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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迪追蓝蓝,也并不是那么顺溜的。蓝蓝比吴迪小七、八岁,到旅行社的时候,还不到20岁。那时她刚从一所职业学校毕业,虽稚气未脱,但已有些小女人的小精明了。吴迪有事没事地往旅行社跑,去旅行社比我还勤快。他坐在我的位置上,常常给一帮小姑娘讲人生,讲理想,偷偷给蓝蓝讲爱情,俨然一个人生导师的姿态。开始我并没有把吴迪的导师行为当回事,还以为他是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没想到他另有所图。后来,蓝蓝很有组织观念,把吴迪的不轨想法向我作了汇报。我没怎么“保护”她,也没说吴迪的行为有什么不合适。我对她说,你自己要把握好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前面的一句话,蓝蓝愿意听,关键是后面的那句话,什么失足不失足的,让她很迷惑。她说,我可没打算失足呀。为了显示年长者丰富的经验,我还自以为是地向她灌输了“要走好人生第一步”的理论。我模棱两可的说教对蓝蓝小姐没起到丝毫的作用。她最后笑了起来,说,你的口气怎么像我老爸。我当时一惊:如果我追这丫头,肯定没戏。
那段时间,我喝了吴迪的不少酒,他辛辛苦苦用文字换来的银子都被我们喝掉了。我们喝着喝着,吴迪就向我提出了要求,要我把蓝蓝约出来。我知道,蓝蓝的父母知道有个比他们的女儿大许多的男人在追蓝蓝,反对的立场非常坚定,决不许蓝蓝和吴迪接近。所以吴迪那时常常喝得大醉。我竟莫名其妙地陪他醉过好几回。喝醉后,我对他说,你真柔弱,对女孩下手要重点,不信她不跟你。可酒一醒,吴迪就丧失胆量了,要我给蓝蓝打电话,约她出来。这样的事,我作过好几次,后来连我也不敢打电话了。开始,我可以找理由,说旅行社有生意要应酬,要她出来“公关”,她老爹老妈自然放行。后来,她父母对我的行为也产生了怀疑,旅行社生意没做成一笔,哪有那么多的酒场要应酬,可能怀疑我这老板也在打蓝蓝的主意呢。
吴迪苦苦地追求着,直到旅行社关门。蓝蓝闲在家里,反而给了他更多的进攻机会,白天他常常去蓝蓝的家里找她。那时,她正苦闷着,有个人陪她说说话,也没什么意见。后来,吴迪给蓝蓝联系了一家私人幼儿园的工作,待遇和条件都不错。后来他们把感情培养好了,也不请我喝酒了。再后来他和蓝蓝结了婚。他们结婚,我离婚,时间只相差一个礼拜。
吴迪说,你还把周小雨泡着?
谁泡谁?难说。唉,我和你不一样啊。
找个良家妇女把婚结了吧,把心泡花了,事儿就难办了。
在他的眼里周小雨跟个“鸡”没什么区别,这一点令我反感。我有点生气地对他说,周小雨即使过去当过“鸡”,她现在跟我,我也愿意。我觉得她和一般的女孩不一样,我们相处毫无什么负担,包括感情的负担。我现在害怕感情,更害怕结婚,周小雨对我就没有这样的负担。
吴迪说,那你们总不至于就这么长久地泡着吧。
我感到婚姻的确可以改变人的观念。现在我听吴迪的话,总不顺耳。我还发现,婚姻的最大好处和最大坏处,就是要使你循规蹈矩地活着。既然我不想循规蹈矩地活,什么好处和坏处对我来说,都已毫无意义。
我说,什么泡着泡着的,你现在不也泡着嘛。
周小雨从不说“泡”,她说“偷”。“偷”有激情,而“泡”久了,会发酸,像泡黄瓜。
在蓝蓝的眼里,我跟坏人没什么区别。
我问她,坏人的标准是什么?她想了半天也没说出口。
我说,你尽管往坏处说,没关系的。
她说,没什么标准,坏人就是坏;而好人是有标准的。
我接着问,那你说说好人的标准嘛。
好人的反面就是坏人嘛。她的思维还真是幼儿园的思维。
她终于说了,不泡妞的男人就是好男人。
我说,这好人的标准实在是太低了。
我仔细一想,又发现这标准很高,你想想现在不泡妞的男人还有几人呢。
接着我讲了个一个公论的好人泡妞未遂的故事,把蓝蓝逗得大笑。显然这个故事相当精彩,但是,即使讲得再精彩,我也不能用这样的故事来阐明什么是好人和坏人的观点。蓝蓝小姐的标准自然是用不得的,否则这世上就实在没什么好人了。幸好,我没有与她作更深刻的探讨,要不她又会重复那些单一而混乱的观念,尽管我想说的是还只是些常理。当我们以单一道德的准则来判断什么的时候,就会产生更大的偏差,甚至错误。道德有时使你对世界的判断产生虚幻感。
蓝蓝的判断代表了道德虚幻的力量,所以她适合当幼儿园里的阿姨。
第27节:一个想强奸这个世界的杂种
回想我退守在“碉堡楼”里的日子,我以为我从内心的混杂中彻底解脱了,以为远离了世俗,就能更好地回归自我。实际上,我根本就没远离什么。我过去是在某种不真实的现实中横冲直撞,根本就没进入实质实在的世界,只是枚顺着时间的流水往下飘的叶子;或者说,我漂浮在时间之外,时间显示的仅仅是我的躯体。用一句通俗的话说,我仅仅是个行尸走肉。我对这个词并不反感,我反感的是我常常被一些精神上的东西弄得一塌糊涂,还认为自己很高雅。这种愚妄令人好笑,用现在的流行说法叫傻B。
我的确有过高雅的时刻,那是在我爱着的时候。我的灵魂像一团气体,在空中升腾,我的所作所为完全不受自己支配,而是任凭自己飘荡在这团气体中,像云朵浮在空中。我的力量像是从石头里冒出的火,我的爱是从青春的舌苔里分泌出来的物质。那时,我爱着叶雯。我用爱的眼神,爱的皮肤,爱的心血,爱的身体触摸着世界。我感到,这个世界不够我爱,叶雯的皮肤不够我爱,她柔弱而寂静的心不够我爱。我的爱换来更大的爱,像整个宇宙的气体。
爱是一场巨大的幻灭,它暗藏着的残忍使你死去活来地改变着什么。叶雯也成了我灵魂的地狱。
几年来,我真的仿佛在地狱里活着,岁月一下子就把我变得落泊和腐烂了。我连心痛的感觉也没有了。我有时连自己都感到吃惊:我怎么就活成了这样,像一粒尘埃,漂浮在空气稀薄的太空。
一堆的行尸走肉,我就混在这一堆中。我的内心为何难以抵制这种腐朽。我在爱吗?我为何还在写作,为何这样的写作不能给我持续的安宁?为何我越来越麻木,在一堆破碎的美好中黯然神伤?
他妈的!一晃我都30多岁了。这让我在吃惊之余,有种不堪回首的深深的伤感。在这个腐烂的城市里,我人模狗样地活着,也混在那一堆人模狗样的群体中,耗损着生命。其实我讨厌这一切,讨厌这个毫无激情和情趣的城市,讨厌那些令我生厌的面孔。
我是什么?是一个隐藏的另类?我知道,我是我自己内心和精神的疯子,爱和恨混合的疯子,一个想强奸这个世界的杂种。我的心血,我的一肚子的杂碎,我的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敌人,我的内心的歌唱,我的血脉里流动的那种纯净的美丽,我的伤心,我的欢乐,我的天生悲愤,我的眼泪中的诗稿,我的皮肤和骨头里的伤痕……这一切都将把我的命杀掉。我活了这么久,还没有把世界看清。我真的是个让自己也让别人厌弃的孬种,一个烂货。我连做一个坏人的勇气也没有,我表面上笑嘻嘻地与人打交道,实际上心理有种反感。我已经太累了,狗杂种们!我要抛开我讨厌的一切。我活我自己,我爱我恨我痛楚我悲伤我活我死,我活我自己。
我常常在酒中反思自己,臭骂着一切。我不管身边是些什么人,不管你是市长,还是什么狗屁名人,还是一个假模假样的朋友,只要我喝醉了,随时都可能找到开骂的借口。我像一条疯狗,咬着谁就是谁。我可能没有任何理由,也可能是我憋着的心几乎快要爆裂,酒精像燃烧的火引爆了我。
我的确骂过一些令我不舒服的家伙们,他们居然比我自己还要该骂。
以我骂过的一个浑身冒着虚荣、酸腐气的家伙为例。据说他是个美术界的名人。我骂他就很有理由。那天吴迪喊我去喝酒,我和一群似曾相识(可能在电视上或什么场合见过面)的文艺界的名流坐在一起。开始心里本来很平静,在这样的酒场喝几杯酒了事,又不是什么太熟的朋友,套什么近乎呢。可几杯酒下肚,我就有点不适了,感到气场有点不对头。有两个家伙,老是在互相吹嘘着,作出旁若无人、惟我独尊的架势。我的心里顿时发堵,那一副嘴脸让我感到厌恶。我闷头独自喝酒,试图压抑自己恶心的感觉。没想到有个傻B在我恶心的时候又开始自我吹嘘了,并且吹得实在有点肉麻,说什么他有张得奖的油画,有个港商出20万港币要买,但他没卖。我一听就感到这话太虚假,因为,据我所知,这家伙的画根本就上不了档次。我实在忍不住了,端着酒杯调戏了他一句,X大师,你怎么不卖呢,我看你比我还穷,也没感到你有好高雅。你今年有多大了,怎么跟一个小傻B没啥区别。他突然涨红着脸,张着嘴,不知该说什么。可能是我戳到了他的痛处,一分钟过后,他才恍然地说了一句:咋的?得罪你了?我说,没得罪我,但严重影响了我的食欲,你不觉得吗?你即使得的奖再多,我感到你还没活明白,因为你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你居然在一个山沟沟城里混成一个大师级的人物了?
那家伙有点恼怒了,说,这人是谁?怎么没听说过这个人?然后他故作镇静地朝左右望了望。我端着酒杯,用鄙夷的眼神望着他说,还需要你在乎我是谁?他妈的!然后我把酒一口喝了又说,我没文化,更没你有出息,但我感到我比你更像个人。那个家伙张嘴结舌,眼睛发直,看到我发红的眼睛也不敢再言语什么了。一桌人也傻了眼。
吴迪怕我闹出什么事,把我从酒桌上拽走了。我一出门,又把吴迪骂了一顿。我说,你也跟一个傻B没什么区别,这么高雅的酒你也敢喝了?你不觉得和这些人在一起感到恶心吗?吴迪拉着摇摇晃晃的我说,我害怕你砸杯子,我也讨厌这些所谓的大师级人物,你就不能冷静点。我说,我还想砸人呢,我没你的脾气好,你他妈可以唯唯诺诺地活,我不行。再说,我又不想混进那个像毛缸一样臭的艺术圈子里去。
第28节:红灯区
华灯闪耀的街头,弥漫着腐烂的气息。我和吴迪摇摇晃晃地行走在马路上,用醉眼扫描着的世界变得虚无起来。那些酒足饭饱的男男女女在夜晚的灯光下,像些刚刚醒来的、精力充沛的虫子,光鲜的外表像闪耀着的甲壳。
我看见一个大腹便便的家伙,左边夹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右边夹着一个妖艳的女郎,正往一辆富康轿车里钻。我看着有点面熟,走到车前,朝里望了望,一看,这不是消协的张辉吗?我朝他圆乎乎的脸笑了笑。他马上反应过来,从车窗里伸出手和我握了握。
最近在忙什么呢?
没你忙,你才真正是日理万(鸡)机啊。
你回去吗?要不要我送你?
免了免了,我们还有点事。
我又朝车上的时髦女郎瞅了一眼。张辉马上对我说,这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