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读者 2006-第5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纾颐潜慊峄牖胴娌ㄆ矗澜缫步蟹醒镅铮牢薜镁鹊南M!�
 

   
   

爸爸会回来的 
作者:'美'沃 伦 编译:李荷卿

  机场上的人差不多都走光了,只有少数几个孤独的旅客在出口处徘徊。沉默笼罩着整个大厅,我和妈妈站在领取行李的地方,等着她的朋友的到来。

  “妈妈,”我小声说,“我不想去。”

  “嘘,莉娜,”她回答,“许多年前,在你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我就对莉莎许诺,我们会来看她的。”

  “我不想去,我不想在这个不知名的地方过暑假。”

  “你知道,我在上小学的时候就认识莉莎了,我们是老朋友了。我们一直计划将来住在邻近的地方,成为邻居。但是,当战争开始的时候,她随丈夫搬走了……”

  我不想再听了。妈妈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她完全沉浸在回忆中了。我对她很生气,因为在1981年的夏天,她把我拖到肯塔基州的这个不知名的地方。

  整个夏天全完了!我家住在曼哈顿的高级住宅区,我总是在家里过暑假,和我的朋友们一起。

  “苏姗!”

  我惊讶地抬起头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红脸女人正张开双臂向我的母亲冲过来,脸上漾着大大的微笑。

  “莉莎!”妈妈尖叫一声,就和妈拥抱在一起。她就是我母亲最好的朋友。

  莉莎上下打量着我。“我敢断言,苏珊,”她说,“她当然不会是你跟我提起的那个婴儿了,不是吧?啊……这个女孩已经长成一个大姑娘了!”莉莎微笑着看着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我什么也没说。

  “今天外面很热。”莉莎边说边领着我们向她的汽车走去。那是一辆破旧的脱了色的敞篷小型载货卡车。“你穿长裙和紧身衬衣一定会有一点儿热。在4月中旬,我的孩子们就全都穿短裤了。”

  我低下头看了看身上穿着的格子花呢长裙和白色的紧身衬衣,注意到自己已经开始出汗了。

  车外面已经是酷热难当了,不过,肯塔基州的乡村真是令人赏心悦目,有连绵起伏的黛绿色的群山和翠绿色的农田,还有许多像水晶般清澈透明的小溪和可以游泳的深水潭……

  莉莎的农场就在一座山坡上,种着西红柿、玉米和南瓜,但她并不亲自耕种。“我雇了几名工人。”她告诉妈妈。

  房子是用木头造的,但是外面刷上了蓝色的油漆。屋子里稍微有点儿凌乱,但是很舒适。领我们走进去的时候,莉莎向四周看了看。“这些天,我的孩子们都到处乱跑着玩去了,”她告诉妈妈,“我有四个孩子。我的长子约翰正在上大学,还有萨姆、艾尔森和最小的贝丝。萨姆今年16岁,贝丝7岁,艾尔森和莉娜差不多大。”她没有提到她的丈夫。就在此时,一个女孩从后门跑进来,她穿着短裤和一件黄色的T恤,赤着脚,金色的头发像瀑布一样披散在脑后。她跑得气喘吁吁,两颊绯红,淡褐色的眼睛闪闪发光。莉莎微笑地看着她。“你来了,艾尔森。我正在跟苏珊和莉娜说你呢。”她转向我,“莉娜,这是我的女儿艾尔森。”

  艾尔森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微微一笑。“我带你去看你的房间,”她说,然后领我上楼。“你和我还有贝丝住一个房间,我想你的妈妈要睡睡椅了。”她打开一个房间的门,里面有一张轻便小床。这个房间没有油漆过,但是有一个向外可以望见田野的窗户。

  “你可以睡我的床,我不介意睡在这张轻便小床上。”艾尔森告诉我。我把行李箱放在一张小床上。“你想看看农场吗?”她问。

  我耸了耸肩,“好啊。”我同意了。艾尔森领我去看畜棚。“我们养了两匹马,一匹是褐色的,叫巧克力;另一匹是有斑点的,它其实是一匹参加过比赛的马,但我们的把它当作宠物来饲养它的名字叫月光,这个名字是贝丝起的。”

  艾尔森领着我参观了整个农场,从绿色的山坡到阴凉的树林这片土地是美丽的,肥沃的,和城市一点儿也不一样。我立刻就喜欢上了这里。艾尔森把她最喜欢的树指给我看,还有那蜘蛛结的网、浣熊的足迹以及天空中飞翔的老鹰。太阳洒下一道金光,照耀着野花和土地。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艾尔森时而微笑,时而大笑,还唱着小曲儿。“我喜欢这个地方。”她告诉我。

  “我也喜欢。”我说。我说的是真心话。

  艾尔森笑了。

  在肯塔基州的日子里,时光过得飞快。艾尔森带我去看游泳的深水潭和她的穿过树林的秘密小路。她教我如何骑那匹名叫月光的斑点马。我很快就换下了我那呆板拘泥的长裙,换上短裤和T恤。艾尔森带我看那片沃土,给我演示如何用刀切鱼肉,如何生火;她还带我看日出。

  我以前在纽约的家里当然也看过日出。我观看它的时候通常是慵慵、半睡半醒的,耳朵还听着妈妈和爸爸在厨房里说话。爸爸没有和我们一起来,他不喜欢旅行。

  艾尔森从来没有提到过她的父亲,但她却问过我许多有关我父亲的事。有时候当我们正沿着一条小路散步的时候,她会突然说:“你父亲喜欢花吗?还是只有母亲们才喜欢花?”我不知道她问的只是一般情况还是特指我的父母。

  在我刚到那儿的时候,有一天早晨,我在那张柔软的床上醒来,身上盖着那条红蓝色的棉被。有人正慢吞吞地在房间里走动,打开衣柜的抽屉,穿上衣服。那时候,天还没有亮,灰白的天空发出一丝微弱的光芒。艾尔森正在把她的头发扎成一条马尾辫,并不时地看看窗外。

  “你在干什么?”我问。

  她转向我:“去看日出。想去吗?”

  我很快穿好衣服,匆匆忙忙地梳了梳头发,因为没有时间扎辫子,所以只好让头发披散着。然后,我们急匆匆地越过田野,穿过那一排排整齐的玉米和西红柿地。艾尔森领着我穿过树林,走的是一条以前没有走过的小路,它通向一座陡峭的小山头,路旁有水仙花、山茱萸和安妮女王花。

  我们走近山顶,那里有一棵高大挺拔的枫树。它的树顶挺立于其他所有的树之上,树枝伸向天空。艾尔森开始爬树。“快点,”当她看见我仍然站在树下不动的时候,她不耐烦地说,“你会错过看日出的!”

  “我不会爬树。”我稍稍向后退了退。

  “不会爬树?”她不相信地摇了摇头,“城市女孩!”

  我大怒,但艾尔森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她抓住我的手,把我拉向最低的一根树枝。“爬!”她命令道。我照她的话做了,起先还有些迟疑,接着就越爬越快,从一根树枝跳向另一根树枝,大笑声融进轻轻的微风中。当我攀爬那棵枫树,对着绿色的树叶和那光滑的树皮微笑的时候,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我跟着艾尔森爬到接近树顶的一根粗树枝上。我们坐在那儿观看日出,头上是绿色的树叶天篷和唱着歌儿的小鸟。

  开始的时候,太阳只是地平线边缘的微弱的橘黄色的光,然后它一点一点地上升,直到升成了一个半圆,发出红光,把天空染成了玫瑰红和淡紫色。金色的光出现了,火焰一样的红球升得越来越高,最终“腾”地一下跳到天空中。直到此时,我一直屏着的气才一下子呼出来。艾尔森快乐地叹息着。

  “真美。”我低声说道。艾尔森赞同地点点头。我们坐在那儿,看着天空变成蓝色直到听到了莉莎喊叫我们的声音时,我们才爬下树,沿着来时的小路向农场跑去。

  夏天结束得太快了。我的皮肤被太阳晒成了棕褐色,我的脚底板因为赤足奔跑而变得坚硬,我那原本是褐色的头发几乎被晒成了金黄色,我的心也变得自由。我不想离开了。

  可是妈妈正在收拾我们的行李,莉莎已经把那张轻便小床收进了储藏室。艾尔森又领着我四处参观了一遍。在那最后一天的晚上,我们骑着名叫巧克力和月光的马,来到那棵枫树底下观看日落。“就像日出一样美丽,”艾尔森向我保证说,“父亲们喜欢看太阳吗?”我们爬上那棵树,坐在那根粗树枝上。

  “艾尔森。”我突然问道。

  “干什么?”

  “你的父亲呢?”

  她沉默了,眼睛凝视着落日。落日发出橘黄色的光,将一道永恒的光抛洒在地面上。风轻轻地吹拂着树叶,树叶发出轻微的沙沙声。我们坐在那里,注视着这一切。

  “他去打仗了。”她突然说,说得如此直截了当。这打碎了笼罩在我们之间的平静。

  “可是,战争多年前就结束了。”我还没来得及多思索,就把话说了出来。

  “他会回来的。”她轻轻地说。突然之间,她看起来是那么脆弱,我认为她可能会垮掉。我用胳膊搂着她,她开始哭,但没有哭出声来,只是默默地哭。与此同时,我在肯塔基州的最后一天的太阳也在慢慢地落下。

  现在,我回到纽约了。我们回来的第一天,对救护车的尖叫声和汽车的喇叭声沿着中央公园西边的马路响个不停的现象似乎很奇怪。我注视着街上的车辆,穿过马路,走进公园。我发现自己的心里正想着山上的那棵高高的枫树。我不知道中央公园里会不会有能爬上去的树,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去找一找。

  一场小雨正敲打在窗玻璃上,但是透过雾气蒙蒙的云层,我能够看见太阳正位于纽约的上空。我把头抵在玻璃窗上。“谢谢你,艾尔森,”我心满意足地想,“为这个夏天的美好时光谢谢你。”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07期P04 
 

   
   

大难来时,我要拽住你的手 
作者:窦挺

  他和她都是知青子女,结了婚,生了女儿,后来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很偶然,发生了一点矛盾,吵着吵着就当了真,偏偏他又是个极内向的人,不会哄也不会骗,就这样一直别扭,直到办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她带着女儿住父母留给她的一套一居室里。这期间,她在一家超市做营业员,他开出租车。每个周末,他都来看一次女儿,捎带着帮她做点粗重活。离婚3年,他和她都没有再找另一半,亲戚朋友都说,好好的离什么婚呢。

  那个星期六,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来看女儿,她有点奇怪,女儿吵着要爸爸,她便往他家打了个电话,结果却是晴天霹雳,他肝坏死,已经昏迷住院。她一下懵了,深一脚浅一脚往医院赶。医生的话简单得像一根冰条直戳人心:必须进行肝移植,否则就没救了。手术费要20万元。他和她的父母都是返城的上海知青,家底很薄,当初他们结婚的时候就因为经济条件的原因一切从简。20万,无疑是天文数字。她眼看着他父母含着泪在医院的通知单签下了“放弃”的字样。

  她睁了一夜的眼,第二天一早就跑到医院,找到医生说,她卖房子筹手术费,赶紧帮他联系肝源。接着到房产中介所将房子挂牌出售。消息一传出去,大家都呆了,要好的小姐妹纷纷来劝她:“卖了房子你住哪里?”“他要是救不过来,你岂不是人财两空?”“他父母都放弃了,你还出什么头?”房子卖了。因为卖得急,比市价低了好几万,她唯一的要求是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