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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舐血魔妃-第4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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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爹爹你醒了。”粉嫩的小女娃两只小胖手抱住司徒无双的脖子,粉嫩的小嘴一左一右在他的脸上留下口水印,她最最喜欢爹爹了。

    比喜欢娘亲还要喜欢,当然,其实她两个都好喜欢的。

    司徒无双点头,他压根就没有睡着,不过只是闭目养神,听着她们母女俩的谈话,倒是一下子想起了很多的事情。

    那些事,不想的时候,仿佛被尘封了。

    猛然间想起,就仿佛发生在昨日。

    祁月国,说是他的第二故乡也不为过。在司徒无双的心里,这个地方跟北寒国一样的重要,深深的铭刻在他的心里。

    因为来了祁月国,他的舞阳才从沉睡中醒来,他才能拥有现在的幸福。

    “嗯。”修长的手指轻的刮小女娃的鼻尖,司徒无双抬眸与妻子相视一笑,温情无限,“晨儿可有调皮,惹娘亲不开心。”

    他的女儿,司徒芊晨。

    出生之后,就是他捧在手心里疼爱的宝贝,也是摄政王府上上下下的宝贝疙瘩,几乎宠上了天。北堂烨航登基之后,立后娶妃,子嗣也有几个,但偏偏最疼爱司徒芊晨,简直把她宠得不像话。

    用北堂烨航的话来说,女儿就是拿来宠的。

    “没有,晨儿很乖。”眨巴着漂亮的大眼睛,司徒芊晨一副我是乖宝宝的模样,逗得司徒无双夫妻俩笑得弯了眼。

    “月都皇城比寒月城还要好玩么?”两岁的她,已经会口齿流畅的说话,跟那些小屁孩儿完全不是同一条起跑线上的。

    咳咳,想来司徒小朋友已经忘记,她自己也是一小屁孩儿。

    寒月城里,她可以横着走,也没人敢对她说个‘不’字。突然来到陌生的环境,还是祁月国的国都,肯定会遇到什么皇亲国戚之类的,司徒芊晨觉得她的个人领域受到了侵占,心里很不开心。

    “晨儿去过之后就知道了。”舞阳轻抚着她的发,柔声回应。

    小孩子的心性变化最是快,只有让她自己比较过后,才知道哪里更好玩。她说的,可算不得数。

    “哦。”

    “月都皇城里有座名叫血王府的地方,那里面住着一个帅气的小王子,无人可比。”到底是他的亲生女儿,小丫头心里盘算着什么,他这个做老子的一清二楚。

    小小年纪,个性过于霸道不是好事,借着机会他要教教她,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虽然司徒无双没有见过百里宸渊跟冷梓玥的儿子,但是凭他们夫妻俩的相貌,生下的孩子绝对差不到哪里去,甚至很可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帅气的小王子?

    无人可比?

    司徒芊晨粉嫩小脸上,两道眉毛打了结似的,皱成包子状。她不相信有谁比她长得还可爱漂亮聪明。

    某小女娃,男人跟女人没有可比性。

    小男孩跟小女孩,同样也没有可比性。

    “晨儿一定会喜欢他的。”舞阳早就想亲自到血王府一趟,一来是想亲自谢谢百里宸渊夫妻两人对他们一家的大恩,二来是想看看他们的孩子。

    难得遇到知心人,舞阳没有朋友,在她心里,冷梓玥就是她的朋友。

    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生下司徒芊晨之后,身体更是虚弱。太医交待她不能长途远行,因此,司徒无双每次带她们母女两人出游,都只在北寒国附近的几个城镇,从不敢走远,生怕她会吃不消。

    身体好些之后,她坚持要来祁月国,就是想要圆一圆心愿。

    不是她重男轻女,舞阳爱司徒无双,她想多给他生一个孩子,就算是再生一个女儿都好,能给司徒芊晨做个伴,陪着她一起成长。

    “娘亲也知道那个小王子,他真有那么你们说的那么好吗?”不是说,在父母眼里,自己的孩子才是最好的吗?

    她的爹爹娘亲怎么都夸别人的孩子,难道是不喜欢她了吗?

    委屈的扁起小嘴,司徒芊晨眼里蓄起泪水,可怜得不得了。“爹爹娘亲是坏人,你们不疼晨儿了,呜呜、、、、、、、”

    争宠利器之一,眼泪是必备的。

    她是跟皇帝叔叔后宫里那些妃子学的,只要她哭,爹爹跟娘亲什么条件都会答应她。

    “傻晨儿,爹爹娘亲当然疼你,我们说的那个小王子是爹爹跟娘亲好朋友的儿子,我们到月都皇城就是为了跟他们见面,到时候晨儿一定要乖,要听话,知道吗?”舞阳柔声轻哄,真不知道这个小丫头在想些什么。

    女儿虽说是她生的,但司徒芊晨的性子,她这个做娘的,真是摸不透。

    “晨儿要有礼貌,懂吗?”

    “懂。”吸吸小鼻子,对上司徒无双的眼睛,乖乖的点头。

    她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小臭孩儿,敢抢她爹娘的疼爱,哼。你敢抢我爹娘,我就抢你爹娘,咱们走着瞧。

    啧啧,两个还没见面的小朋友,结下梁子了。

    远在血王府满心欢喜替妹妹做花环的百里绝小朋友,顿时只觉后背凉凉的,莫名其妙的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该死的,谁在咒他。

V024章 两小无猜2() 
月都皇城

    “我回来啦”

    清晨,祁月国皇城内所有人都被一道清亮的女声从沉睡中唤醒,眯着眼起床,洗脸,洗漱吃饭,然后开始新一天的忙碌。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一辆低调中透着华丽的马车驶入东城门口,突然晃动的车帘被猛然掀开,露出一个女人的小脑袋,再然后就听到了响彻整个皇城的声音,那真叫一个惊天动,泣鬼神。

    哪怕是睡死在梦里的人,也能被她给唤醒。

    “你就不能有点儿女人的样吗?”

    四通八达的宽敞街道上,行人还不多,唯有卖早餐的小贩在一声接着一声的叫卖着,空气里散发着包子的香气。

    修长的手指放下车帘,温润的男声有气无力的响起,双臂非常配合的将某个咋呼的小女人拉进怀里,捂住她的嘴巴。

    无数次的,长孙俊问自己,他怎么就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女人?

    难道就是因为她咋呼,所以他才喜欢上她的。

    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他还是别想太多,免得自讨苦吃。

    “女人样是什么样,你教教我。”难以压抑心中的兴奋,幻遥恨不得长上一对翅膀,立马就飞进血王府里。

    离开那么长时间,她真的很想冷梓玥,还有她帅帅酷酷的姐夫。

    最最重要的是,她的宝贝侄子,她可是想死他了。也不知道那小子现在长什么模样了,是不是又俊了很多,越来越像姐夫。

    “你就当我没说。”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长孙俊就算是再怎么自恋,他也没信心把一个野女人,改变成一个淑女。其实吧,有时些,幻遥挺靠谱的。

    该野蛮时野蛮,该温柔时温柔,挺好。

    在她那极具杀伤力的眼神下,他能不这么安慰自己,能不这么告诉她么。

    “长孙俊,你记着是你先向我表白的,可不是我硬逼着你的,现在想要丢下我,除非我死了,否则你休想。”冷梓玥说过,不管是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只要自己的开心,问心无愧就好。

    她幻遥天生就是这副模样,不要指望她做个规规矩矩的千金大小姐,那些花花肠肠,她学不来。

    爱她,就要爱她本来的样子,休想改变她。

    “还有,你喜欢温柔大方,端庄贤淑,又优雅贵气的,当初怎么不向绫萝表白去,她完全符合你的需求。”推开长孙俊的手,幻遥坐到软榻上,侧过身子双手托着下巴,有一下没一下的看着窗外。

    景绫萝真的很不错,人生得美美的,心地又善良。

    以前没怎么接触过不了她,后来她跟姐姐成为了好朋友,幻遥也渐渐跟她有所接触,打心眼里挺喜欢她的。

    在幻遥看来,能娶上景绫萝的男人,肯定很优秀。

    “你个傻丫头,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手指微屈敲在幻遥的头上,长孙俊不顾她的挣扎将她抱到自己的腿上坐上,柔声道:“她再怎么优秀也不是我心里那个人,更何况我跟她,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可以说是互不相识。”

    景绫萝的哥哥景常柯是血王百里宸渊的人,长孙俊对她的了解,仅止于她是冷梓玥的朋友,除此之外再没别的。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根本不取决于外在条件,而是靠感觉的。

    只有看对眼的两个人,才能走到一起。

    “我不管你是什么样子,也不管你是什么性子,我只知道认定你了,那就是你。一生一世,生生世世,都不会放开你的手,所以你别想逃。”

    有些事情,幻遥想得简单,长孙俊却想得深远。

    隐族跟暗月城虽说很久以前是同出一脉,但是经过几百年各自的发展,已经成为独立的个体。他与她,是两族未来的继承者,身上担负着不同的使命。

    冷梓玥是暗月城真正的嫡系血脉之人,但她不可能继承暗月城,幻遥虽然只是皇甫耀城的养女,可她却继承了暗月城历代灵力之源。

    他们这样的两个人,能否最终走到一起,还有很多的坎要过。

    “我才不会逃。”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她认定的事情,不会变。

    认定的人,更不会变。

    这也是幻遥为什么没有同意跟着长孙俊回隐族,也没有带着长孙俊回暗月城的原因。有些事情,她不说,并不代表她不知道。

    能帮她的人,只有冷梓玥。

    只要冷梓玥站在她这边,幻遥就有绝对的自信心,任何阻力都不是阻力。

    她心里一直都明白,不管是爷爷奶奶,还是爹爹,他们不会反对她挑选自己喜欢的人成为她的丈夫,但他们希望那个人能入赘暗月城,成为暗月城的一份子,担负起守护暗月城的使命。

    可她爱上了长孙俊,隐族的少主,隐族未来的继承人,他又怎么可能为了她,抛下隐族不管不问。

    “遥儿,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能离开我。”他是男人,再大的风雨,都有他一肩担起。

    “只要你不抛下我,我就不会离开你。”

    两人无声对视,情谊绵绵。

    至于他们回月都皇城的用心,各自都选择心照不宣。

    “停车。”

    闻言,车夫立马将马车赶到路边上停下,道:“公子,还有好几条街才到血王府呢?”

    “我们就在这里下车。”拎着包袱,幻遥一马当先的跳下马车。

    长孙俊无奈,只得跟着下了马车,按照事先谈好的价钱付了银两,问道:“你不是想要快点儿见到玥儿,见到小家伙,怎么半路就下车了?”

    “你真是笨蛋,好歹我这个做小姨的回来了,总不能什么礼物也不买,就这么空着手去看小家伙吧。”

    “他可什么都不缺。”长孙俊白眼一翻,觉得幻遥幼稚。

    百里绝是谁啊,什么东西是他没见过的,没玩过的。别的小孩儿有的,他都有。别的小孩儿没有的,他也有。

    总之一句话,百里绝比谁都富有。

    “话是这么说,东西还是必须买的。”幻遥不理会他,东看看西瞅瞅,只盼着能挑选上一件满意的小玩意,“我说你这做人家表舅的怎么就那么小气。”

    “我小气。”长孙俊指着自己的鼻子,他哪里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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