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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
背后,照片里正在唱歌的女孩子默默地注视着面前这个吊死的女人和她身下惊愕的男人。
罗志浩的邮箱里躺着一封邮件,来信人的名字写着〃严歌〃。
浩:
我就是人们谈论了许久的那个杀人凶手。
请别太惊讶,我没有想到会如此顺利地杀掉四个人并且没有被发现。我不是什么手段高超的犯罪高手,我只是每次深夜的时候将她们骗到我的房间里来然后动手,她们都是我的读者,骗她们来简直易如反掌。搬运尸体的时候我也都是先想办法把监视器关掉,这样就没人能看到我了。
其实这四个人里面,只有第一个女人是我真正想杀的。那幅挂在我墙上的照片,是我十八岁登台时候照的,那个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歌手。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音乐学院,认识了我的前夫,他开车带我出去兜风,结果出了车祸,出于歉疚,他娶了我。婚后的生活其实并不幸福,没多久他就有了外遇,为了一名酒吧的歌女同我离了婚。我开始写作养活自己,不久搬到了这栋大楼。在这住了一年以后,我惊奇地发现那女人居然搬到我的隔壁。她搭上了一个台湾富商,那富商为她买下了这座房子。她见到我以后,跑到我家里来嘲笑我失败的婚姻,句句戳到我的痛处,可是我却没法还击她。最后,我操起水果刀捅了她,然后剜掉了她那双媚人的眼睛和迷人的声带。
第50节:惊恐的脚步声 '美'约翰〃弗林(1)
那之后我闭门不出,等待警察上门来找我。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什么事也没发生。我心中竟感到有些得意,于是打算将它写成小说,可是我发现自己快要淡忘那种嗜血的快感和杀人时的氛围了。这时大楼里的另一个单身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像我以前一样,也是学音乐的,天生有着一副迷人的嗓音,就住在我的楼下,清晨我躺在床上就听到她在做发声训练。更难得的是,她是我的读者,很喜欢和我亲近。于是,我决定〃收藏〃她。你知道吗?做那些事情的感觉真让我欲罢不能,手起刀落的地方总有血像喷泉一样涌出,伴随着女孩像歌声一样优美的尖叫,简直是一首完美的〃血歌〃。就这样,我杀了她们四个,每杀一个,我就写一段小说,实践的感受让我写的得心应手,这是目前为止我自己最满意的一部作品,作为我的编辑,你觉得呢?
因为你的出现,我不再感到愤恨和寂寞。可是那些女孩子夜夜来到我的梦中,她们的脸布满鲜血,裸露着两个巨大的肉洞向我扑来,她们唱着幽幽的歌,想要把我拖入地狱。小说连载结束的时候,也是我该偿命的时候了。
如果可能,我多么希望能在一切都还没发生之前就认识你,可是一切都太迟了。
歌
警察比读者更先知道了小说的结局,那个变态杀手是个只穿高领毛衣的哑女人那次车祸夺去了严歌美妙的声音,也在她的脖子上留下了永难磨灭的丑陋伤疤。
摘自:rongshuxia/
惊恐的脚步声
'美'约翰·弗林
警方出动上百个警察到处搜寻失踪已有三个多星期的拜·爱德华·洛克斯利医生,报刊杂志的专栏记者都戏称他为〃拜德华〃,此刻他正悠闲地坐在商贸大厦的一间办公室里看晨报。
结了层厚冰的办公室外窗玻璃上醒目地写着〃威廉·德雷汉姆藏书,到访请预约〃的字样。在这儿,他已经平安度过了三个星期,略微自鸣得意起来了。在这三个星期里,他一步也没有离开过这个藏身之地,更何况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没必要离开。
所有这些都是预先安排好了的:早在洛拉·洛克斯利被杀的前一个月,他就以威廉·德雷汉姆的身份租下了这间办公室,并开始经营书屋。第六层的邻居们渐渐地习惯了他的进进出出,就连电梯工作人员都认识他了。他一日三餐都在这座大楼里的数家餐馆里就餐,请公认的好理发师理发、刮胡子。人们没有理由不相信他就是这大楼里的人。他的邻居们都非常的规矩,从不会去怀疑他的身份。再加上门上〃藏书〃的挂牌,也足以让人生敬畏,不敢随便与他套近乎。
洛拉·洛克斯利,窒息而死,早已被安葬了。就连各大报纸都开始降低对这一敏感事件报道的热度。警界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吸引媒体的时候,他们做出了另一种猜测:洛克斯利医生,可能也被谋杀了。警察们又毫无根据地搜寻他的尸体了。
洛克斯利医生可以从他的窗户俯瞰整条河流,因此,这条河上的所有动向,包括警船的偶尔往来,他都尽收眼底。有时他都觉得他们的徒劳实在好笑。他已有两个星期日独自用双筒望远镜观察节假日的交通状况,以便随时发现警察们的新举动。他和同一层楼的看守相处得很好,所以,他在任何时候出现都是件正常的事情了。
商贸大厦可以称得上是一座城中城。在这座大厦里有餐馆、洗衣店、理发店、烟草等等,各种商品一应俱全。他的名字在餐馆和理发店里都是无人不知的。他买每一种报纸,偶尔也会寄一封信,订购或退还一些书。在楼下的银行里,他用威廉·德雷汉姆这个名字开了个户头,存了大笔的现金,足以应急;而其它的钱则放在巴黎,由格劳利保管着。
洛克斯利医生最担心的就是那些看门人和清洁女工。不过现在,他已经不再视清洁女工为隐患了,那穿着三件套爱吃糖果的女工已经同意在他吃夜宵时来他的办公室造访。办公室里的摆设很简单,他睡在办公室里间的一张沙发床上,这个房间里还有一个地下室,以备紧急时候可以逃走。在这里约会,应该不会有什么危急情况。
第51节:惊恐的脚步声 '美'约翰〃弗林(2)
…
洛克斯利医生极不耐烦地把信件推到一边,期盼读者们对他周日才发出的书籍补遗能作出反应。也许还有些为时过早,现在可以去喝玛丽孚儿·博格斯小姐的咖啡,她可是随时欢迎他的。能在这层楼上认识一位如此让人赞不绝口的可人儿,真是三生有幸!他们俩还是同行呢,藏书和古玩相映生辉。她还帮他揽过一些稀客。洛克斯利医生瞟了一眼手表,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书屋。
古玩店就在这层楼的尽头,玻璃展窗上的〃玛丽孚儿·博格斯古玩店〃几个大字熠熠生辉。洛克斯利走了进去。
〃您好!〃博格斯招呼道,〃我正想着您该来了。〃
〃我可不会错过您的咖啡。〃棕色的眼睛又扫了一遍这早已熟悉的房间,拐角处的那套盔甲和西班牙风格的箱子总能吸引他,这两件古董也是博格斯小姐最引以为豪的:〃唉,没有人能买得起它们!〃他们俩总开类似的玩笑:如果哪一天书屋的生意好些,他一定买下这两件古董。
博格斯一边泡着咖啡,一边说:〃最近报纸上关于那个医生的报道已经越来越少了,我开始相信可能他也被害了。〃
和所有人一样,他们也经常讨论失踪了的洛克斯利医生。
开始的时候,博格斯也坚信是洛克斯利医生与某个漂亮的女病人勾搭上了,然后杀了自己的妻子,此刻正在里维埃拉偷欢呢!
洛克斯利医生则持不同意见:〃太罗曼蒂克啦,博格斯!我总认为此刻他的尸体正在河里,或是在漂向墨西哥湾途中的某个地方。那些警察在河岸上找到的丝巾足以证明我的看法。〃
〃不管怎么说,警方似乎已经停止搜寻了。〃
〃不管怎样,这咖啡味道不错,博格斯,把配方留给我吧!这个月,你仍打算离开吗?〃
〃马上,〃她说,〃如果我能走得开的话,明天我就去纽约,我还想参加伦敦的展览会,然后去巴黎、罗马、瑞士。你呢,有什么打算?比尔,一想到你会在这里照看这些东西,我就可以放心地走了。全日制的咖啡,哦?〃
〃早晨,中午和晚上。〃他欣然点点头,起身离开。她计划的改变让他有些吃惊;但很快他又觉得这对他有好处。〃别担心,我会在这儿等到你回来。〃
洛克斯利正哼着轻松的小调,溜达着走回书屋,他突然注意到从正对书屋的那间办公室里走出一个陌生人,似乎在哪儿见过此人。陌生人正快步向电梯走来,他俩很快就会碰面。
洛克斯利猛然间意识到陌生人是谁了:劳伦斯·布莱德威尔他的亲姐夫。
他的第一反应是立刻转身离去,转念又想回到玛丽孚儿·博格斯古玩店去,最后他还是决定直面此人。洛克斯利的乔妆改扮已经骗过了许多人,其中不乏比布莱德威尔更为精明的人,尽管布莱德威尔还算了解他。洛克斯利已经剃去了小胡子,褐色的隐形眼镜改变了原本蓝色的眼睛,恍然变成了另一个人。稍作迟疑之后,他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雪茄。此刻,他已经意识到在安全度过三星期后,一场严峻的考验正等着他。
他试图点燃雪茄却没能点着,反复了好几次……他们已经越来越走近对方了,像常人一样盯着对方,一场考验就这样结束了?但愿就此结束。布莱德威尔继续快步向电梯走去,而洛克斯利却慌张地走向书屋。
他敢回头看吗?亦或布莱德威尔正回头看他?他故作轻松地走着,却偷偷地瞟了一眼走廊,一点也没错,劳伦斯也正回头看呢。或许他仅仅是对这张相似的脸觉得好奇。
洛克斯利医生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开门,正要关上,他却看见布莱德威尔的办公室门上写着:杰克逊和福特沃斯律师事务所这是他早就料到的,下面还有更为重要的一项:调查。
…
他努力使自己保持冷静,可恨的是他的手一直在发抖。他壮着胆子喝了一点酒,以缓解自己紧张的情绪。这酒的确帮了大忙。但整件事情仍让他极为不安,一夜都没睡好。然而,到了早晨,所有的恐惧都消失了,他又恢复了自信。不过,仅仅在几个小时之后,他却再次遭到打击。在大厅买完烟后,他像往常一样停留在走廊拐角处的〃靓犬沙龙〃,他喜欢看那些漂亮的小狗们理发的样子,非常有意思的一幕。正当他转身离开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第52节:惊恐的脚步声 '美'约翰〃弗林(3)
一位穿着讲究的女人牵着一条法国长卷毛狗向沙龙走来。她看上去很面熟。上帝啊!他一定认识她和她的狗。蒙哥马莉·海德,一点也没错,他的一个老病号。他的心简直要停止跳动了,她能认出他来吗?那狗倒是把他给认出来了。欢快地叫了一声,卷毛狗挣脱海德手中的皮带,狂喜地冲向洛克斯利。
洛克斯利好不容易才站稳脚,让身体保持平衡,显得非常难堪。他下意识地马上躲开了卷毛狗,拉了拉它那黑黑的耳朵。
〃这,这小家伙,〃他指着那兴奋的小狗,以一种异样的声音说道,〃对不起,夫人。您的小宠物似乎认错人了。〃
蒙哥马莉太太点了点头,这时洛克斯利才长长地松了口气。
〃请原谅托多的冲动,〃她抱歉道,拉紧皮带,〃它谁都喜欢。〃
洛克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