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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毫不在乎地用手指捅了捅林凡脸色肿起来的地方:“这是怎么弄的?”
陈加成一弄,林凡就有点火大了。原本他就想找他的茬,没想到他倒送上门了。林凡一把打掉陈加成的手指,骂了一声:“滚!”
“哟,脾气还挺大啊!”陈加成笑了一声,随即板起脸:“信不信放学以后老子弄死你?”
这是陈加成的一贯伎俩,仗着比其他同学大两三岁,比其他人高一截的在在同班里没有怵的人,还真的有几个同学放学以后被他打过。所以这家伙在班上基本上是横着走,人见人怕。
但林凡是谁?换了前世还真的怕一下,说不定放学以后这家伙真找人弄自己。但现在怕个毛,现在的他已经不是以前的他了。有时候教训人这东西也不是只靠身体的,靠脑子一样好使。但这个时候不适宜跟他硬来,所以林凡不屑地笑了一下,转移话题道:“你知道我脸上的伤是怎么弄的?”
陈加成又一愣,没想到林凡一下子又转了话题,看了看他脸上的伤,不知道林凡想说什么。
“前几天你有没有听说有个贼被人打伤了?”
林凡继续道。
“贼?”
林凡的话跳跃性有点大,陈加成一时间没跟上来。
“老子这伤就是他弄的。”林凡神秘地道,他脸上仿佛蒙上了一层神棍光环,继续忽悠:“你又知道那贼怎么样了?”
陈加成抿着嘴不说话。
林凡幽幽地道:“估计今天已经可以下床了吧!”
“吹,继续吹!”
陈加成脸上努力做出不屑的神情,但眼睛里却有点惊疑不定的神色。林凡说得很认真,认真得不得不让他考虑这番话的真实性。但他理智里又有一个声音告诉他,这样纤瘦的一个家伙可以放倒一个贼?没可能吧?
但他脸上的伤又是怎么来的,看上去还真像是被人打伤的啊。
说起来,林凡在前几天的车祸中还真是幸运,因为他脸上的伤都是被那车把子碰到的,虽然碰到眼睛,但只是出现了淤血,形成了黑眼圈,而且脸也只是肿了一点,并没有擦伤的痕迹,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被人打的。
那陈加成平时虽然凶悍,但毕竟还只是一个毛孩子,叫他单枪匹马去抓贼估计也是不敢的。
但就是他旁边这个同学,竟然说自己把一个贼给打伤了,还说得似模似样的,你说究竟信不信好?
林凡一下就将他唬住了。
“不信就算!大不了你到派出所看看,估计现在已经关里面去了。”
林凡又道。
反正吹牛不用本钱,林凡使劲地忽悠。他知道言多必失的道理,毕竟这是个谎言,要是说多了,说不定就会被人看出破绽,所以干脆就闭口不言,剩下的东西就让陈加成自己脑补。
有时候,一个人脑补出来的东西往往比听人说的东西更让人相信,因为他总会找到合适的理由。
而林凡知道,一个初中生哪有什么能量可以进派出所里面看什么犯人?不忽悠你忽悠谁?
其实他的话里也有漏洞,警察要是真的抓到了贼,现在进的就是拘留所,而不是派出所了。但陈加成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子又懂什么?
林凡就是知道这一点,反正这样的谎话一般人拆穿不了,一般人也犯不着特意去求证,反正林凡只求忽悠住他就成。
初步使陈加成敬畏自己只是第一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敬畏总会褪色。还是那句话,只有打服他了,他才会怕自己,才不会让之前的悲剧重演。
林凡知道,在接下来差不多十年的学生生涯,还有好几次需要面对被人欺负的境地。只有自己强大起来,这样的事情才可以避免。
听完林凡的话,陈加成不再说话,眼光闪烁,但林凡可以明显看到他挪了一下身子。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章 好点子()
林凡奉行一条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抽你娘的!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敬人者,人亦敬之;不敬人者,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是后世林凡的为人处世之道,也是吃过多次教训以后得到的宝贵经验。
被人欺负了如果你不反击,那么欺负你的人只会得寸进尺,在受到教训之前更绝不会幡然醒悟痛改前非。所以,在遇到欺负的时候你要做的就是狠狠抽他一巴掌,让他知道什么人能被欺负,什么人不能。
这辈子重生了,林凡就是专治各种不爽。别说一个大人跟一个小孩斗什么气,老子也是个小孩,被一个小孩欺负了,不欺负回来还重生个屁?
不过,现在还没到时候,他现在要做的是自己首先要强大起来。自己强大起来了,还用怕什么?
林凡无疑是强大的,但这种强大只表现在比同龄年多了十几年的社会经验与见识上。至于身体与家庭背影还只是一个普通人。所以,面对陈加成这种小混蛋现在最理智的做法是能避则避,如果真的避不了,那就只能迎面而上将他打倒了。
对此,林凡有无比强烈的信心——不就是一小破孩么,我一大叔还搞不过你?
陈加成偃旗息鼓了下来,没有进一步的挑衅,林凡也懒得理他,开始做起自己的事情来。
首先,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书桌。因为里面实在是太糟糕了。现在里面的东西还不算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卷子越来越多,作业本越来越多,它们将会越来越乱。整理整齐起码看得也顺眼一点——这种习惯还是他工作了以后才培养出来的。
花了十来分钟的时间,林凡才彻底将书桌里的东西彻底分类好,看着也舒服多了。
而在整理的过程中,林凡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东西,让他灵机一动,突然想到一个好点子。
这是一本杂志,名叫少男少女。
这本杂志gd省作家协会主管、主办,主要针对13-19岁的青少年综合类杂志。里面通常有一些很有趣的文章,绝大部分由一些中学生投稿组成,也会有一些转载的散文。杂志风格主要以轻松欢快为主,兼负引导青少年产生积极向上的思想。这本杂志由学校统一采订,每半个月一期,一个学期十本。
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林凡想到一个问题——稿费!
换句话说就是钱!
钱,是个重要的东西。
有人说它是罪恶之源,有人说它是混蛋。但无论怎么说,它都是一切商品流通的基础,构成人类社会的基石,甚至成了衡量生活是否幸福的指标。只要你生活在社会,那你就缺不了它。
虽然林凡还只是一名刚读初中的学生,但他已经深深地感受到钱的重要性。因为它意味着漂亮的衣服鞋子和昂贵的玩具。
更何况,在林凡的计划中,他需要长更高的身子,就需要补充大量的营养。而且他还想买吉他,买电脑,买手机,做投资。这一切一切都需要钱。
在此之前,他需要一步一步来。
现在他觉得第一步就是赚一点稿费,维持一些额外的开销。这一点,他不能向父母要钱,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父母要承担自己三兄妹的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了,他也没脸向他们伸手要这些东西。
所以,一切只能靠自己。
”不知道投一篇文章可以有多少稿费呢?“
林凡两眼放光地想道。
对于能不能赚到稿费这件事上,林凡觉得基本上是没有任何的疑问。
因为就在上辈子,看小说,写字基本上是他最大的爱好之一。电子书的普及和硬件的发展使林凡有大量的时间获得极大的阅读量,十几年的书虫生涯使他涉猎的范围极广。由最开始的校园小说,到后来的都市小说,再到后来的玄幻、科幻、历史,林凡几乎是无所不包。
所以,现在他的脑袋里充斥着无数的好点子,好桥段,只要写出来还怕赚不了钱?而且还没有人敢说他抄袭,因为这些东西的出现还需要好长一段时间。
不过林凡并没有立刻动笔,他决定要将手上这几本杂志先看完,先了解一下这些文章的风格,再决定到底要写什么风格类型的文章。知己知彼,百战不怠,这是古人千百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林凡可不想一出师就不利。
林凡看得很认真,陈加成也很识趣地没有打扰他。
这一看就是一大半个小时,直到再一次的铃声响起。
林凡抬头一看,教室里除了他竟然已经空无一人了。
”我靠,人都去哪里了?“
然后,林凡就听到了一阵熟悉的音乐声。一听到这个音乐声林凡就知道,是时候做早操了,因为大喇叭放的是运动员进行曲。
见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林凡也懒得再下去操场了。
就他顶着这张大熊猫的脸,虽然说脸皮很厚,但被一群小萝莉小正太像围观动物园里面的动物一样也是一件很不爽的事情。反正就算是老师问起来林凡顶多说一个身体不舒服也就囫囵过去了。
过了没多久,林凡就见到有几个同学将早餐抬了回来。
早餐基本上都是千篇一律,星期一吃柴鱼花生粥配一个饼,星期二吃猪骨粥配一个蛋糕,星期三吃味精配的汤粉,星期四反正也就填饱个肚子。
分早餐的这三个同学两男一女,其中一个女同学叫刘晓岚,人长得挺漂亮,是林凡这一组的小组长。
说起来有点可笑,林凡他们班里才四十五个人,但班干部算起来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各科科代表,再加上四个小组长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生活委员、心理委员、卫生委员就有十来二十个,一班人,差不多有将近一半人都是班干部。虽然除了正副班长和学习委员,其他班干部并没有什么实权,但在他们各自的领域内还是有一点能量的。例如面前这个刘晓岚,作为小组长兼早餐组组长,她就有监督并报告老师有哪位同学不出去做操的权利与义务。
只见她拿着一只大勺子,蹭蹭地跑来林凡的前面,有点气势汹汹地问道:”林凡,你为什么不去做早操?竟然敢缺席?“
林凡和她不太熟,平时她表现得也很文静,没想到今天一看竟然有点像一头小母老虎。
林凡看着这小萝莉,噢,不,已经不能说是小萝莉了——刘晓岚发育得还挺好——大萝莉板着脸故作严肃的样子,不禁有点想逗逗她,道:”大熊猫是需要保护的,为了避免被围观,我只要委屈自己待在这里了!”
话一出,原本板着脸的刘晓岚噗嗤一笑,林凡的自嘲有种让她发笑的魔力,使她无法凶得起来。
只见她笑了一声,叉着腰,又道:“那你这只大熊猫是不是不用吃早餐了?要不要给你来根竹子?”
林凡看了看四周,发现周围的同学都将自己的饭盒放到了桌面上,方便分早餐的同学装上去。而林凡的桌子上除了书却什么也没有。
但他胜在脸皮厚,厚颜无耻地道:“好啊,给哥来根新鲜的,隔夜的不要!”
“切,还哥?就你这年纪做我弟还差不多!”
刘晓岚再次被林凡逗笑了,面对这样的逗笑话,小女孩的笑点一般都低。
但林凡的下一句话更让刘晓岚止不住了,因为林凡故作惊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