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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情,尤其是草根逆袭,需要的机缘巧合,需要的盟友,需要的时间,都是成倍的。
这种情况下,韩王的身份反而是近水楼台,哪怕做一个任性的大王,他也能够把自己的主张贯彻下去,无论他是不是有才能,只要他是大王,他就是上天在人间的某种代表,就能够贯彻自己的主张。
这是先天的差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抹杀的。
如此,既然韩王和自己的主张没有任何冲突,两人之间还有从小到大的情谊,和外人难有的信任,那么,为什么不试着,让这份信任长久地保持下去呢?
赵诺经历太多,他大概知道想要一件事情不发生,需要预防什么,所有的一切都做到了前头,那么就不会有事后的懊悔和惋惜。
“哦?”韩王的眼中有另一种光彩逐渐扩大,他注视着赵诺,在他面前行臣礼的赵诺看起来是那样谦恭而优雅,从小到大,在他有记忆开始,赵诺就在他的身边,他们学着一样的课程,被一样的师傅教着,但是,他不记得有哪位师傅教过这样优雅的礼。
眸色转为深沉的黑,韩王上前两步,扶起了赵诺,手托在他的手臂上,使了使劲儿,看着他站起,与自己比肩的身高让他看起来俊雅非凡。
“我知道,我会的。”
世间唯一的王,没有人不会被这样的话所诱惑,韩王看着赵诺,缓缓地勾起嘴角,露出一个志在必得的笑容来,他当然,会是,这世间,唯一的王。
赵诺回以一笑,从小到大,他跟韩王有太多的默契是通过彼此的笑容来传递的,已经成了某种习惯。
窗外的霞光照射进来,两人身上都披了一层五彩,若那天上凤鸟,只待振翅,便可高飞。
次年,韩王求娶于鲁,鲁王之女,美名天下,当得王后之尊。
鲁王欣然应允,于当年嫁女,私与韩国结盟,次年一同发兵,灭吴。
这一次,韩王御驾亲征,他披上闪亮的铠甲,更显少年英武。
“诺,你可愿随我同去?”
“王放心征战在外,我固守国土,必不使王有后顾之忧。”赵诺言辞凿凿。
韩王披甲上马,马背上出现了不应该在这个时代出现的马鞍和马镫,这是赵诺为了韩王方便御马而“发明”的,此时看他英姿飒爽的样子,也没有多少扰乱事物发展轨迹的心思了。
这是他一点点,看着长大的孩子啊!本是兄弟,犹胜兄弟。
如同最开始不曾遭逢无义之争的韩国一样,鲁国从来没有与他国开战的经历,对战争所有的认识,就是一大堆人拿着武器互怼,最后谁活着谁就胜了,谁活得多谁就胜了。
更有甚者,若是在斗将的时候胜了,那么完全可以不用往下打了,这已经胜利了嘛!
但是灭国之战,和普通的战争还是有不同的,被灭的国家不拼到最后一刻,又怎么肯认输?
历时一年半,两国方才得胜,韩王顺利得胜回国,而鲁国的太子则死在了回国的路上,据说是被吴国余孽刺杀。
本来对吴国并无恶感的鲁国这时候悲痛万分,鲁王老迈,膝下只有一子一女,已经嫁出去的女儿是韩国王后,留下的儿子是鲁国太子,而现在,鲁国太子没了,鲁王的年龄又不可能再生儿子了,那么,百年之后,鲁国所托何人?
这时候,韩王提议,将来他和王后所生的次子可以从鲁王姓,继承鲁国。
这是个从来没有人提出过的建议,但听起来还行,韩国王后不就是鲁王之女吗?她的孩子,也是有着鲁王一半血脉的。
于是,举天下都称赞韩王的仁义,并不是谁都能够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让他跟别人姓的。
表现了仁义的韩王得到了鲁王的另眼相待,女婿等同于半子,这个时代,早有这样的说法,虽然一国之主并非普通的女婿,但鲁王还是开始更多地倚重韩王,而韩王也做得很好。
他派去帮扶鲁国的大臣在鲁国同样也做得很好,没有了夹在中间的吴国,两国友善,仿佛同出一源。
又三年,王后得子,韩国更加安定了,所有的人心中都有了寄托,知道下一任太子存在,大臣们对韩王的管束又放松了一些,然后就听到鲁国被犯边的消息,相邻的国家跟鲁国有了些小摩擦。
作为女婿的韩王义愤填膺,不顾保守派大臣们的劝说,执意要去帮助鲁国正名,于是,另一场战争打响。
有了战阵,韩国的实力本就不一般,又接手了吴国的人口,再有马镫马鞍那样的神器,以及来自鲁国的粮草支持,这一场战争耗时不长,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却灭掉了对方的国家。
对方国家的大巫在最后一刻**殉国,同时发出了诅咒:“天道不佑,擅开战端者,万世不人。”
一直固守韩国的赵诺那时候正在和大巫喝茶,有条件的时候,他喜欢享受生活,哪怕不愿意让更多的“发明”扰乱了事物发展的自然顺序,但他还是弄出了一些东西,比如茶叶。
青青的两片茶叶被切成了细丝,泡在水中不多时,水也成了浅淡的绿色,白瓷茶杯之中,这片绿色看起来格外赏心悦目。
“这就是茶了,好清雅的心思。”大巫笑着称赞,抿了一口茶水,然后“噗”地一声,吐出了大口的血来,再裂开嘴,微微发黄的牙缝中,血色未去,竟是格外狰狞。
还未喝茶的赵诺露出惊容,难道茶水有毒?
正在这样想着,就见大巫抬手擦去了嘴角的血,敛容对他说:“我追随前任韩王来此已经八十一年了……”
只这一句,就让赵诺又惊一分,八十一年,哪怕当时大巫年少有为,十岁就能追随韩王,如今岂不是九十一岁了?更何况,大巫当年来此之时的年龄绝对不可能是十岁,恐怕要四十朝上了,如此,岂不是已超百岁?
在平均年龄不超过四十岁的这个时代,百岁是怎样的概念?已可称之为仙了。
“……当年便觉不妥,不过,赵慧可为夫人,你当让韩王纳之,以传先王血脉。”大巫说完这一句话,闭上了眼,不动不闻,竟是生息已绝。
第249章 第 2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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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你那么挑的,我看你借住那家的二女儿就不过,叫什么来着,赵爱红是吧,是个爽利人儿。”
田爱国和项明住一个屋,彼此都是男的,哪有什么不明白的,挤眉弄眼开始出主意,也不算是歪主意,在村子里头,青山的两个姐姐的确算是出挑的那一批的。
“不可能。”项明回答得断然,至于内中情由却没有细说。
田爱国来的时间还短,很多事情不知道,也就没有细问,以为是这位赵爱红有什么不好,后来找对象的时候压根儿没把目光往对方身上落。
青山不知道借住在自家的这两位房客还曾有过这样一段青春萌动时期的谈话,更加不知道他们对自家二姐的评价是怎样的。
他盯了二姐几天,没发现她跟哪个男知青走得特别近,多半都是跟那些女知青交好,他也就不在意了,剧情中没说具体的时间,也许这时候还早。
秋收之后,大队便要向上面交粮食,青山因为数学好,算账算得清楚,被村长指名带上一起走了,这可是个苦差事,同去的人不多,他又不下了,也成了个劳力,哪怕有上次那个医生开的证明,村长也没怎么在意,需要搬粮食的时候立马就让他上了。
青山本就是没病装病,如今被点名上了,也不好矫情地什么都不做,但搬运粮食这件事还真的让他痛苦了一回。
好长时间不干这种体力活,回去一看,后背到肩膀的一片子都隐隐有些发红,还有些芒刺扎扎的,又痒又疼。
回到家,青山装病,很是躺了几天。
青山娘见着儿子不舒服,一颗心吊着,怎么关心都觉得不妥当,哪怕青山一个劲儿说没事就是累狠了,她却不肯信,她就从没见过人搬几袋粮食就趴下的,总觉得儿子这是病得厉害了,又懂事地不想让她操心。
赵父赵厚生也把儿子的身体问题记在心上,见儿子好几天都不得劲儿了,抽了几口土烟,说要再带儿子到大城市的医院看看。
这项费用想当然是不少的,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青山娘也就满含忧虑地拿出了积攒许久的票子,数了又数,第二天又回娘家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票子。
“这些年,多亏了你。”看着那些皱巴巴的票子,赵厚生难得感慨了一句。
“老夫老妻的,说这些干啥。”青山娘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把票子规整起来,一边说,“这一趟去,好好看看,去大城市花费多,我就不去了,你们一天肯定回不来,还要找村长开个介绍信,我也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什么,我哥年纪大,走不了远路,小弟说到时候他跟着去,他是在厂子里上工的,见得多,有他照应着,我放心。”
按照青山娘心里头的意思,把儿子给小弟带着去,两个人去就行了,这样也能省点儿花费,但又怕赵厚生不放心,再说那般撒手总也不好看,像是爹娘都不在乎一样,生怕儿子心里头不舒服,还是有他爹在好点儿。
青山哪里知道他这一装病闹出这一遭来,等到要走的那天看到小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再要说不去,大人们都安排好的事情,哪里容得他一个半大孩子反对,再说该准备的都准备了,哪里有临时反悔的道理。
赵厚生借了一辆大自行车,金灿灿的车标看着就很好的样子,小舅骑着自家车子,两人一路上轮换着载着青山,遇上翻山越岭的,人还要下来走两步推着车子走。
这样的路上一次也走过,青山比较熟悉,等到了镇子上,看着过了医院他才奇道:“那个路口右拐就是医院了,咱们走错了。”
“错不了,咱们不去镇上的医院,去城里的,城里的大医院能看得好。”小舅正载着青山,闻言说了一声,还笑,“青山记性真好,去过一次就记得路了!”
两辆自行车相距不远,听到他这话,赵厚生得意地笑了:“这小子,聪明着呐……”
平时那么不健谈的人,在说起儿子之后也不由得唠叨起来,把村子里头书记员对儿子的夸赞,还有自家借住的那两个知青夸儿子的话都学了出来,有些说不太明白的词儿也大着胆子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了,不怕别人听了耻笑。
倒是青山,听得都不好意思了,却也不敢叫停,这样艰难的年代,为数不多的快乐何必去打断呢。
而他们越是如此,青山也就越不敢说自己是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多了,他也因此得益——换了个轻省的工作,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跟爹娘撒谎那么简单,而是随时都能被上纲上线,被人认为思想上有问题。
这可是了不得的罪名,随时能够把一个人打入泥潭永不翻身的。
骑虎难下。事已至此,青山就是装也要装出偏头疼的病来,绝不敢不药而愈的。至于为此平添的花费,间接增加的家庭负担,他也只能在日后补偿回来了。
怀揣着乱七八糟的心思,三人赶在天黑前到了大城市。
这年头看病不是那么好看的,各种事情都需要介绍信,幸好小舅之前提了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