异的形象,可惜在高续本的后四十回中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