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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父母在搬去了外省后,用悬赏金和组织给的钱开了饭馆,几年下来,生意越做越大,开了不少分店,家境在全省也算上等。妹妹云曦也上了省一中,成绩优异。
凌闪电觉得自己的生活堪称完美。本来,她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幸福下去。
一个电话,却打碎了她的幸福。
凌云曦在入高中后,对男主叶逸安一见钟情了。叶逸安是以中考省状元的身份进入一中的,容貌俊美、身材匀称,加上气质不凡,一入校便成了许多女生心中的男神。其中也包括陶仁。
然而,叶逸安生性冷淡,不爱与人来往。加上不同班,一学期下来并没有交集。
文理分班后,凌云曦如愿和叶逸安同班,同样的还有陶仁。
身为女主的孪生妹妹,凌云曦自然容貌不凡。加上成绩出类拔萃,在初中颇受同学欢迎。
然而到了高中,成绩比她优异的、家境而更好的不知多少。但由于长得漂亮,在原先的班级还是很受追捧。
然而这时,却多了一个娇憨可爱的陶仁。
陶仁模样比不得凌云曦,但性格迷糊,天真可爱,而且总是一副非常脆弱的样子。相比漂亮却有些傲气的凌云曦,陶仁更受同学欢迎。
而令凌云曦更加嫉妒的是,就连叶逸安都对陶仁十分有好感。他从未正眼看过凌云曦,待陶仁却是十分亲昵。
本来这也罢了,一次凌云曦无意发现陶仁和一个英俊的男子拥吻,心中震惊却又窃喜。她想着,既然陶仁有男友,自然也就不会和叶逸安在一起。
然而,她却发现,叶逸安与陶仁越发亲近。渐渐地,自习、吃饭、去图书馆,二人都是一道。举止暧昧,明显已经在一起了。
如果没有之前的发现也就罢了,可是想着陶仁居然脚踏两条船,凌云曦对她有了不满。加上陶仁总是犯迷糊,又一脸无辜的可爱模样,班上的男生都很喜欢和她在一起。凌云曦觉得她勾三搭四不检点,越发厌恶她。她是个高傲的性子,讨厌陶仁,便不给她好脸色,以至于冷言冷语。
偏偏陶仁和她同寝室,相比她总给人距离感,陶仁却是颇受室友喜爱。很快,室友们疏远了她,以至于厌恶她。再然后,班上的同学们也怜惜陶仁,而纷纷指责、排斥她。
其实不得不说,凌云曦性格蛮像她姐姐的,可却没有她姐姐的威慑力。
108。沙漠奇遇(八)()
启动自我保护模式 陶仁看着闪电付钱的动作,心里揪着疼。陶家是小康家庭,加上特别宠爱陶仁,其实陶仁衣食也是极好的。但花起钱来也绝不可能像闪电那么满不在乎。闪电肯为她花钱她很高兴,但想到这钱是闪电那么危险地挣来的,她心里就发堵。
等到闪电将发簪给她戴上,照了一下镜子,心痛的感觉一下子减轻不少。“真漂亮。”闪电夸赞道。“你自己也挑几样吧。”陶仁劝道。此时她倒是有些后悔,自己怎么想不起来去兑换些货币呢?现在她手里地货币都是闪电给的,用闪电的钱帮闪电买首饰貌似也不像那么回事。
闪电其实也很喜欢这些亮闪闪的东西,但她不懂该怎么买——组织对她的培训绝对没包括美学教育。老板见闪电出手大方,当即喜得眉开眼笑,取出了各式各样的玉佩、扳指等适合男子的饰品,供她挑选。
逛了整整一个上午,闪电和陶仁收获颇丰,身上穿的、戴的,手里还提了不少,来到了约定好见面的地方。乔轩已经领着一狗一猴子等候多时了。小猴子背着旅行包,左手拿着苹果右手拿着桃子,正吃得津津有味。刚刚他们一人一狗一猴子啥也没干,光吃好吃的了。乔轩老大真是好人!
其实乔轩是懒得理她。之前闪电给了乔轩钱,让她“带着这俩随便逛逛”。但她根本就没有什么嗜好,逆流更是一脸迷茫,唯独小猴子一直见了水果摊就走不动路,还直流口水。索性就给她买了。
逆流一见主人,兴奋地摇起了尾巴。旁边还有一笼子鸡。“这是给逆流买的。”乔轩解释道。逆流爱吃活食,但不是闪电给的它绝对不碰。好姐妹儿乔轩也不行。
喂过逆流后,一行人(三人一狗一猴子)走进了一家名叫爱晴楼的酒楼。逛了一上午,这家是最吸引人的。金碧辉煌,更重要的是飘出的饭菜香,令人食指大动。刚一进门,小二正要上前招呼,愣是被逆流吓得倒退了好几步。虽然以往也有客人带了自家爱犬来,但从没有那么大的,简直像熊!
闪电让乔轩牵着狗,自己走到了柜台前。
“三间上房,谢谢。”她和陶仁一间,乔轩一间,逆流和小猴子一间,刚刚好。
正在记账的掌柜的抬起了头,直直地看着闪电,梦一般地呆着。
“三间上房,谢谢。”闪电将声音提高了些,终于唤回了掌柜的注意力。“好的,好的。”掌柜的连忙翻阅起了一本册子,连微微有些发红。好俊俏的官人,自己居然看得失了神,真真丢死人了。
然而,掌柜的反复翻看了好几遍,最终无奈地抬起了头,有些尴尬地说道:“抱歉,这位官人,本店已经住满了。”真是可惜了,要是留下这位俊俏的官人住下那就是妥妥的“招财猫”啊,肯定能吸引不少客人。“您去其他客栈问问吧,不过估计也差不多住满了。”这时,他才看向了陶仁等人,当即又被陶仁的容貌惊到了。又见陶仁是已婚的打扮,不禁暗叹,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啊。
大厅里熙熙攘攘坐着许多人,正在吃饭喝酒、聊天说地,十分热闹。其中好几个人偷偷看向了闪电,我的乖乖,谁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啊!可乔轩在旁边杵着,冷着脸,逆流也像一座大黑塔似的坐在一旁,一人一狗直放冷气。很快他们也就扛不住这冷气,乖乖吃饭了。也有好几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偷偷看向了闪电,但姑娘家顾及名誉,生怕被旁人发现。
“怎么会这样?”闪电有些不满。
“忠义侯出征南蛮,大胜而归,不日就要还京城了。举国欢庆的大事!京城客栈爆满有什么奇怪的?”掌柜的露出了不解的神情,“您不知道吗?”
“我没想到这一点。”闪电装作懊恼地拍了拍额头。她总不能说她真不知道吧!
忠义侯,好耳熟……
不过更重要的是,她们今天住哪儿?光她和乔轩逆流倒还好说,大不了露营。再不成,找棵树也睡了。就是不知道陶仁习惯不习惯。
什么叫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陶仁算见识到了。本来她看出闪电的纠结,便主动提出露营了。
既然如此,那就露营吧。
一行人步行至郊外。此时天色近黄昏,荒郊野岭哪有人烟?闪电干脆解开了逆流的绳索,让它自行玩耍。逆流欢天喜地地直奔一条小溪,玩水玩得不亦乐乎。小猴子也得到了“恩准”,脱下了一身衣服(天知道这东西套在她身上她多不习惯),三两下爬上了一棵树,摘下野果子就吃。
这才是猴生啊。顺风枕在自己手上,躺在树枝上,感叹道。
乔轩也下了小溪,陪逆流玩耍。说真的,以往没有陶仁时,她们旅游都是去的龙潭、鬼都之类的地方,惊险刺激又好玩儿。现在闪电姐为了照顾陶仁特意挑了这么一个无聊的界面(陶仁并不知道),倒是也……别有一番滋味。
看向了坐在柳树下的闪电和躺在她腿上的陶仁,心中依旧那么嫉妒,嫉妒得恨不得把陶仁吊起来打。但看着闪电脸上那幸福的表情,乔轩觉得自己暴动的心渐渐安静了下来。任何会破坏闪电幸福的事情,她都不允许任何人做,包括她自己。
“呜。”逆流舔了舔乔轩的脸颊,最能理解她的就是它了。乔轩想要抚摸逆流的头,但除了闪电以外,逆流不喜欢别人摸它头。于是,乔轩搂住了逆流的脖子,紧紧贴上对方的脸。“可怜的逆流宝贝,”乔轩低声感叹道,“可怜的我。”“呜。”逆流回应了一声,他们就是难兄难弟。
却说闪电二人,此时眼里只看到了彼此,整个世界仿佛都只剩下她们俩。二人亲昵地诉说着美好的回忆场景,从童年时的山洞,到少女时的定情,再到别离后的情景以及重逢时的无比欣喜。不知不觉间,她们也有了不少甜蜜回忆,但也有很多无奈。
陶仁细细分享了自己的两次任务(一次考核一次正式,营救墨泠那次二人是在一起的),以及心得体会。闪电自然更有东西说了。
五岁进组织,现在她已经二十五岁了。二十年里,她经历过极致的辉煌,也有过彻骨的心痛。经历过无情的背叛,也拥有最真挚的情谊。她一向觉得自己是个再幸运不过的人,即便立马失去所有,这份经历也能让她回味一生。
过了些许时间,乔轩逆流上了岸,乔轩手里还拎着几条鱼。
闪电让逆流自行捕食,小猴子吃果子早饱了,陶仁捡来了一些柴禾,闪电烤鱼。烤熟后三人分食。
要说做饭的手艺,闪电那也真的是没谁了。虽然她最初练习厨艺是因为挑食不愿意在野外吃干粮。
三人吃完后,逆流也咬着两只特别肥兔子回来了,在获得闪电许可后便开始吃了起来。
此时已经月上中天,三人上了树也就很快睡下了。逆流睡在树下。
半夜风凉,闪电特意搂住了陶仁,免得她着凉。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轻微的步伐惊醒了逆流。它低声轻吼,唤醒了乔轩与闪电。闪电搂着陶仁的手一动,陶仁也惊醒了 。
“怎么了?”陶仁揉了揉眼。“嘘……”闪电低声道。
乔轩闭上了双眼。半晌后,低声说道:“一行八人,皆为男子。扛一布袋,内装一人,初步判断为女子。”
闪电、陶仁皆倒吸一口凉气。她们这是遇上人贩子了
想到这里,陶仁又忍不住在心底叹气。这两天,她和晋江聊了很多关于墨泠的事情。归根结底,墨泠既然作为首领的妻子,即便不是因为孙叙,也难免会有赵叙钱叙,也会遇上各种险境,根本防不胜防。然而,处于这么一种位置的她却半点儿自保之力都没有,仔细想想,又该怪谁呢?
自己当初要是没有遇上赵凌风那件事,又没有被乔轩激那么一下从而决心进组织,估计迟早也是这么个情况。之所以那么关心墨泠,恐怕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自己在她的身上看见了曾经的自己的影子。当然了,陶仁没她那么夸张,至少不会拿着钱不知道该怎么用,揣着卡不知道该往哪里刷。
陶仁也没工夫担心墨泠太久,因为她马上就要和闪电出去旅游了!
经过这件事后,组织里上上下下进行了一次大清扫。现在高层们正在处理人事调动的问题——缺了的位子得有人顶上,接任务什么的自然也就顾不上了。陶仁和闪电又不管人事,加上这回立了功,理所当然也就有了难得的假期。
闪电向史密斯教授请了假,然后就和陶仁翻看起了介绍二号小时空各个界面的书,打算挑几个界面去旅游。
有些界面和她们所在的界面时间流速是不同的,这个需要重点关注。不然的话很可能一个不留神,这边十几年都过去了。
说到这个,闪电讲了个故事给陶仁听,是关于月颜姐的。月颜姐曾经有过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