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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左看看,右看看,眼突然一亮,小跑到附近一个正在喂马的漂亮姐姐旁边,扯了扯人家的围裙,兴奋的道:“这个马子真漂亮,我要她可以么?”
“_!”
冷面大叔险些吐出一口老血,吹胡子瞪眼道:“不要开玩笑,她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又不是马。”
白鹿眨眨大眼,很萌:“不是马就不能要吗?”
“废话,她又不是马,又不怎能骑。”
“不能骑吗?”
也不是不能骑……惊觉自己的想法很黄很暴力,冷面大叔用力摇摇头让自己清醒后,咆哮道:“快点挑一匹马,不要浪费时间。”
既然不能挑漂亮的马子,挑什么都不重要了,白鹿放开了一脸窘迫的漂亮姐姐,随便挑了一匹高头大马,五人牵着马离开了马棚,来到了马场,准备练习骑术。
没过多久,白鹿等人便体会到骑马确实是一件非常蛋疼的事,太颠了,蛋都快洒了……
第二十三章:篮球社()
下午三点半,下课了。
26班一群刚骑完马的蛋疼少年正在搭车前往篮球馆,考虑到家里养着两头大熊猫,靠打工赚钱想让他们每餐都吃饱比较困难,五人一番合计后,决定加入篮球社,为的是每天都能吃饱饭。
当然了,主要是Z班三位少年还没有从投翔后遗症中缓过来,暂时不愿意打工,生怕接到会勾起他们美好回忆的工作。
白鹿对体育运动谈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他觉得很多人抢一个球的运动都比较傻,人越多的就越是傻,无论是篮球,足球,还是棒球全是很多人玩一个球,篮球人数同比少一点,相对没那么傻,白鹿也是因此才拍板决定加入篮球社。
带头大哥决定的事,通常情况下没有人会反对,不过李马必个人比较喜欢足球,曾小小的提出过异议,白鹿吩咐熊大熊二将他钳制高举至半空,以德服人一番后,离地三尺变成高人的李马必立即就顿悟了,发现篮球才是星空下最美好的运动,足球什么的最讨厌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识时务者已死绝,如果手里有香蕉,白鹿真的想赏李马必一根香蕉以示奖赏。
篮球馆非常大,非常气派,有一个标准的比赛场馆,至少可以容纳五千名观众,外加六个训练用场馆,篮球馆一共有十个全尺寸篮球场,各种设施也一应俱全。
入社申请非常简单容易,填了一张表格,测量了一下身高体重,只要身体没有问题的,全都可以通过,新生中报名加入篮球社的不在少数,意外的是女生也不少。
五个人换上球衣球鞋,熊大熊二住那一站,瞧那身高体型就像专门打篮球的,很快他俩就被教练老师拉到一边给开小灶去了,剩下三个少年被教练列入五短,只能跟着一群同样被列入五短的新生从基本功开始练起。
篮球的基本功大抵就是运球,传球,弹跳,投蓝,体能这些,基础练习一般就是练这些。
首先开始的是运球练习,先是练原地运球控球,接着练跑动运球控球,单调枯燥的练习让新生们忍不住打起哈欠,一个个练得都非常敷衍,他们加入篮球社只是为了吃饭罢了,只有白鹿一个人练得非常努力认真,可能是太努力了,他的球总是会脱手飞到女生练习的场地……
男生组教练吹响了哨子,大声宣布:“好了,下面练习传球,大家分列球场两边,两人一组,面对面练习定点传接球。”
白鹿跟诸葛大福一组,两人互相传接,白鹿身边的李马必故意使坏,大力将球甩了出去,跟他一组练习的无名吃瓜少年脸一黑,抱怨一声后拖拖拉拉的捡球去了。
为了偷懒故意使坏的李马必懒洋洋的问道:“小白,你不觉得练球很无聊吗?”
白鹿接住飞来的球后,撇撇嘴道:“你就当我们是在打工好了,运球总好过运大粪吧?”
“_!”
教练一声吼:“聊什么呢?快传球。”
白鹿心一颤,下意识扭过头将手中的球砸了出去,诸葛大福无奈的举起手跳了起来,却没能将球拦下,球飞了出去,噗!一声闷响……
随即,平地一声雷:“是谁?”
孙知府就像一个勤勉的老地主,每天都会巡视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风雨无阻,他平时也喜欢打打篮球减肥,听说篮球社今年进的新生比往年多,他巡视路过的时候,便忍不住进来看看,谁知道刚进到训练馆,天外飞来一球,直接砸在他光秃秃的脑袋上,砸得他瞬间找不着北。
孙知府捂着脑袋,气急败坏的吼道:“谁砸的球?”
一群正在练习的新生唰一下从白鹿身边弹开,只留下白鹿跟完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李马必……
死贫道不如死道友,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白鹿优雅的从李马必身边跳开,并用手指着他,义正言辞骂道:“马必,你为什么要故意使坏,那么用力传球?现在砸到人了,你说要怎么办?”
李马必就像一只小呆鸡,愣愣的道:“什么砸到人?”
孙知府大步上前,看了一眼在旁边上蹿下跳,义正言辞的白鹿,面带一丝狐疑:“白鹿同学,不是你砸到我的?”
白鹿无辜的眨着大眼,萌萌的道:“如果是我砸的,你已经躺在医院里了。”
“_!”
貌似很有道理的样子?能把手榴弹丢出一百多米的小妖怪,肯定能用卫生棉将人砸流两行鼻血,让他用篮球砸一下绝对进医陆,孙知府暗暗点了点头,很快,无辜的李马必同学便被亲切的训导主任大人拉到一旁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了……
人群外负手而立的无夜,眼中闪动着一丝笑意,轻声娇嗔:“这个小坏蛋。”
教练一声哨响,传球练习继续,诸葛大福传出了球,白鹿漏手没有接到球,球滚进了女生练习的场地,白鹿追着球进了女生的区域,然后就像一枚飞进狗群的肉包子,进去后就一直不见出来了……
空气中传来了两道叹息,又来了!
白鹿进了女生区域,发现球场边坐着一个正在休息的漂亮女生,然后就不管球了,顺势在女生旁边坐下:“你好,同学,你的腿好白,我可以叫你小白吗?对了,我也叫小白,我们真是有缘分。”
“_!”
“小白,你喜欢篮球吗?”
“还好。”
白鹿憨憨一笑:“我也喜欢篮球,篮球就像小夜的屁股一样又圆又大。”
“是么?”一道冷冷的声音。
“是呀!”白鹿嘴快回了一声后,机械般回过头,哭丧着小脸:“小夜。”
无夜气得俏脸通红,浑身发抖,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尊臀已经被小王八蛋当成用来形容大跟圆的专用代名词了,今天无论如何要把他吊起来打到哭,否则他就死不悔改。
无夜一把揪住白鹿的小辫儿拖走了,诸葛大福目送兄弟被拖走,神情十分悲痛,毕竟同学兄弟一场,无论如何也要买好一点的香烛纸钱……
第二十四章:情路难行()
白鹿被吊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全身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整个人奄奄一息,无夜美丽的嘴角噙着一丝冷笑,抬手又是一顿狂抽,真是太爽,太解恨了……
“小夜,你在想什么?”
“啊?”脑补的美丽画画被打断,无夜愤愤的道:“快点吃饭,不要废话。”
军校奉行的是鞭抽底下出贤孙,无夜以前对学生一直都是铁面无私,学生犯错的时候该打就打,从不手软,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突然发现没有办法对白鹿下狠手了,明明气到肺都快炸了,就是没有办法狠心下手。
不想承认又不得不承认,她已经对白鹿存有私心了,但绝非男女私情,而是一种微妙的犹如师徒姐弟一样的感情,总之,如果今天是李马必在背后如此说她,此时已经躺在殡仪馆化妆了……
“我之前在球馆说过的话,你记住了吗?”
白鹿一脸懵:“什么?”
无夜俏脸微微一红,窘迫道:“就是以后不许再说对我或其他女老师不尊重的话。”
“什么话?”
无夜压低声音,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说道:“以后不许再说我屁股大,懂了吗?”
白鹿虎着小脸:“可是我爹说小孩子不能说谎。”
“_!”
真的太想太想打死他了,无夜的俏脸上写满了苦大仇深,看来之前把他拉球馆外边的苦口婆心全白说了,白说就算了,因为谈话时间太长,一不小心害他耽误了免费开饭时间,现在还要眼巴巴的给他买饭,好像欠了他一样,难道上辈子刨他们家祖坟了?
白鹿偷偷瞄了一眼气鼓鼓的无夜大美女,眼中闪过了一丝无奈且杂复的神色,他要拿眼前这个女人怎么办?
无夜为师,他为徒,无夜出身名门,他现在的身份是寒门子弟,他们之间最大的问题都不是这些,他们之间最大的问题是七八年的年龄差。
如果今天他二十岁,无夜二十七岁,他们若谈恋爱,别人会说是姐弟恋,但不会诟病什么,可是他现在才十六岁,还未真正成年,如果他们谈恋爱,别人会说是畸恋,无夜立刻会受到千夫所指。
现在的他没有身份,没有背景,没有靠山,甚至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一个人,他需要时间适应,他需要时间变强,最重要的是他需要时间长大……
无夜已经到婚嫁的年纪了,她还能等多久?何况她愿意等吗?现在的她会等一个小屁孩才有鬼,她是一个十分骄傲强势的女人,除非能完全征服她的心,否则她不会为任何男人停下脚步。
现在的他只能默默守护无夜,不能太靠近,否则一不小心就会伤了她,让她背上难听的骂名,所以他只能像小孩子一样幼稚的去抹黑她,减弱她的光芒,减少她的美丽,只为了减少觊觎她的男人。
以前烦恼变老太快,现在却是为了不能快点长大而烦恼……
发现白鹿突然变成沉默,无夜狭长的眼眸微眯:“你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了?”
白鹿站了起来,轻声道:“没什么,我已经吃饱了,我们走吧。”
两人起身离开了餐厅,上了兔兔车。
“小夜,我想去学生街,你可以载我去吗?”
“好。”
没过多久,两人开着兔兔车来到了学生街,学生街的各种地摊店铺林立,晚上的时候还是比较热闹的,当然,逛这里的大多是女生,不过现在天还没黑,学生街没什么人。
两人路过一个夹娃娃的机器,老板热情的招呼:“夹娃娃吗?”
白鹿瞥了一眼,鄙夷:“真幼稚。”
“可以免费夹一次哦。”
“我要玩,我要玩。”
“_!”
看着上钩的小鱼,无夜摇了摇头,免费的机会很快就被白鹿浪费掉了,老板惋惜道:“真是可惜,差一点就夹上来了。”
白鹿虎着小脸:“夹一次多少钱?”
老板偷偷露出一抹奸笑:“很便宜,一块钱一次。”
“我要夹一次。”
失败……
“我还要夹一次。”
又失败……
“妈的,再来一次。”
不断失败,疯狂失败,没过一会儿,白鹿便将身上的钱全都花光了,可是毛都没夹上来一根,眼看他露出一副死了爹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