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采铣远鳌�
女人似乎也有同样的感觉,从没有叫他起身去过哪里,也正是因为这样,让那种鬼怪勾魂的感觉少了很多,让郑嘉轩心中更为安定了一些,确定了对方并没有害人的意思。
“知道了,您小心些。”郑嘉轩十分听话地躺下了,却没有马上闭上眼睛,看着那扇门关上,隔绝了外面的光线,一瞬间好像连外面的声音都停住了片刻。
杂音很快再次响起,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郑嘉轩精神有些发散,正准备再次凝聚精神力护罩,露在被子外面的手突然被捉住了,他怔了一下,抬眼就看到一双血洞的眼盯着他。
一个头发顺滑的小女孩儿,干瘦的脸上眼睛的位置只剩下了黑乎乎的血洞,看着他,咧嘴一笑,口中呼出冰冷的气:“哥哥,陪我玩儿嘛,下来陪我玩儿!”
她不光说,还用力拉,冰凉的手如同爪子一样几乎感觉不到肉的存在,皮包骨头的手是淡青色的,看着便不似人形的可怖,而那力道,几乎不是人能够抗拒的。
郑嘉轩一时不防备,被她拉得偏了半个身子,差点儿被她拉下床去,精神力下意识便开始了攻击,然后耳边便是小女孩儿的惊声尖叫,那刺耳的声音好像某种音波攻击一样让人的脑子都要昏过去了。
幸好郑嘉轩还有精神力,并不算是真正的普通人,趁着她抱头尖叫的时候,迅速调整了自己的身体,坐在了床上,也向着外头喊“娘”,他自认成人了,但是这种遇事叫娘的做法还真是无奈之举。
他认得这个小女孩儿的声音,曾经很多次都听到这个叫做“阿囡”的吵着要玩儿。
女人来得很快,一阵风一样,完全没有掩饰直接出现在门内,根本没有开门的工序,她看了一眼现状,先是一把把小女孩儿搂在怀中,捂住她的脑袋,不让她那可怖的面容见人,然后就是看郑嘉轩,一眼就看到了他手腕上那个乌黑的手印,脸色一下阴沉下来了。
郑嘉轩不敢放出太多的精神力,这会儿把精神力都收敛起来了,也就不知道女人是怎样动作的,只见她捂了一下,然后那小女孩儿就从她的怀中消失了。
这些动作黑暗中应该是无人能够看到的,郑嘉轩仰仗精神力能够看到一些,却也看不清楚。
下一刻,女人的身影消失,然后门打开,她的影子出现投射到被子上,脸上带着些微的笑容走进来,如同第一次那样问:“怎么了,做噩梦了?”
郑嘉轩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看了看周围,自然是看不到小女孩儿影子的,然后他就说:“刚才有个人拉我… …”他说着就要抬起手腕,女人快步走过来,抚了一下他的手腕,恰好捉在黑手印的位置,等她的手拿开,那里已经没有任何的痕迹了。
“啊,可能真的是噩梦。”郑嘉轩没有多说,他不知道这种状况如果戳破会怎样,如果一开始他并不是在这样的世界醒来,可能一切就好说多了,但他那时候以为这里是正常,并没有发出疑问,后来的任何疑问也都不应该再发声了。
“没事儿了,早点儿睡,明天还要上班呐。”女人再次叮嘱了一声,这一次她看着郑嘉轩躺下闭上了眼睛,然后给他拉平被子,掖了掖被角。
郑嘉轩一会儿就睡着了,直到天明,都没有做梦。
白天醒来的时候看了一下,手上是真的没有了那个手印,精神力探查过去能够感觉到一些阴凉的气息,却并不伤人。
“今天有雨,多穿点儿。”郑婶子习惯了一大早就起来收拾卫生,哪怕儿子大了,她还是早早起来叫他起床,帮着披个衣服擦把脸。
郑嘉轩和郑嘉谦郑嘉翼住在一起,他现在年龄大了,顶多是被郑婶子披上一件衣裳,她的精力更多地还是放在那两个身上,郑嘉谦有些不耐烦地应了,郑嘉翼吵着要穿他的小胶鞋。
这年头胶鞋也是个稀罕物,一般都是大人有,小孩子没有穿的,多是光着脚丫子到处跑。
郑嘉轩觉得现在的雨水还是挺凉的,上次刚好随着老外去胶鞋厂转了一圈儿,就跟他们特意定了三双小一点儿的胶鞋,也没什么鞋号,郑嘉谦穿可能刚好,郑彩和郑嘉翼穿就大了些。
就这,也算是独一份儿的了,郑嘉翼就特别欢喜,当天就想穿,被郑嘉轩拦了,自那之后他就天天盼着下雨,今天可算是被他逮到了。
“好好好。”郑婶子很是无奈地应了,翻找出那双鞋子来,没有彩色,单纯的黑色胶鞋又并没有精致的做工,还有些大,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好看,但郑嘉翼却像是逮到了新鲜的玩具,穿上之后就开始噔噔噔地跑,一溜烟跑下了楼。
现在是郑嘉谦每天带着他上学,两人上学的地方相隔不远,一起走也是个伴儿,或许是因为有了弟弟要带,郑嘉谦看着也稳重了一些,知道操心事情了。
郑彩那边儿是郑嘉轩坐着黄包车亲自送的,他其实有点儿不好意思,人家车夫一把年龄了还要拉两个人跑,实在是辛苦钱,他倒是想让对方只接送郑彩,但车夫也不同意,可能是金城那边儿说好了,他这里才是大头。
若想要再雇一个车分别接送两人,费用又实在是有些大,郑婶子更是说什么都不同意,一说就不让郑彩上学了。
郑彩早就想上学,如今难得有机会,是万不肯不去的,最后闹得只能辛苦车夫了。
他跑着送郑彩去了学校,然后再跑着送郑嘉轩去上班,幸好两个地方也还算是顺路,不用跑太多的冤枉路。
下班的时候郑嘉轩碰到了金城,对方是特意来找他的,说话间还有些不好意思,是专门为了求药。
“上次那个药还有没,我… …我这里是专门求药来了,实在是有些急用。”
这会儿已经不下雨了,天却还是阴着,地上的积水甚多,路面到底算不得平整,金城的裤腿儿挽起来,一双皮凉鞋早就透了水,走在半干的路面上留下一个湿脚印,他的头发还有些潮,也不知道是淋了雨,还是出了汗。
“现成的没有,走吧,去药材铺子抓点儿药,我现配好了。”郑嘉轩也不吝啬,药到底是救人用的,至于这救的人是好是坏,那也不关他事了,总是他没有伤人害命就可以了。
金城闻言露出笑容来,张口就道:“总是麻烦先生了。”
听到他又叫起来“先生”,郑嘉轩也没再驳他,自他离开老外身边,高升之后,两人的联系虽然还有,但对方这个“先生”却是落到了口上,或许这也是他们这些人的品质体现,重义重恩,这般表现出来,大约也是加分项。
想到这一层,郑嘉轩也就没有再反驳对方称呼问题。
“没事儿。”
从药铺出来的时候,郑嘉轩就要跟金城告辞,让他快点儿去救人,两人正说着话,就听到有人叫“哥哥”。
郑嘉轩没有回头,却看到金城盯着巷子里目光凝重,他回头去看,便看到一颗头昂起来冲着他笑,又叫了一声“哥哥”。
那分明是个男性乞丐模样,蓬头垢面的,一口黑牙露出来几乎都可以闻到恶臭,但那声音却清脆得好像… …
“别过去,我过去看看。”金城谨慎地摸出了腰上别的枪,□□是很老旧的那种,他的操作却很熟练,走过去几步,看到的就是那乞丐扭着身子爬起来的样子,他的双腿是废掉的,所以动作很古怪。
作者有话要说: 前天正存稿,突然听到去不了的消息,整个人都蔫了,一下子没动力存稿了,昨天都没码字。
然后今天晚饭,又说让我查路线攻略,看看怎么去。。。 。。。然后我就又上来码存稿了!
这一篇可能长了点儿,唉,我要是写快了,好多事情感觉没怎么交代就过来了,大家觉得快,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又觉得慢了?
希望大家喜欢!
第440章()
此为防盗章
李喆震惊不已; 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 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 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 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 “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 这才闹腾起来,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又要情爱; 又要名字; 多不容易。
复又想,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明晃晃拿出去使用; 或者送人; 不都显出自己的不庄重来了吗?这不是自毁名声吗?怎么会有人这样做?
“又知道是谁绣的呢?”长公主这般说了一句; 也没再多言,总算是觉得和儿子说这些八卦有些不妥当了,迅速转换了话题; 问李喆在皇帝那里过得怎样,又与朝阳公主聊了什么。
母子两个杂七杂八说了些事情便回到了府中,李喆的好奇心还在,却也不是非常迫切非要知道个经过不可,如此,又过了些时日才从众人的口中拼凑出事件的大概。
前头就是长公主说的那样,一个小宫女捡到了这等见不得人的帕子交给了管事的姑姑,后头便有人去查,没有翻箱倒柜那么严重,但宫中这种搜查总有人能够做到罪证确凿,最后查出来是德妃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绣的帕子,而那帕子要送给谁却是不知,因为那宫女畏罪自杀了。
——线头到此断了。
这种事情本就不好说,皇帝自来不耐烦这些,直接交给了太后处置。
太后这些年宝刀未老,本想一显身手,但这人死了,到底是查不下去了,一口气憋着,最终找了个由头放了一大批宫女出宫,也随之处置了一批人,连德妃也被找了个错处禁足了,到底把这件事遮掩下去了。
以上,已经可以算作是内幕消息,但,更深层的内幕必然不是这些,不然长公主那日的话头也不会是那样说的。
李喆很想问一问,好奇心总是人人都有的,但又觉得自己这般关注皇帝的后宫似乎不太好,犹豫来犹豫去,终究是拖到了秋季。
秋天是个好季节,如果说春天是勃勃生机奋发向上,那么秋天就是收获的季节,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任谁都要高兴一下的,尤其这一年风调雨顺,各地都是喜报频传,实在很应该称赞一句圣上贤明。
古人就是这样,若是年景好,那必是皇帝好,若是年景不好,那必然是皇帝昏聩,谁让皇帝是天子呐,上天之子,若是做得不好,上天自然是要罚的。
李喆知道这就是君权神授,是皇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披上的华丽外衣,好来狐假虎威,但这样的好处明显,坏处也是十分明显,一不小心就和上天捆绑销售了,若是上天不给面子,水灾又旱灾的,那真是坑死背锅的皇帝了。
想想看,历史上某位皇帝似乎就因为这个下过好几次罪己诏来着,你说倒霉不倒霉,上天刮风下雨关皇帝啥事?皇帝要是能管这些,早都上天当玉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