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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无兴趣。”
“是吗?哈哈……你既然好奇,说明你还是很有兴趣的,年轻人,自欺欺人可不好!我看好你!”大列王拍了一下百里凉的肩膀走开。
百里凉被大列王的话弄得一头雾水,他是在自欺欺人吗?
不久,祖秀又回来了,脸色因为兴奋而绯红,激动的竖着大拇指却说不出话。
“干嘛这么激动,好好说话!”百里凉拿手中的木棍拍了一下祖秀的屁股。
“戈凤真厉害!”祖秀的大拇指往上抬高了一尺,“我只说了一句需要配套的箭矢,他立即就给设计了出来,那箭头可厉害了,刺进肉中除非破肉三寸,否则根本取不出,太霸道了!你想一个人的胳膊能有多粗,要是个瘦子,手臂中了箭,整条手也就废了。想不到他那么老实的人,设计的武器够毒够辣,果然东翁西戈名头不是白传的。戈凤还给那箭给取了一个名字就叫戈三寸,嘿嘿……暮雨韧的人有的受了。”
百里凉皱着眉头,想到战场上千万战士因为中了此箭而痛不欲生,他心下骇然,然而他能说什么呢,他总被人说妇人之仁,尽管他不觉得妇人之仁有什么错,也不以为意,但他却逐渐的明白了一点,他无法决定别人怎么想怎么做,他也阻止不了。在他还无法理解战争这一无聊的行为之前,干脆什么都不去想。
“干活吧。”百里凉淡淡的道。
“你是在做绣花弩?哥快做好了一个,就等配上戈凤的弩机和悬刀了。风扬村可真不错,想什么材料都有,看来是天助大列王!暮雨韧这次要被狠狠的踩一下尾巴了。”
“是天助小列王才对,你胳膊肘咋往外拐,你可是我大哥!”小列王不快的走过来。
“是三弟啊,你们兄弟俩个还分彼此!”祖秀大咧咧道。
“当然分,今后我是君他是臣!”小列王扬起头。
“我才不管,反正我就是个小军师。”祖秀挠挠头,“对了三弟,王妃不会再为难梅秋几个吧。”
“不会了,放心吧。对了,刚刚母亲把一个叫荣瑞的给叫了去,俩个人在屋里说着说着忽然抱头痛哭,看不明白。女人啊,心思深,都看不懂,还好我还未娶妻,不然要烦死了。像大列王,三个老婆,儿子九个,家里天天吵翻天。不过,这倒也不错,今后我也不用娶妻,做了皇帝,随便挑一个侄子来做我的太子,省事了。”小列王道。
“真不懂你们兄弟两!”祖秀摇着头。
“这有什么不懂的,天下的皇帝只能一个人做,他又比我大,我又不想让他先做皇帝再接他的位,所以只能先杀了他,以防后患了。对了,二位哥哥,要是能帮我杀死大列王我会感激不尽!你们想,先杀死了他,今后你们辅佐我就简单了,要是他不死,成了气候,多一个跟我竞争的,你们也烦对不对。”小列王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在开玩笑。
“呵呵,是是是。”祖秀打着哈哈,他可不傻,大列王跟小列王可不是一个档次的,真让他选主子辅佐,他肯定要选大列王,大列王为人稳重,士兵训练有素,光是年龄上的气场,就比小列王强上不少。
一连三天,百里凉和祖秀白天督工,晚上照常休息,大列王的人则轮轴转,三日后,白台弩机床便造好了,祖秀很吃惊,效果比他预想的还要好,同时戈凤的戈三寸也赶制出了十几万支,试射了几次,射程达到了千米,杀伤力不减。大小列王高兴的热泪盈眶。
“终于有了咱们自己的弩机床了!”小列王更激动,他想起那次雨天偷袭死去的兄弟,在村子口摆了一个祭台,发誓定要取暮雨韧的人千颗人头来祭。
百里凉私下听祖秀讲,这次大列王足足带来了两万大列兵,光是骑兵就有五千。百里凉看向村子四周的士兵,实难相信。他不曾出过村子,想来那外头该是营帐密布了。
第55章 杀尽敌方千万虏()
大列王小列王让手下士兵大吃了一顿,之后让他们都去睡觉,准备接下来的偷袭。
百里凉的绣花弩也完工了,祖秀给他做了一把,他自己做了一把,比起来,祖秀的更小巧,操作灵活,射程也更远,他自己的那把实在相形见绌,样子古古怪怪,弩机还有一些歪扭,虽然也能射出弩箭,但却会偏离命中物,百里凉暂时留着想有空再改一改,先用着祖秀的那一把。
祖秀做的是连发弩,不过匣内只装得下十八根弩箭,祖秀为之前夸下的海口很不好意思,百里凉并未在意。绣花弩本来就小,能做到十八连发已经达到了祖秀智慧的极限,那些弩箭都是戈凤给他特别打造的,一共做了一百枚,是小巧的无羽箭,百里凉特意强调箭头不要设计的太不仁道,能射伤就足够。
戈凤外表那么老实的人,对百里凉的要求给了一句小声的评价:妇人之仁。百里凉听见了,只是一笑而过。
百里凉用了两天的时间练习绣花弩,这东西果然不需要多少的技术含量,上手非常快,一天之后,他已经能轻易的射准百米之外的物体,只不过那是不动的,对于移动中的目标,他还需要花点时日练习。
“凉哥,你要能一箭射穿暮雨韧的脑袋替霍哥报了仇,我花不媚给你做一辈子的牛马!”花不媚道。
“我也想!”百里凉道。但立即,他为自己的回答惊出了一身冷汗,这就意味着他要杀人了,而他可是连一只兔子也未曾杀过!虽然他曾经有过杀死蓝尤儿的强烈冲动,不过那时可未曾多想,现在是在足够冷静的情况想这样一件事,他总觉得有几分的荒谬。
“怎么,你害怕了?”花不媚嘴角闪过一丝嘲讽。
“是啊,要说我妇人之仁吧!”百里凉笑道,“人真奇怪,要互相残杀!”
“老虎也一样会杀兔子,有什么奇怪?”
“那是因为老虎要抓了兔子吃肉它才能活,老虎不会杀了老虎吃肉!”
“如果你害怕就不要去了,就当霍哥不曾认你这个兄弟!”花不媚明显不悦。
“也不是害怕,只是无法理解人杀人这种事。”
“没错,我爹说人要友爱要相互帮助,人杀人是多么可笑,他救人都还来不及。”花不媚叹了一口气,“所以我爹告诫我不要轻易去杀一个人。我问我爹若那人先破坏了规矩杀了人怎么办,我爹说那就可以杀了,不尊重别人的性命,他便放弃了自己被尊重的权利。暮雨韧先破坏了规矩,杀了霍哥,他当然该死。老虎不杀老虎,那是因为他们都遵循着老虎的规矩,我想,当一只老虎破坏了规矩去咬另一只老虎,另一只老虎也不会坐以待毙吧。凉哥,我不会说你妇人之仁,善良是一件好事,这世上善良的人也已经不多了,所以你才让我们大家都喜欢,只不过,人活着光靠善良可不管用,善良是本分,不是本事。”
“嗯,很有道理。”百里凉似乎有些懂了。
“放心吧,我跟小芳会护在你边上,不会让你有事的。为霍哥报仇很重要,但替外公护住你一条命同样重要,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是要尽可能的活着。”
“嗯。”百里凉苦笑,言下似乎在说他贪生怕死。
偷袭的日子终于到了,祖大福带着他的黑漆军跟小列王请命要跟着去,为一起逃亡却死在途中的兄弟报仇,小列王见他们有六七十匹马,求之不得,马匹可是最稀缺的战争资源。而之所以叫黑漆军自然是因为他们额上的黑漆印,不过此时都用布条给裹了起来,布条的颜色不一,花花绿绿的一片,不仅不古怪还有些俏皮。
“福哥,你行吗?”祖秀质疑道,他一直忙着指导制作弩机,不知这几日祖大福跟着季将军的兵都在操练,早已掌握了基本的战场砍杀技巧,虽然不够娴熟,比起前些时日只知逃命要好太多了。
“小秀,今后有空给咱们也做些弩吧,我这把年纪要学小青的功夫是来不及了,我看那家伙用上很方便,杀人可快多了。”祖大福道。
“大小列王跟我说了此事,等打完暮雨韧这一场,咱们回到大列国就开始造弩。放心吧,我一定给福哥你造个最容易上手的!”祖秀道。
“太好了!”祖大福喜形于色。
小列王让祖秀留在风扬村跟王妃呆一块儿,祖秀见任小芳跟着去,他吵着要一起,被小列王派人给绑了起来。小列王同样要留下百里凉,百里凉当然不肯,就算杀不了暮雨韧,他也得亲自扛回霍广的尸首,小列王知道这位二哥不同于那位大哥,只好让他跟着。
出发的日子到了,出发之前,小列王悬赏下银两,取敌方一颗首级赏银两百两,杀得多还能晋升,一时军情激愤。
小列王带着他的人拉着一半的弩机床走在前头,小青没有跟去,小列王将他的那把青茗剑给借回了,他一袭黑衣袍扛剑在肩,骑在一匹汗血宝马上,英姿勃勃。
“好俊的小列王!”黑漆军中的温蓉蓉双眼迷离。
“可惜他是王妃的亲儿子!”梅秋也觉得小列王风姿夺人。
“那行头穿在我身上一样俊!”陈明对此不服气。
梅秋白了他一眼,心说人家不仅脸俊,气质更俊,土里吧唧的陈明只怕这辈子也培养不出那种高贵。
“这条路是到蛮镇的吗?”祖大福见小列王带的路并非他们来时的那一条。
“是近路,天黑就能到。”季将军道。
“早知有近路,我们也不用逃的那么辛苦了!”车豪道。他一开口,所有的黑漆军都不说话了,表现出无比的嫌弃,他也不介意,脸上厚颜的笑着。
“这是到蛮镇的近路,不是到蛮山。根据探子回报,暮雨韧三日前所有人马都回到了蛮镇。”季将军做着解释,他对车豪倒未有成见。
“原来如此!”祖大福点头。
“暮雨韧怎么不走呢?呆在蛮镇做什么?”车豪继续问。
“听说他把蛮镇给翻了一个个,从很多房子里挖出了不少的尸骸。”季将军道,他的声音平淡而沉稳,毫无任何感情起伏。
“哦?”车豪还想接着问,见梅秋狠狠的盯着他,立即捂住了嘴。梅秋的个性可比伍宁珠更火爆,武功也更高,得罪了她被揍一顿说不定就残了。
百里凉骑在马上跟在小列王后头,前边有千余名黑衣军都是小列王的人,已显得浩浩荡荡,他又回头望向大列王的部队,一下傻眼,白茫茫的一片,似是望不到边际!
百里凉何曾见过如此大的阵丈,胸中蓦然涌起一股澎湃而阔大的激情,恨不得眼前立即出现一批敌人,他好冲上去纵横沙场。
“哼!”花不媚注意到百里凉的表情冷哼了一声。
百里凉听见,心里道了一声惭愧,不久前他才说过无法理解人杀人的行为,可现在,他竟然起了杀尽敌方千万虏的念头,人,真是不可思议!
第56章 夜袭()
大列王着白袍,纵马走在白色队伍前头,他气色凝重,比起一脸稚气,挥斥方遒的小列王,显得沉稳许多。
“兄弟二人像父子。”花不媚道。
“一个朝气,一个老成,是个不错的搭配,比起暮雨韧的阴晴不定,大列的士兵更有活力。”任小芳道,她肩上的伤口仍旧裹着伤布。
“任姑娘,你的伤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