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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问问她,看她乐意不乐意。”宗恪说,“人要是乐意了,什么都好办。环境是死的人是活的。两口子在一起,还能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
阮沅在旁边笑,这倒是宗恪一贯的思维方式。
孙连喜被他说得脑子转了弯,又赞他们两个都这么聪明,看事情总是这么透。
“那你以前,也和我嫂子分开的?”他又问宗恪。
宗恪点点头:“以前我呆那地方,不让她留着多不人道啊!哪有不让和自己媳妇见面的?”
孙连喜一听,连忙点头:“那是太不象话了!大哥,你呆的那什么地方啊还有这臭规矩?”
宗恪一脸曾经沧海的模样:“别提了,提起来头疼!从早干到晚没个休息,到哪儿偷懒都有人盯着,做点儿错事吧,马上有人写好长好长一大篇来通报批评,而且大热天连空调都不给吹……”
孙连喜吃惊不小:“大哥!你这去的是什么地方啊!这哪是人呆的地方!”
宗恪摆摆手:“唉,这些其实我都能忍,可是你说,他们不许我见我媳妇,这算什么道理?这我可忍不下去了!”
阮沅在旁边听着,嘴里的茶都跑到鼻子里了!
“那是没道理,太没道理了!”孙连喜连连点头,“所以后来你就不干了?”
“可不是!我才不干了呢!”宗恪很坚决地说,“给再多钱也不干!”
“你们现在算好了。”孙连喜羡慕地说,“嫂子就在边上,到哪儿俩人做个伴。”
“所以我才劝你,把老婆孩子接过来。”宗恪诚恳地说,“兄弟,我是过来人。见不着自己媳妇,那心里滋味可难受啦!”
阮沅简直听不下去了,她笑道:“你别听他胡说,这事儿,还是得仔细和家里人商量,一切量力而为。”
宗恪不乐意:“我怎么是胡说了?我说的哪句不是事实?”
孙连喜一旁笑嘻嘻道:“嫂子的好意我知道,你们都是有学问的人,看事情透彻,我知道我大哥这么说是为我好。”
宗恪听了愈发得意,他敲了敲阮沅的杯子:“听见没?你以为都像你似的,把我的好心当做驴肝肺?”
这时候有客人进店来,宗恪看看时间,离他交班还有一刻钟,他赶紧叫石头招呼客人,自己抓了围裙要进厨房。
孙连喜却一把拦住他。
“行了,我嫂子都来了,你们先回去吧。”他笑眯眯地说,“我早点接班也没啥。”
宗恪笑道:“那可累着你了。”
“咳,咱们兄弟,说这话就生分了。”孙连喜赶紧说,“今天大哥你给我解开这难题,我都还没谢你呢!”
他说着,又催促宗恪换下衣服,别让阮沅再等着。
阮沅是提溜着一挂苹果来的,她把刚买的两斤苹果留下一半,说就放在店里,给孙连喜和石头他们尝尝。
看着他们手挽手走出饭馆,石头顺手抓了个苹果,啃了一口。
“他们感情可真好。”他含含混混地说。
孙连喜笑起来:“傻小子,人家是两口子,那感情能不好么?”
石头却摇了摇头:“两口子我见得多了,也没见像他们这么好的,依我看,我师父和沅姐,就像是俩人的魂儿都连在一块儿了。”
孙连喜被男孩这种比喻给逗乐了,他一拍石头的后脑勺:“干活去吧!还什么魂连一块儿了……你小子是自己想找媳妇了吧?”
他说着,拿起围裙套上,在进厨房之前,孙连喜又往店外头瞥了一眼,午后太阳金灿灿的,他能够看见宗恪和阮沅正走过对面的街口。俩人边走边说笑,宗恪拎着那袋子苹果,他有时候会微微弯下腰,和阮沅说上一句什么,然后阮沅就会大笑,又作势拿手敲他的头。宗恪轻捷一让,假意要躲避,但是俩人的手却始终牵在一起。
也许,石头那小子说的是对的,孙连喜突然想。
后来孙连喜就真的把老婆孩子接城里来了,他把十六岁的儿子带进店里,又让他喊宗恪“大伯”,阮沅还买了件印着变形金刚的新t恤给那孩子做见面礼。
“你家虎子这么一喊我,倒让我想起我弟弟的孩子来了。”宗恪有些感慨,“那孩子没虎子这么大。小好多岁。”
阮沅在旁听着,心里一动。
她当然知道宗恪说的是谁,那是赵王宗恒的儿子宗琰,从辈分上说,他和虎子一样是喊宗恪“伯父”的,但实际上那绝无可能,宗琰对宗恪的称呼,必然是“陛下”。
然而这爷俩的关系比较微妙,从血缘上说,宗恪并不是宗琰的伯父,却原本是他的姑父。
孙连喜说:“大哥,你那孩子,为啥不接到城里来?”
他已经知道宗恪有个儿子,只是没有带在身边。
“他太小了。”宗恪微笑道,“还差三个月满十二岁,就算过来了……也没地方念书。”
孙连喜点头:“这倒是,没有这城里的户口,孩子不好进学校。那孩子现在谁照顾着?爷爷奶奶么?”
宗恪摇摇头:“父母早过世了,我兄弟在帮忙。”
孩子既然在老家,为什么把妻子带出来?孩子还那么小,能离开妈妈么?孙连喜心里有疑问,但是他看得出,宗恪不想谈这个话题,是以也很聪明的不再追问。
他早就觉察到,宗恪夫妇不像是他常见的这些普通打工者,他甚至怀疑宗恪的家根本就不在农村,虽然宗恪总是说他“老家”连电都没有。
虽然孙连喜没太多文化,但是他能凭直觉探查到,宗恪的身上有许多秘密过往,他避而不谈并不是因为那些秘密羞于见人,而是因为,他和孙连喜从本质上,根本就不属于同一个群体。
接下来,宗恪那个“兄弟”的露面,更是坐实了孙连喜的猜测。(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二十二章
宗恒的到来是突然的。
他是在下午时分,找到了阮沅的便利店。那时候是个空当,店里没人,阮沅当时正和两个店员聊天,一抬头竟看见宗恒走进来,吓得她平白无故一哆嗦!
宗恒一身黑西服,手里拿着个黑色的公文包。他进店来,看看阮沅:“……很忙?”
“还好。”阮沅勉强一笑,“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有事。”宗恒简洁地说。
旁边店员看得出,俩人神情都有些诡异,便悄悄问阮沅:“谁啊这是?”
“宗恪的弟弟。”阮沅低声解释完,又问宗恒渴不渴,要不要喝点什么。
“不用了。”他说,“我……我哥他在哪儿?”
阮沅赶紧说:“他现在还在馆子里呢,要不你直接去找他也行。”
他给宗恒大致指点了一下方向,吉祥菜馆里这儿不远,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了。
“他在那儿干嘛?”
“呃,炒菜。”
阮沅说完,看见宗恒一脸惊惧,这才明白,原来宗恒真的不知道宗恪在干嘛。
“我以为你们知道他在哪儿。”阮沅不安地说。
宗恒摇摇头:“我们不知道。陛……他不让我们跟着,也不许我们打听。我们全无所知。”
说完,他冲着阮沅点点头,转身出了便利店。
旁边的店员就说,宗恪的弟弟怎么这么没礼貌呢?为什么连“嫂子”都不肯喊一声?
阮沅只得苦笑,恐怕在宗恒心里,根本就不承认她是他嫂子:他们没有完成册封仪式,而且阮沅更是导致宗恪离宫的罪魁,宗恒心里,还不知怎么诅咒她呢,又怎么喊得出嫂子来?
也有店员说,没想到宗恪的弟弟也这么帅,而且看起来,好像家境相当不错的样子。阿沅,他结婚没啊?有没有可能给我们牵个线啊?
阮沅更是苦笑说不出话来。
宗恒按照阮沅的指点,一直走到吉祥菜馆门口,停住。
面前这间小菜馆,招牌被油给熏得发了黑,勉强能辨认出字来,屋里摆着几张歪歪斜斜的方桌,有一桌有几个客人在拿一次性的杯子喝啤酒,一个小个子男孩在当跑堂,进进出出忙得正欢。
宗恒掀开花花绿绿的塑料帘子走进去,店里所有的人,都抬头看了他一眼。
这种西装整洁,皮鞋锃亮,拿着黑色公文包的人,在这种地方属于稀罕人种。但是宗恒没去管别人的眼神。小跑堂赶紧过来招呼,又拉了个塑料凳子殷勤请他坐。
宗恒看了一眼那张凳子,那上面,闪着一层滑腻可疑的油光。
“我来找人的。”他对跑堂说,“宗恪在么?”
跑堂孩子一怔:“你找我师父啊?”
宗恒也跟着愣了,他皱起眉头:“他是你师父?”
小跑堂却不再管他,只奔回后面厨房,大声道:“师父!有人找你!”
不多时,宗恒听见宗恪的声音:“谁啊?你确定是找我的?”
然后,那个挡在店面和厨房之间的脏布帘子,被人从里面掀开。
首先映入宗恒眼帘的,是宗恪身上那件快辨不出色的深蓝大褂。在那件大褂的上面,则是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再一看,宗恪的手里还拿着铲子。
一见来人是宗恒,宗恪的神色也有点惊讶:“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皇兄……”
宗恒两个字刚说出来,马上就闭上了嘴。
宗恪冲他做了个手势:“等一下。”
他转回去,过了一会儿再出来,手里铲子没了,围裙解下来了,宗恪在店里略看了一圈,挑了张离客人远一点的桌子。
“坐那儿吧。”他一屁股坐下来,又指着对面的凳子叫宗恒坐。
宗恒叹了口气,干脆坐下来,把公文包放在了桌上。
“怎么找这儿来的?”宗恪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刚刚臣弟问了阮尚仪。”
宗恒的表情不太自在,想必赵王活了三十多年,还从没进来过这种苍蝇馆子。
“有急事?”宗恪问。
“没有什么太要紧的事。只是有些奏章得呈给皇兄你过目,另外还有一样东西……”
宗恒的话还没说完,旁边那桌的客人却嚷嚷起来:“喂!菜还没上齐呢!怎么不炒了?!”
宗恪醒悟,那桌客人还差一个丝瓜炒蛋没上,大概是看见厨子不干活,跑出来和人说话,客人不满意了。
他马上冲那桌打了个手势,笑道:“稍等,这就来!”
说完宗恪跳起来,抓起围裙,又对宗恒说:“你等会儿,我把这个菜先炒出来。”
宗恒跟在宗恪身后,进来厨房。
那大概是宗恒平生见过的最肮脏的厨房:地上撒满了菜屑,带着星星泥点的菜根丢在垃圾旁边,洗涮时滴落的水没有及时拖干净,被来往的鞋子踩得到处都是,鞋底也大多脏得发黑,砧板上还搁着鱼和肉,因为常年烹炸,灶台早就溅满了油,厚厚积了一层黑腻,连旁边原本是银色的冰箱,都被肮脏的手摸得发了污,开门处一溜黑手印。这屋子的空气,就连不做菜的时候,闻着都油呼呼的。
看出宗恒脸色难看,宗恪却笑起来:“别看这么脏,这儿做的菜可好吃了!不信你问问外头几个,都是常客。”
说着,他麻利地取出鸡蛋打进碗里,石头在旁边递上洗干净刮了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