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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间做着鹃姐和几个男人)
杜鹃儿:关门。
天仇:鹃姐、导演。
杜鹃儿:坐。呐,有一段戏呢我想你帮我试一试,我们是恋人,这个呢,是我临死前的和你的一段对白,你看看。
天仇:我是演?
杜鹃儿:你做尹天仇,我做杜鹃儿,好了吗?
天仇:好了。
杜鹃儿:叫n:呐,我实话告诉你吧,我不是你平时所见的那个场务,我的身份是香港警察,他是我上司。
警察:我们是刑事情报科:n着场务要打电话叫外卖,一转身却看到ben他们已经准备好了饭菜。
ben喊道:喂,开饭了,阿毛过来,边吃边聊。
场务:菜不错啊。
ben:这算不了什么,接着还有笔大生意呢。
场务:等等,没有番茄蛋呐?我要吃番茄蛋,再叫个番茄蛋好了。
ben:不用了,番茄蛋是吧?喏。
场务:不是吧!真有番茄蛋?一说就有啊。哎是炒鸡蛋呀,不对呀,我要吃荷包蛋,还是叫个荷包蛋炒番茄吧。
ben:荷包蛋是吧?阿柱,煎荷包蛋。
场务:不用麻烦了,叫外卖很快的。喂,权啊………
陈歌终于要出场。
柳飘飘在场外忐忑不安,因为她还没有拿到后续剧本,不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究竟是什么,但是这段时间对柳飘飘的饰演,极其希望这个故事能有完美结局。
但是她注定要失望。陈歌想好的结局,就在这里和前世开始了变化。
对于前世的结尾,陈歌一直认为是周星星向观众感受和贺岁片商业效果妥协的一个结尾。所以,很多观众在看完“大团圆”结尾之后再回味整部电影,会觉得影片的结尾过于突兀,由描写小人物生活的片子突然转到了警匪模式的片子,最后又是一群人合演《雷雨》众多观众来捧场的一个大团圆。这两个情节的插入似乎都显得突兀且戏剧化。
所以在这里,陈歌想,既然结尾是有些突兀并且戏剧化,那么按照《喜剧之王》原有的纪实模式,结尾应该是怎样的。
(。)
第二百七十一章 首映()
ben:这么快。
场务:是呀,我还没叫。
送外卖的:喂这么久不开门,我还要干活的大哥。
场务:谁叫的?
ben:我叫的,叫一个羊肉褒加菜。这么快就送来,闷的烂不烂呐?
送外卖的:烂不烂问厨房,三十九块八。
场务:喂,我来给。
ben:不用客气。
场务:好了,我来。
ben:说好了,我请的嘛。
场务:无所谓了。
ben:我来吧。
场务:你请宵夜好了。
送外卖的:不如我请吧!几十岁的人了,四十多块钱的东西推来推去的。去刷卡呀,笨蛋。
场务:你说什么小子。
送外卖的:别动啊,要不就给钱,要不就拿走,要不然就我请。
(阿柱一枪打死了送外卖的)
ben:你搞什么飞机啊?说了多少次,多走一步都懒,走近照头部一枪打下去,就不会溅的到处都是血了,说了多少次都不听,专业点好不好?现在送外卖的好他妈离谱!
场务:一向都是这样。
ben:来吃饭。
(有人敲门)
天仇:我是送外卖的,来送外卖呀。
ben:出去看看。
天仇:我是送外卖的,大家好。
场务:行了。
天仇:番茄蛋饭二十五块半,谢谢。
ben:你有叫吗?
场务:没有啊,我都没叫。
天仇看看表:还没叫?
场务:送错地方了吧?
天仇拿出一张纸条看了看:7好是吗?
场务:7号?1号,送去1号吧。
天仇:那你还要不要?
场务:神经病,我没叫怎么要啊?
天仇:番茄蛋饭耶?
场务:你怎么了,有毛病?走吧!
ben:反正你想吃番茄蛋饭,喂我要了。
场务:不要了,人家叫的。
ben:我说我要了!过来!过来呀!
场务:先给我们行不行?
(天仇把番茄蛋饭放下,无意中看到了沙发后面的死尸)
场务:这么巧,1号也叫番茄蛋饭。
ben:好吃吗?
场务:清清淡淡的很好吃,对身体有益。
ben:有什么益?
场务:维他命c特别高。
ben:其他水果也有啊?
场务:其他水果哪有这么高啊?(天仇要向外走)
ben:喂不收钱呐?
天仇:谢谢,二十五块半。
ben:这么贵?
天仇:加底嘛。
ben:不加底呢?
天仇:三十六块八。
ben:不加底比加底贵呀?
天仇:哦,不加底十二块二。
ben:那加底呢?
天仇:三十六块八。
ben:你刚才不是说二十五块半吗?
天仇:是啊二十五块半。
ben:今天早餐卖什么?
天仇:什么?
ben:今天早餐卖什么?
天仇:火腿鸡蛋。
ben:多少钱?
天仇:十二块二。
ben:加底呢?
天仇:二十五块半。
ben:早餐也有加底的吗?
天仇:你可以多加两条香肠嘛。
ben:那我加三条香肠要多少钱呐?
天仇:不要吧。
ben:多少钱?
天仇:我只是个送外卖的。
ben:我问你多少钱?
天仇:我不知道。
ben:多少钱!
天仇:我真的是个送外卖的。
ben:你不是送外卖的。
(场务冲了上去)
场务:小子,说实话,你是不是送外卖的?
天仇:我才刚刚入行啊?
场务:刚入行?
天仇:我不知道送外卖还要回答这么多问题呀?
场务:还装!(说这要搜天仇的身)
天仇:喂,你干什么?你是警察啊!
场务:是啊,行不行啊?
天仇:我真的是个送外卖的!(场务照着天仇肚子就是一拳)
场务:没事的,没什么,是个傻小子。不信搜搜,搜搜。小子,今天放你走你以后精灵点。
ben忽然发狠扬手给了场务一枪,场务一瘸一拐的走向沙发,坐下。
场务:怎么搞成这样啊?什么意思?
ben拿出了番茄蛋饭里的偷听器。
什么东西?
ben:想害我!你这个该死的王八蛋!
ben又给了场务一枪,枪口转向了天仇,天仇捡起地上的枪,却未来得及开枪,胸口就绽放出一朵殷红的花······
这就是陈歌的,对于尹天仇的结局。
在想后续剧情应该是什么样的时候,陈歌想了很久关于前世结局戏剧化情节是从哪里开始的。达叔找星爷来当线人这个情节并不戏剧化,因为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有可能发生的。真正戏剧化的情节是在达叔中枪之后,星爷拿起枪,并打死了那三个黑帮成员。
毫无疑问的,一个社区福利院的临时工、电影片场的临时演员,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近距离枪战中一人杀死三个训练有素的悍匪。并且,电影里让那把手枪发挥出了机关枪的效果,似乎是电影主创特意的告诉观众,这是假的。
所以真实的情况应该是,尹天仇,这个总也演不好戏的龙套演员,在第一次成为主演并进行了一次失败的表演之后,就中枪死去了。
可以想象一下最后的情况,卧底达叔和尹天仇双双中枪,警察冲进来与黑社会枪战,达叔奄奄一息时,看到尹天仇全身血流不止但依然双眼狠狠地瞪着那些黑社会,于是达叔气息微弱的喊了一声“cut”,尹天仇这才放松了下来,闭上了双眼。达叔看着他,也缓缓闭上了眼。这个第一次演主角的龙套演员和演了一辈子的警察卧底,因为一次不成功的表演一起死去了……
那么柳飘飘呢?她好不容易才离开了过去的地方,将自己的未来全都压在了尹天仇的身上。她在他住的地方给他织围巾,但围巾织完了他也没有回来。她等了一天又一天,但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没有人会告诉她尹天仇已死这件事。她会认为为他之前都是在骗她,她会认为他去当主演了,再也不会想起她了,再也不会理她了。柳飘飘之后会怎么样呢?答案也是很明显的。那个她寄予厚望的男人,那个让她重新燃起生活热情的人消失了,她对生活重新燃起的热情也会消失,变得心灰意冷。那么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自杀,或是回归原来的生活。
洪爷和他的小弟会继续四处乱串,吓唬小孩、收保护费,绝不会一脸开心的在舞台上演雷雨。
杜娟儿继续演她的电影,当她的明星。某天可能会意外的在警局档案中发现尹天仇卧底牺牲的事。她可能会为这个故人流几滴泪,之后,她会向每一个新入行的人讲尹天仇的故事,告诉他们什么才是演员的“敬业精神”……
陈歌认为,这虽然可能不是电影的原剧本,但这应该是最贴近现实的结局。根据一些爆料,星爷确实原本打算让尹天仇在最后的卧底表演中死去。如果结尾真的是那样,那么,影片的整个主题绝对会因为尹天仇这个人物的死而再次升华,并且能够让全片在叙事结构上得到一个圆满。整个电影的档次也会上升到“超经典”这一级别。
至于会不会达到陈歌预期的效果,还要等上映才知道。
但陈歌低估了王妃对这个结局的反弹,整整一个下午对自己不理不睬,一个人躲在屋子里。
史志敏去劝王妃,却一脸无奈地走出来,摇了摇头,“我没办法了。”
陈歌叹一口气,“再等等吧,过几天她应该会好的。”
史志敏迟疑道:“喜剧之王的结局,真的不打算改一改吗?”
陈歌摇了摇头,“不需要。”
史志敏见陈歌态度坚决,知道自己再劝下去只是徒劳,转而说道:“明报的人几天前就联系我,说等到《喜剧之王》杀青之后希望能对你做一个专访。”
陈歌点头,“没问题。”
在电影这方面,陈歌也只做明报的专访,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和明报之间的关系密切,一方面是明报的影响力属于香江杂志中数一数二。
两天后,《明报》新推出的杂志里,封面上,陈歌戴着墨镜向镜头招手的照片作为封面,专题是——陈歌的“喜剧之王”
“生活的喜剧,往往只是呈现悲剧的形式,生活中的很多悲剧,就是在外人看来你演得是喜剧。——陈歌”
“《喜剧之王》只是平淡的讲述了一个小人物的辛酸生活,却如此真实有力的打动人心。也许这是因为生活本身就是一场悲剧,拿来旁观却变成了一场喜剧,只不过我们身在其中所以浑然不觉。”
“人生不是喜剧,悲伤才是主题,快乐永远是暂时的,过后只会剩下空虚和无聊。即使是享乐主义者,也只是错把过程看作结果,以为追求到了快乐,其实得到的还是悲伤。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人有群居习性,只因他不能忍受长时间的孤独,他需要快乐和刺激来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