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没人记得她名何-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チ耍欢背S只嵋幌伦用俺隼础D悄寻镜募拍腋迷趺窗欤考词怪芪谱乓淮蠖研值芎糜眩退慊忱锉ё琶烂羁砂男棱嘉藜糜谑拢茉谖倚睦锞啦N液梅常墒俏一故窍胨胨胨�
一天晚上我回到宿舍,看到老良坐在窗台上苦闷地抽着烟,我开了瓶汽水陪他。老良开口就骂:“妈的死**,骗我。”他说的是他刚分手的女朋友,那个女人和前男友复合,找了个借口把老良甩了,老良觉得那个女人根本不爱他,只是拿他当替身而已。听完老良的讲述,我默默地回到了床上,留下老良在外面凄惨地叫唤着:“枉我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竟然栽在一个黄毛丫头手里。”
但是没几天老良又风风火火地找起了女朋友。
说心里话,陈欣怡对我很好,她不仅给了我恋爱的感觉,还给了我被爱的感觉。她限制我喝酒,她不让我抽烟,还常常拉我到自习室学习,还有买了本英语词典每天逼我背。还有每天早上打电话叫我起床。还有还有……我要是乖乖的听她话,便可以时不时地得到她褒奖的一吻,否则她就会赌气着说:“哼,别想。”
很辛苦,也很幸福。
这使我饱受罪恶感的折磨。
因为我,也许,并不爱,陈欣怡。
我在呼唤着“怡”这个字时,脑海里常常想着的是施怡,眼前的陈欣怡就好像变成了施怡,多么相似的两个人。同样的刘海,同样的马尾,随着步子轻轻摇摆。同样的左脸颊有个酒窝,又小又精巧,同样的小耳朵小嘴巴,因为你们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叫我觉得你是上天特地派来补偿我的。初次见她的那个圣诞夜晚,在绚丽的迷彩灯下,我甚至以为我看见了施怡。我想,也许,她可以代替施怡,来停止我孤单的想念。
当我和陈欣怡的小指勾在一起时,我想起施怡曾在上面留下的齿印,她说:“这样你牵别的女孩子的手时,就会心痛,痛死你。哈哈”,脸上的酒窝就变得格外挑衅,显然她对自己的杰作十分满意。
当我抱着陈欣怡时,我会想到施怡。
我给陈欣怡的吻,饱含了我对施怡深深的愧疚。
当我毫不吝啬地对欣怡说着:“怡,我爱你”时,我是在说:“施怡,我爱你。”
施怡,施怡,全是施怡。
陈欣怡或许不曾在我心中存在。或许只是作为一个替代品的存在。
5月20日晚,我第一次送花给欣怡,是那种紫色的玫瑰,她感动得扑在了我的怀里,才想起问我:“今天是什么日子,干嘛送我花。”
我说:“今天是我喜欢你满1000天的日子。”
欣怡瞪大眼睛,惊讶地说:“有吗?有这么久。”
我说:“有,因为你不在我身边时,一秒钟就好像有一小时那么长。”
欣怡听着就迷糊了。
她说,乱讲。我猜,今天是5月20号,就是5、2、0,所以你才送我花对吗?
我却仿佛看见她眼中闪过一丝悲伤。
而那晚的潜台词是:施怡,你知道吗,我喜欢你满1000天了。
看着眼前似施怡不是施怡的女孩,心里又苦了。莫名其妙想起欣怡对我的好,两个女孩的影子在我眼前换来换去。
我说:“我们去喝酒好吗?”
“不要,喝酒对身体不好。”欣怡皱着眉头。
我记得施怡也这么跟我说过,我更难受了,更想喝酒了。
“只喝一点,我就想看看你满脸红透的样子。”
欣怡好像有点动摇了,但还是说:“不要了。”
我贴近她的耳朵说:“怡,我喜欢你。
她笑着说:“喜欢我也不去,我也喜欢你,所以才为了你好不让你喝酒啊,你要是喜欢我就不应该带我去喝酒……”
女孩开始絮絮叨叨,我不理她,我继续在她耳边说我喜欢你,不停地说我好喜欢你,说得她耳根子酥酥软软的,不时地缩紧脖子。终于她受不了了松了口,她竖起一根手指严厉地说:“我只喝一点,你也是!”
我们一点一点地喝了很多,欣怡的脸红透了,她醉了,她开始说胡话了,她说:“风中柳絮水中萍,聚散本无情。答应我永远都不要走……”我觉得有点发昏了,我眼睛花了,我看到了施怡,我抓住了她的手,告诉她:“对不起,是我不好,我不该说那样的话,我做不到,我忘不了,我好爱你……”她说:“我也好爱你,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走了,我们永远都要在一起,你说好不好?”
……
我们在酒精的作用下,一句一句说着胡话,可是现在回想起来,那一晚的我们是多么地清醒。
我们相互搀扶地走出了酒吧。深夜的寒风吹得我有点微凉,我抱紧欣怡,我说:“怡,我们去开房吧。”
欣怡点点头,口中念叨着这样一句话:“Iwillgiveyoueverything。”
一到床上欣怡开始解衣服,她醉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解着解着她睡着了,她不断地呢喃自语着,我吻着她的肌肤忽然变得很清醒,她的酒窝在我眼前一闪一闪地,施怡的酒窝在我心里一闪一闪地,叫我想起曾经许过的多少誓言:
我发誓一辈子只爱施怡。
我发誓永远让着施怡。
我发誓不会碰除施怡以外的女孩子。
我发誓一辈子都要对施怡好。
……
而今已违背了多少。
看着沉睡的欣怡,我忽然觉得疲惫,一种心灵的疲惫。我捡起掉落在地上她的包包,我知道里面装着她的日记本,我忽然很想知道她爱我的心思。只是一念之间,翻开了那本精致的日记。那本日记里,讲述的这样一个故事:欣怡与一个男孩从相识到相恋到分离,到另一个男孩出现,而那另一个男孩只是作为一个替代品的存在。一切变得好清楚好明白。曾经我们欺骗了自己的心上人,现在我们又欺骗着自己。在一起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了才感无比后悔。
如今我们虽靠在一起。
其实,都只是创伤药而已。


第一章:没两天他又风风火火地找起了女朋友
更新时间20111114 10:04:56  字数:3212

 我问老良,在你诸多的女朋友中,有没有过一个你真的喜爱。
认识的时候,老良已经有过几十段恋情。和他初谈起情史的时候,老良一副真有其事的样子计算了算,一脸辉煌地说:“保守估计,我已经交了六十几个女朋友了。”
不信,当然不信,多么离谱的事,我都不用想就否定他说:“不可能!”
老良对我的表现,显得是预料之中,接着他问我,“开学到现在多久了?”
“两个星期啊。”我不假思索。
老良笑笑说:“两个星期追到一个,你觉得,六十个是多了还是少了?”
我想了一下,还是不信他,我不屑到:“切。”但也不想要反驳什么。
老良很虚伪地叹了口气说:“你可能很难理解,其实,泡妞也是会上瘾的。想停都停不了。”
忽然他神情一转,脸色变得凝重,接着讲他的心事:“其中第一个,我真的很爱她。”像哀叹一样。
我正拔起兴致想听,他就不讲了,独自一人沉浸在重重心事之中。一下子又夸张地笑了起来,跟我说:“走,哥带你去泡妞。”
我则惊诧于这一会儿功夫老良神情的莫测。在往后生活中,他张弛有度、放浪形骸的性格也逐渐彰显出来。
老良,其实一点都不良,开学没多久,就开始泡妞,还顺便赢了我一顿晚餐。
事情是这样,某天军训罢,我们正排队买饭,老良胳膊肘碰碰我,也不说话,就努努嘴,使个眼神。
“嗯?”我注意看了看,顺着他眼神的方向,一个蛮漂亮的女生,束着头发,穿着纯色无袖的T恤衫,露出白白细细的脖颈,侧脸看上起也还蛮精致。我说,“不错啊,挺好看的。”
“呵,我现在过去跟她要电话,你说我敢吧?”
我笑,说你要不到。激将他。
似乎是正中老良下怀,他显得很高兴地说:“好,一顿饭,就这么说定。”
还没等我说话,他已走将过去,当作是我已默应。
好吧……
古老的桥段,简单的对白,开启老良大学恋爱的第一篇章。
不晓得老良说了什么,看情况很是不妙。那女生含着笑,又见老良在手机上一个一个地按键,此间老良撇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得意地笑。
两个星期后,老良和她开始在公共场合手牵着手,开始在教室的一角亲亲我我。
不过,仅三个月,甜蜜不再,老良又另觅了新欢。
差不多交往了两个多月。一天夜深我回到宿舍,看到老良坐在窗台上苦闷地抽着烟,我喝着汽水陪他。老良开口就骂:“妈的死**,骗我。”
他说的是他的第二或三任女朋友(大学),那个女人和前男友复合,找了个借口把老良甩了,老良觉得那个女人根本不爱他,只是拿他当替身而已。听完老良的讲述,我一时语塞,陷入自己的感情漩涡中。
结果没两天他又风风火火地找起了女朋友。
三天后我看见他牵着一个女人的手悠闲地散步。第七天晚上老良没有回宿舍,我们都猜到是什么回事,却是猜错了的。
他跟女友一起去了市区,看着美丽的上海市中心夜景,说着甜言蜜语,一晚上亲密度不知涨了多少。现在老良闹个彻夜未归,像他这种色鬼,这样的大好时机从来是不会错过的。
第二天下午看见老良呈大字形躺在床上,我一掌拍醒他,说:“昨晚你做坏事了?”
老良懒散地翻了个身哼哼:“恩啊。”
我说:“你厉害啊,前两天才看见你牵着她在学校操场散步。这会已经……那啥了!”
老良猛地坐起来,愣一下,倒头又睡,不以为然地摆摆手说:“不是她,另一个。”
说的是附近学校的一个女生。
老良泡妞的速度,还有他说变就变的感情,这一次又惊到我了,看样子我还是低估了他,或者说错看了现在的恋爱观。
可能是老良长得太帅了,我不好评价,想来应该是的,老良身高过一米八,不胖也不大块,但是身上结实,肌肉线条很好,脸干干净净,头发不算长,刘海碎碎的散下,尖下巴。最厉害是眼神,他的眼珠仔细看是有点褐色的,带着自信、轻蔑跟狂妄。
因为好奇,我百度了他,去了他高中学校的贴吧,不知道哪个花痴女生发的帖,加了精:
莫良,我想对你说。
莫良你真的很帅,你的名字、你的样子、和你的性格,都让我觉得酷酷的,而且你还很聪明,我听你们班的一个女生说,你平时都不怎么学习,可是成绩还是那么好。还有,你很棒,在迎新晚会上的吉他弹唱,很好听……可是,你好像有很多很多女朋友的样子,好像在外面混的很厉害。莫良,你不要这样,我希望你不要再混日子了,你应该更好的,你的很多优点,应该用在对的地方,我不知道,你混着,是真的可以快乐吗?但是不管你的选择怎样,我还是一样的喜欢你。默默爱你的…惠。
后面的跟帖,一堆堆的女生在喧哗:
莫良,我也喜欢他。
很喜欢。支持楼主,希望他可以改变掉不好的习惯。
喜欢,不过他不是一个专情的人,在一起也只会被伤害。
莫良打篮球的样子跟打架的样子都很酷呢~~
正是因为他的混混经历,才磨练出他的气质。如果说他变成了书呆子,我总觉得会很奇怪的样子。
我是他们班女生,哦也!
……
偶有一两楼男生的吐槽,都被女生齐心协力地喷死。
混混么,相识甚久,他的脾气温和得,完全看不出来,倒是听他说过,现在知道,原来他用圆滑样子说话的时候,并非都是胡扯。
篮球,班级比赛,比分激烈时候他认真严肃的表情和带点凶狠的眼神,用在斗殴时候对峙的双方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