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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上治上缓。缓者气味薄。能达其表。剂小服而频。食后。使气味能达表。达表。上。
故曰
肺。气 石膏(辛) 血 黄芩(苦)
肾。气 知母 血 黄柏
地骨皮。泻肾火。总治热在外。地为阴。骨为里。皮为表。
牡丹皮。治包络火。无汗而骨蒸。四物内。加上二味。治妇人骨蒸。
知母。泻肾火。治热在内有汗而骨蒸。
卷五方脉药性总论
论用药
属性: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
者本
中经
愈
合七百三十名也。凡药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者。宜合用一君二臣三佐四使。又可一君三
臣
使
须
辛
新
制
烦
气
诈
之
处
此
凡紫石英白石英朱砂雄黄硫黄等。皆须光明映彻肌理鲜净者为佳。不然令人身体干燥。发热
口干而死。凡草石药。皆须土地坚、实。气味浓烈。不尔治病不愈。凡野狼毒枳实橘皮半夏
麻黄吴茱萸。皆欲得陈久者良。其余惟须精新也。
卷五方脉药性总论
论合和
属性:问曰。凡合和汤药。治诸草石虫兽。用水升数。消杀之法则。云何。答曰。凡草有根茎
枝叶
者福
然后
诸经
病。
脏。
之。
碎如
以水
破心
乃服
干枣
尔完
不
汤成
不
更
其
不尔
茯苓
葱白
去毛
药补
之。不尽者更以酒渍。经三五日乃出更晒微干捣之。须臾悉尽极易碎
南茵芋藜芦皂荚之类皆炙之。而枳实去穣。藜芦去头。皂荚去皮子。
则有势力。凡汤丸、用天雄附子乌头乌喙侧子。皆 灰炮令微坼。削
附汤、及膏酒中生用。生亦须削去皮、乃秤之。直破作七八片。凡半
云、十洗四破。乃称之以入汤。若膏酒丸散。皆 灰炮之。凡巴豆去
仁杏仁葶苈胡麻诸有脂膏药。皆熬黄黑。别捣令如膏脂。 视泯泯
中。合研捣令消散。乃复都以轻绢筛之须尽。又内臼中。根据法捣数百
者。并捣破。凡用麦 曲米大豆黄卷泽兰芜荑皆后炒。干漆炒令烟断
用熟。艾者先炒细擘。合诸药捣令细散。不可筛者。内散中和之。
鳖鲛鲤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蛇蜕乃微炙。凡用斑蝥等诸
桑螵蛸中破炙之。牡蛎熬令黄色。僵蚕蜂房微炒之。凡汤中用麝香犀
须末如粉、临服内汤中、搅令调和服之。凡丸散用胶。先炙使通体沸
处。更炙之断。下汤直尔用之勿炙。诸汤中用阿胶。皆绞汤毕内汁中
凡用蜜先火煎。掠去沫。令色微黄则丸。经久不坏。掠之多少。随蜜
弥佳。凡丸中用蜡。烊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丸。汤中用饴糖。皆汤
临熟下之。凡药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汤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
不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之。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
一分。四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
两。今根据四分为一两秤为定。方家凡
三种五种。皆悉分两同等耳。凡看古方类例。最是朝代沿革。升合分两差殊。数味皆用分两。
不足较也。第中间有用升合
难明。今以钱谱推测。粗定
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
观今之尺数等不同。如周尺八尺。京尺长一尺六寸。淮尺长一尺二寸。约尺长一尺二寸
五分。并一小尺为率。小尺既自三微起。却自可准。唐武德年铸开元钱八分。当十二钱半得
一尺。排钱比之。十二个已及一尺。又不知唐用尺。顾汉唐龠量。并用尺寸分布。尺寸如是
不齐。将何凭据。博古君子、必有说矣。凡量者。龠合升斗斛。本以黄钟龠容十二铢。合龠
为合。重二十四铢。今以钱准。则六铢钱四个。比开元钱三个重。升斗斛皆叠而成数。汉唐
同用。至宋绍兴。升容千二百铢。则古文六铢钱二百个。开元二百二十个。以绍兴一升得汉
五
十
至
古
合
铸
钱
汉唐例以二十四铢为一两。唐末如修史人改作唐例、亦不可知。观钱谱汉无六铢钱。至唐方
有
开
德四年铸开元通宝径八分。重二铢四累。积十钱为两。似难考据。
明食货者必有说焉。按药书。汉方汤液。大剂三十余两。小剂十有余两。用水六升或七升多
。煎取二升三升。并分三服。若以古龠量水七升煎。今之三十两。未淹得过。况散末药只服
方寸匕。作丸子如梧桐子大。极至三十粒。汤液岂得如此悬绝。又如风引汤一剂。计五十五
两。每两只用三指撮。水三升煮三沸。去滓温服一升。看其煮制。每只三指撮末。应料剂如
此之多。此又可疑也。今以意说。汉方当用半两钱二枚为一两。且以术附汤方较。若用汉两
。计一百八十铢。得开元钱二十二个半重。分三服。已是今之七钱半重一服。若以唐方准计
三百三十铢。得开元通宝钱四十二个重。每服计今之十四钱重。大略可知。若以开元钱准得
一百单五个重。分三服。每服计三百五钱重。此犹是小剂。况有大剂名半两数之多者。未易
概举。留心此道。幸少详焉。
凡丸散云若干分两。是品诸药宜少宜多之分两。非必止于若干之分两也。假令日服三方
寸
寸匕
是一
撮者
则以
耳。
如
今
豆
定
秤
毕
正
五两为正。菟丝子一升。九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地肤子一升。四两为正。此
其不同也。云某子一升。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为正。凡方云桂一尺
者
云某草一束
者。一升二合。
事殊不允当。药
乃得无末片而利
者。有合捣者。
出细擘曝干。若
两。
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中服即
皆更合于臼中。以杵捣之数百过。视
分量。勿使多少。煮之调和。候火用
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
水而多取汁者。为病须快。所以少
是以多水而少取汁。好详视之。不
分再服三服者。第二第三服。以纸
有水气。凡渍药酒。皆须细切。生
不必待至酒尽也。滓可曝燥微捣。
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
不用多炙。密覆勿泄。云 时者
泄其热势。令药味得出。上之便
者。以两头微熬黄为候。有白芷
绞膏亦以新布绞之。若是可服之
欲兼尽其药力故也。凡膏中有雄
至于凝僵。勿使沉聚在下不调
烧香洒扫净洁。不得杂语喧呼
合肾气。薯蓣。及诸大补五石
丧者痼疾六根不具足人及鸡犬
禁忌之限。比来田野下里家。
丝子等难捣之药。费人功力。
随风飘扬。众口尝之。众鼻嗅
服尽之后。及加虚损。遂谤
凡药皆不欲数数晒曝。多
烈日中曝令大干。以新瓦
年亦如新也。其丸散以瓷
则鼠不能得之也。凡贮
卷五方脉药性总论
论服饵
属性:若用毒药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病在胸膈以
上者
病在
欲
用
消
皆
风
服
忍
须
服
缓
宜
凡古方治疾。全用汤法。百千之中。未有一用散者。今世医工。汤散未辨。且其说多异
端。
涤。
遂
不
不
不
大率如梧桐子大二十丸。多不过三十四十丸。及服散者。少则刀圭钱五。多则方寸匕而已。
岂服汤特多。煮散丸散则少乎。后之世人。既不知斤两升合之制。
又不知汤液煮散之法。今从旧例。率定以药二十五两。水一升小煮。取今一升五合。去
滓
服汤
汗。
服渐
脏。
不
须
之。虚
凡有虚损。无问少长。须补即补。以意量度而用之。凡痔漏痔 等药。皆慎猪鸡鱼油等味。
至老凡
日慎口
以知为
凡服药皆断生冷酢滑。猪犬鸡鱼。油面蒜及果实等。其大补丸散。切忌陈臭宿滞之物。
有空
甘草
藜
子仁忌
凡伤
肥鱼
下之
荆瓠子
生果子
逆下利
凡咳嗽
凡服
尸。
若
及房室喜怒。是以治病用药力。惟在食治将息。得力大半。于药有益。所以病者。务在将息
节慎。节慎之治。可以长生。岂惟愈病而已。
凡服泻汤及诸丸散酒等。至食时须食者。皆先与一口冷醋饮。须臾乃进食为佳。凡人忽
遇风
无风
服汤
汤不绝。即经二日停汤。以羹 自补。将息四体。若瘥即当停药。渐渐将
更服汤攻之、以瘥为度。凡患风服汤。非得大汗。其风不去。所以诸风方
于西州续命即用八两。越婢六两。大小续命或用一两三两四两。故知非汗
密室。不得辄服汤药。徒自误耳。惟更加增。未见损减矣。凡年五十以上
生。慎勿用五石也。四时常以平旦服一二升。暖饮。终身勿绝。及一时勿
鸭等肉。即无病矣。
卷六五运六气图
五运太过不及六气司天在泉政令灾变六十年图
属性:天分五气。地列五行。上经于列宿。下临于方隅。故丹天之气。经于牛女奎璧。临于戊
癸之
天之
丙辛
然
之
者
六十日有奇。有奇。谓八十七刻半。厥阴木。为风化用事。风气流行。阳气发动。万物发生
以应春。此初气主也。自斗建卯。至巳之中。则是春分至立夏之末。六十日有奇。少阴君火。
为热化用事。暄淑乃行。君德之象。不同炎暑以应夏。此二气主也。自斗建巳正。至未之中。
则是小满至小暑之末。六十日有奇。少阳相火。暑化用事。此司天之位。炎暑乃行。以应长
夏。此三气主也。自斗建未正。至酉之中。则是大暑至白露之末。六十日有奇。太阴土。湿
化用事。云雨乃行。此四气主也。自斗建酉正。至亥之中。则是秋分至立冬之末。六十日有
奇。阳明金。燥化用事。清凉乃行。此五气主也。自斗建亥正。至丑之中。则是小雪至小寒
之末。六十日有奇。太阳水。寒化用事。在泉之末。严凝乃行。此终气主也。历法五日为候
。三候为气。六气为时。一岁二十四气。七百二十气为三十年。一千四百四十气为六十年。
太过不及斯可见。且经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复行一
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复行一步。水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一步凡
六十日有奇。六六三百六十日。春温夏热秋凉冬寒。以成一气之令。千载而有定。此主气之
常也。故曰。地气主静而守护。何谓客。子午之岁。少阴司天。丑未之岁。太阴司天。寅申
之岁。少阳司天。卯酉之岁。阳明司天。辰戌之岁。太阳司天。巳亥之岁。厥阴司天。以客
加主。而推其变。故曰。天气动不息。其六气之源则同。六气之绪则异。何也。盖天之气。
始于少阴而终于厥阴。地之气。始于厥阴而终于太阳。是故当其时而行。变之常也。非其时
而行。变之灾也。故曰令。其所谓春行夏秋冬之令。冬行春夏秋之令。此客加主之变也。故
其主化政令之常。有豪雨疾风迅雷飘电之变。冬有烁石之热。夏有凄风之清。此无他天地之
气。胜复郁发之故也。是说也五气丽平。太过不及之征也。又有所谓平气者。故有天符。岁
会。同天符。同岁会。太乙天符五者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