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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首领留下的人员应该都是佣兵团里面最精锐的士兵了吧?这枪打的真准,邓杰跑了不到五公里距离,身上已经被子弹擦伤了好几处了。要知道邓杰什么体质,什么速度?那群追兵好像知道邓杰下一步将怎么跑一样,他们开枪根本就不瞄着邓杰打,邓杰的每一次转弯,简直就像自己撞向子弹那样。
邓杰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直在猎场上被猎狗们追逐的兔子,不得不亡命逃奔,一旦停下来,就有可能被这群追在后面的猎狗追上,那么等待自己的绝不会是什么好下场。问题是兔子比自己也要幸运一点,最少追兔子的猎狗们不会用各种武器向兔子射击,如果那样的话,多少兔子也死光了,而自己后面这群可是全副武装经验丰富的战场之狼们。
佣兵们也很佩服世界第一杀手修士的能力,这家伙简直就是一只狡猾的兔子。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能够跑得这么快的家伙,现在最少跑了五公里了,全副武装的佣兵们多少都有些喘息,但是看在前面猛跑的修士,居然还是精神奕奕,看他一边跑一边左顾右盼的样子,似乎还想找地方躲起来一样。而且最可气的就是这家伙似乎越跑也有精神,眼见着距离正在逐渐的被拉大,如果一直这么跑下去,佣兵们很可能被修士甩掉了。
一个聪明的佣兵眼睛瞄到了街道两边停着的汽车上,忽然一声大喊:“开车追他!”然后首先用枪托打碎了一辆汽车的车窗,跳进汽车发动起来开上街道。
佣兵们这时候都恍然大悟,跑什么劲儿啊?旁边到处都是汽车,开车追不比跑着强?真是被那家伙气糊涂了。于是纷纷停住脚步,砸碎车窗玻璃,发动汽车开始开车追邓杰。
邓杰也是只顾着逃跑,根本就忽略了街道两旁到处都有汽车的这个事实,在他眼中,后面的追兵已经无限放大,大的超过了汽车。直到后面传来枪声和汽车的声音他才幡然醒悟,街道两边不都是汽车吗?早就应该想到开车逃跑,那就不用这么累了!
不过现在明显的去开车时间上是来不及了,汽车的声音越来越近,子弹也开始密集的从自己身边掠过了。邓杰心里也是非常的着急,血族的能力在白天会减弱很多倍,只能强壮自己的身体而已。如果是晚上,邓杰不介意使用血族的能力给后面这群人制造点麻烦,虽然说全歼对方是不可能,但最少能让对方不敢轻易的追赶自己。
一边跑一边左顾右盼,邓杰的两只眼睛都快变成灯泡了,终于让他发现了一条汽车不可能通过的小巷,虽然说两边的楼房都被炸塌了,但是跑过一个人还是很轻松的。邓杰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宁可在这条小巷里面碰上地雷,也不想被背后那群佣兵用枪打成蜂窝,于是他一个九十度的直角转弯,一阵风似的冲进了小巷。
钻进小巷,邓杰踩着断裂的楼板跳上废墟,在废墟之间飞快的穿行了一阵,听到佣兵们的喧闹声离自己越来越远,他才找了一块从空中也看不到自己的角落里靠着墙坐了下来,开始整理自己的身体。
佣兵们看到修士以一种不可能的角度正在直线运行忽然直角转弯,也没有想太多,到了那个位置直接漂移九十度踩油门。汽车哐的一下撞在了小巷口上,坐在副驾驶的佣兵哗啦一下穿破前窗飞了出去,一头扎在废墟上抽搐了几下就断了气。后面的佣兵们纷纷急停,跳下车冲进小巷,眼前已经没有了修士的身影。
佣兵们警惕的两人一组间隔两三米端着武器开始仔细查找周围,修士是杀手,如果说一群人能看到他的情况下,他这个杀手没有太大威胁,但是如果他藏起来,那么这一群人都有危险。这里是一片废墟,杂乱无章,如果说最好的狙击阵地,莫过于最乱的地方,眼前这里就是最适合狙击的地方。
这里应该是一片居民区,错综复杂小巷就像蜘蛛网一样四通发达,连往不知名的地带。到处都是破损低矮的小楼,经过了战争的洗礼,这里现在变得更破了。木质的窗户耷拉在窗台上,风一吹发出干涩的吱呀声。不知道是谁家的被单,依然还挂在阳台上,奇迹般地只被打了几个破洞。街道上到处都是废纸瓦砾,风一吹,漫天乱飞,周围死一般的寂静。
佣兵们完全失去了修士的踪迹,只能五到十人为一个小组的分开进行搜索。现在,所有人都没有了当初追修士的那种狂妄了,谁也不知道修士携带了什么武器,但是很明显,他不可能在这里使用那支大口径的狙击枪。但是谁又知道修士带了别的什么武器呢?佣兵们不害怕顶在脑袋上的手枪,因为即使顶在脑袋上,也有机会逃脱。但是藏起来的枪手,那才是最可怕的敌人,因为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子弹从哪里飞过来。
邓杰躲在一座看起来还算完整的,前后被一枚炮弹贯穿了的小楼里。在直角转弯的时候,一发子弹穿过了他的小腿,幸好没有打中骨头,不然就没办法跑了。他现在正龇牙咧嘴的用小刀给自己开刀取弹头,虽然说混合了人类和血族的身体不是很在乎这种程度的伤害,但是子弹这玩意儿卡在肌肉里多少有点不习惯。如果不取出来,那么行动的时候可能就会因为这一枚小小的弹丸导致出现误差而挨上更多的子弹。
说不疼那是假的,邓杰虽然是混合体质,依然疼的冒出一头的冷汗,不过还好,总算是把那个讨厌的子弹头给挖出来了。这玩意儿高速旋转完全破坏了肌肉的纤维组织,它停留的地方肌肉已经被绞成了一团乱麻了。邓杰无奈的把这一团肌肉全部给剜了下来,然后催动复生的力量重新让这块肌肉长会原样。
空中忽然传来直升机的轰鸣声,邓杰赶忙缩到被炮弹贯穿留下的大洞旁边微微的探头向外看。两架雌鹿武装直升机从空中掠过,在这一片不断的盘旋,飞机上的机炮黑洞洞的不断旋转着,随时准备开火。
“惨了,他们居然动用武装直升机进行大面积的搜索,这下可倒霉了。”邓杰彻底晕菜,看来想逃出去要费点事儿了。
第十六章:习惯
邓杰缩在墙根,嚼着巧克力抱着水壶苦苦思索怎么能够不惊动所有人的情况下安全的逃离这里。看来不管是哪一个国家的政府都是不可靠的骗子,不单单是美国人是骗子,就连这个小小的地图上几乎找不着的小国家的政府都这么不可靠,说好的安排的有车有飞机的,那些东西都在哪儿?
邓杰看了看自己的小腿,那上面的枪洞已经长好了,可是再看看自己背包里面的食物,也所剩无几了。血族的康复能力并不是没有代价的,大量的摄取高热量的食物才能换来细胞的快速分裂,细胞的快速分裂就是血族再生能力的奥秘。幸好人类尚未研究出来为什么血族可以加速细胞分裂而不至于让自己快速的衰老而死,血族也从来没有泄露过这个秘密,血液含的热量是最大的,这也是为什么血族要摄取大量的血液的主要原因。
又一队佣兵从楼下经过,没有人抬头看一眼这座看起来还算完整的二层小破楼——是个狙击手都知道,越是破烂的地方越适合隐蔽,那些完整的楼房是让那些被狙杀的目标住的,不是狙击手住的,这是常识。而邓杰偏偏就藏在看起来最明显的地方,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可能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也是常识。
不管是人类还是别的什么种族,最危险的敌人不是敌人,最危险的敌人是寂寞和焦虑。一个人在到处是敌人的地方呆着,不敢露头,因为一不小心就会陷入被敌人群追的可能之中。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是安全的,在哪里是安全的,经常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有可能会出现幻听或者幻觉,这是因为焦虑,精神压力过大造成的精神崩溃。
邓杰并不是不存在这种感觉,只是他知道这种感觉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所以他尽力的压制着自己的思想,尽力的忘记寂寞和焦虑。他躺在地板上,该死的高温让即便是阳光照射不到的房间里面的地板也没有一点凉爽的感觉。他开始计算佣兵小队的巡逻时间,雌鹿直升机的往返时间,努力的忘掉寂寞,努力的不去想那些政府军许诺的汽车和飞机停靠点。
有的时候人不能有希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当你抱着莫大的希望去认真的做一件事的时候,也许不能得到你预想的结果,你会很失望。但是真的不抱任何希望去做,有可能命运会给你一个让你完全意想不到的礼物。这点尤其在战场上特别实用,往往贪生怕死的士兵是死的最早的那个。一副豁出去了的样子的士兵,如果他的胆量够大心够细的话,总能活到战争结束或者有人来接替他的位置,无数的战例证明了这个看起来完全没有科学道理的真理。
邓杰不幻想会有人来接替自己,事实也是这样的,一个孤独的杀手怎么可能有人来接替他?
“也许应该改行做个佣兵试试看,那样最少还有人可能会考虑找找自己,或者,接替自己的位置。”邓杰听到雌鹿又一次从自己所在的小楼顶上飞过,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又微微探头看了看下面的巡逻小队想着:“十五分钟,每次都是,和小队巡逻的时间前后相差五分钟,看来佣兵们正在渐渐的走近一个习惯里面去。”
战场上永远不要有习惯,一旦有习惯,那就意味着你将被敌人摸清楚你的规律,但是这个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相当的有难度。佣兵们都是从军队里出来的家伙,不管如何改变,几年的军旅生涯已经在他们身上扎下了根,或多或少的都会在潜意识里面继续遵从军队的教导。
举个例子来说,一名经常在战场上穿梭的士兵,即使退役之后,一旦拎起步枪跑步的时候,总是会自觉不自觉的微微的弯曲自己的膝盖,让自己成为一个猫腰前进的状态。这不是什么别的原因,而是战场上的经历在他的潜意识里面已经给他刻上了一旦拎着枪快速移动的时候就要这个姿势,这个姿势可以让自己在战场上的目标变得更小更不容易被击中。
一名没有上过战场的士兵拿起步枪是不会这么做的,他会把步枪背在肩上或者横在胸前。但是他的脚步你会看得出来,永恒的固定的间距,固定的频率,固定的手型。这种情况被称为习惯,所以为什么当过兵和没有当过兵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这就是原因,军队把它的内容刻在了每一名士兵的骨头上。
佣兵们也是如此,虽然现在是在抓一名杀手,但是长达半天的来回巡逻,他们已经无意识的开始像在军队里面进行巡逻任务那样,开始固定时间巡逻了。虽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点,但是他们的身体正在执行潜意识给大脑发布的命令。这对于邓杰来说,就是一个机会。
五分钟在平时的生活中可能不算什么,只是几口饭,一段电影或者电视的镜头,一首歌曲的时间又或者是无聊的时候看着天空大脑一片空白的时间,短暂的不起眼的一段分针和时针形成的一个十度的角度而已。但是对于一名士兵,一名在于战场上急于脱困的士兵来说,五分钟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
五分钟的时间可以埋下十几枚地雷,可以打出去一千多发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