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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以为会是一张丝绸之路的地图,却没想到原来是封很古老的情书。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沈栖梧不胜唏嘘,摇头说道。
天下有情人多不胜数,却终是不能埋骨同地。如今茫茫沙漠中,黄沙之下还深深葬着一对有情人,天可怜见,也不枉同生共死一场缘分。
白云轩沉默道:“这些都是丝绸之路的先行者,不管他们是不是早就已经死去,他们都具备了无上的勇气和探索的精神,是值得尊敬的。我们,将他们遗骸收好,好好葬了吧。”
兔死狐悲,这丝绸之路上逝去的白骨,见证了死亡之海的无情,他们和白云轩沈栖梧乃是真正的同路之人。
气氛一时压抑,两个人也不急着赶路,挖出个大坑,将那皑皑白骨整理下葬。那一对痴情的男女生死相依,难舍难分,两人用流沙为他们筑了一个墓穴,连那封古老的情书,也一同埋了下去。
望着渐渐被沙尘所覆盖的白骨,不管他们曾经多么的荣华富贵,终是化作黄土一捧,这一刻,无论他们是谁,似乎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随着两人向茫茫沙漠持续深入,空气越来越炙热,气候愈发的干燥。
茫茫的风沙刮得人眼睛都无法睁开。
让人答有的还不仅如此,随着渐渐的进入死亡之海的中心地带,沙漠风暴愈发的猛烈起来。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漫天的狂沙遮掩将天空染成一片赤黄的颜色,高高的沙墙像是一个个旋转的陀螺,呼啸着,怒吼着,朝两人席卷冲来,想要将他们掩埋,甚至连呼吸都变得无比的困难。
越往前走,茫茫大漠越是露出狰狞的面容。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越走越慢,就连剩下的狼肉和水也已经不多了,沈栖梧渐渐的有了脱水的迹象。
“你确定,真的是这条路吗?”沈栖梧吐着舌头喘气,她甚至觉得自己都口水都变成沙漠一般的颜色,“我实在不行了,要不我们也死在这里算了?”
白云轩嗓子也在冒烟,他干净的脸颊也被风沙吹得干燥无比,就连咽口水都会感觉生疼,这是缺水的症状。
“应该不远了,我相信我们不会死的。我一定会带你回去的!”白云轩坚定的看着她,他抹了抹发烫的额头,却是连一滴汗珠都没有。
“只要出了这沙漠,贺兰山就不会远了。”白云轩鼓励着沈栖梧,一把拉住她的手,渡了些真气为她驱散些热气。
沈栖梧实在走不动了,取出自己的水囊,往嘴里倒水,却发现早就已经空空如也,甚至连一滴都没有。
白云轩看着囊口干涸的嘴印,抿了抿干枯的嘴唇,取出自己的水囊递给沈栖梧,“我的还有些,你拿去喝吧。”
“那你呢?”沈栖梧接过水囊,看了一眼白云轩,“我只喝一半,剩下的一半留给你。没有你,我回不了贺兰山。”说完,打开水囊,轻轻的饮了起来。
“走吧。”
远一处沙丘上,落日缓缓而下,便似一个圆圆的红盆,切在了地平面。两个人的身影静静凝立,那明显的身姿,在鲜红的落日中,勾勒出两个淡淡地黑影,就仿佛映上去地水彩画。
纷飞的黄沙吹打沈栖梧的青丝裙摆,她悄无声息的跟在白云轩身后,安静的就像大漠里的一粒尘沙。
白云轩回头看了一眼,突然有些天旋地转。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白云轩睁开眼睛问道:“你在喊我?”
沙漠里的风沙依旧无情,吹的人满是伤痕,白云轩的样子看着有些狼狈。
沈栖梧没有取笑他,摇了摇头,轻声说道:“你刚刚突然晕过去了。”
白云轩心想大概是他的伤势还未真正的痊愈,又被风沙席卷了数日有些虚弱罢了。
沈栖梧静静看着他,麻布下的双手微微握紧。
先前她发现白云轩突然昏倒过后,她竟有些害怕,更准确地说是心慌。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来,她从来没有心慌过。
她知道,这和对他的依赖无关,与那些更无关。
这是意志消沉的表现,白云轩越来越虚弱,而她自依然充满生命力。
白云轩取出一颗草药喂进嘴里,伸手搭脉,沉默很长时间后,笑着说道:“嗯,药力正在散开,刚刚只是有些虚弱而已。你不要担心。”
谎言讲究真假一句话。
他这句话里就没一个字是真的。沈栖梧看着他的眼睛,淡然说道:“你知道自己的笑容很假吗?”
白云轩身体微僵,呵呵笑着说道:“笑容怎么会假?”
沈栖梧微笑说道:“确实不是假,是傻。”
白云轩装着有些不悦,说道:“我的医术你是见过的,我可不会说谎。”
“是啊,你的医术高明,没过几天就治好了我。可是你的伤势呢?”沈栖梧说了一句他没有想到的话。
白云轩愣住了。
沈栖梧笑了笑,继续说道:“可是你的笑容真的很傻,算了算了,你若是死了我们就一起葬在这漫天黄沙中,也不遗憾了。”
白云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低下了头。
“那药没有用,对吧?”沈栖梧看着白云轩的眼睛,神情很平静,仿佛早就已经看穿了白云轩心中的想法。
风沙渐渐遮住白云轩的眼睛,以至于看不清楚沈栖梧眼中的泪花,他笑了笑:“我的伤势我知道,不会有事的。”
白云轩站起身来,想要去拉沈栖梧的手,却被沈栖梧给止住了。
“我背你吧。”沈栖梧看着他,平静的说道。
一路上不是白云轩背着沈栖梧,就是沈栖梧背着白云轩。此刻沈栖梧说出这句话来,也没有丝毫的羞涩,现在对她来说,背着白云轩是件很开心和欣慰的事情。
因为只有这样,沈栖梧才会觉得整个世界都被她背负着。
或许白云轩也是这样想的吧!(。)
第一百二十一章 活着的感觉()
听到这句话,白云轩有些不知为何的开心,又有些沉默,说道:“谢谢。”
沈栖梧说道:“不用客气。”
沈栖梧背着白云轩行走大漠,仿佛这是二人表达默契的最好办法。虽然一步一步走的缓慢,却在这无情的大漠里燃起了最真挚的希望。
忽闻身后的白云轩惊喜的大呼:“你快,快看!”,沈栖梧转过头来,只见那飞舞的黄沙中,也不知从哪里窜出一头羚羊,通体金色,四蹄腾空,正在大漠里闪身飞奔。
它奔行速度极快,眨眼便在数丈开外,那微微晃动的羊角,划出两道绵延起伏的曲线。
在罗布泊里苦行了接近十余日,除了自己和白云轩以外,这还是头一次看见别的生物。
白云轩狂喜之下,连忙跳下沈栖梧的背,大声道:“快,快跟上它!”
不等他说完,沈栖梧也兴奋的的干嚎一声,白云轩拉起沈栖梧就冲了出去。为了防止跟丢白云轩拼命的提起一口真气,掀起的尘土飞扬天际,远远望去,便像是沙漠里升腾的风暴。
被两个疯子拼命追赶,那羚羊惊吓之下,奔跑更疾,四足几不沾地,身体便如飞跃的箭鱼,惊恐的往前疾行。
一口气追了小半个时辰,路程越走越远,那羚羊的耐力极好,还没有要停下来的迹象。
“快看,栖梧,快看!草,青草——”奔行中,白云轩忽然挥动长剑大叫了起来,那兴奋的嗓门,压过了风声蹄声,直冲入耳膜。
放眼望去,昏黄的沙漠中,竟然现出了丝丝点点的绿色,数量极少,且分布零散,但对于这些在沙漠里行进了十多天的人来说,那斑驳的绿色,哪怕只有丁点,也是生命的象征。
沈栖梧扔掉水囊,大声道:“有草就有水,你说的太对了,我们马上就要走出沙漠了。快点跑,我们马上就要走出沙漠了!!冲啊,跟我冲啊!”这一声叫喊真是要了命,沈栖梧脸膛通红,兴奋地心都要跳了出来。
他们二人嗷嗷怒吼着,像是在跑步比赛般,争先恐后向前涌了出去。
越往前走。青草越多。
渐渐的连成了片,满目的青色。一望无垠,像是铺在天边地绿色地毯。大漠黄沙被远远的抛在了脑后,脚踩踏草地的声音。嘣嘣清脆,仿如鼓槌,用力击打着两个人地心灵。
蓦然,狂奔的二人缓缓停住了。
白云轩和沈栖梧张大了嘴巴,眼睛睁地圆圆。凝视前方,一动不动。方才还兴奋不止的二人,瞬间寂静无比,只能听见自己心跳地声音。
宽广清澈地河流,像是镶嵌在草原中的玉带,蜿蜒徘徊,直往天边而去。那湍湍地河水,碧波闪闪,清澈如水晶。细沙碧草、卵石游鱼。清晰可见,历历眼前。轻柔碧绿的芳草,带着晶莹璀璨地露珠,缓缓蔓延开去。雾气蒸腾中,远远近近,朦朦胧胧。天与地瞬间便飘渺在这生机勃勃地绿色之中,望着面前天堂一般的胜景。两个人不由得都痴了,眼眶瞬间湿润。
“我们走出来了!?”沈栖梧看着白云轩,激动的一把抱住了他。生命的奇迹,往往都会出现在人绝望的时刻,只有这样上天才会使得人们更懂生命的意义。
两个人像傻子一般欢呼雀跃,争先恐后向那奔腾的河流冲去,这一瞬间,再苦再累的都快活地像个孩子。
十来天地沙漠奔波,不仅身体难以吃消,就连心灵也饱受摧残,身心都需要一个恢复期。
走出了大沙漠,此处便紧邻着高昌与天山。这湍急地河水清澈而又冰寒,想来应该是天山流下地清泉。淌过天山山脉,便是险峻的贺兰山了。他们将要再次回到那个熟悉的国度,这也正是白云轩必须要去做到的事情。
河边散落着不少的木枝柴火,袅袅炊烟缓缓升起,淡淡的芳香飘入鼻孔。
这些时日来,白云轩除了烤鱼和狼肉外再次生火做饭。虽然只有野菜草根,但在差点成为漫漫黄沙中一员的他们眼中,却无异于山珍海味。
沈栖梧亲自下水,这些天对从来没有沐过浴的沈栖梧来说简直就是折磨,身上的味道都可以当盐巴一样使用了。这天山流下地泉水,味甜甘美,营养丰富。溪水里鱼虾极多,个大肉肥。两个人合力捞的满心欢喜,欢笑声此起彼伏。
不到一会儿,那鱼汤地香味便飘向了四方,待到天色幽暗。沈栖梧才恋恋不舍地上了岸去,白云轩却是水性大发,一个人在河里扑嗵个不停。
沈栖梧在一旁被逗弄的笑个不停:“我说你这个狗刨的姿势跟谁学的,难看死了!”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岸边点起了篝火。
两个人围在篝火旁。
“你知道的,我是皇帝的皇后。”沈栖梧说的自然是赵慕,然后她安静了很长时间。
在她成为赵慕的妻子以来,赵慕对她一直很好,甚至好到让她都察觉不到,更不会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每个人都说他们是一对恩爱夫妻,她也知道赵慕对自己种种心意,不禁想道,如果自己死在金国了,他应该会多么难过悲伤?
“然后?”白云轩不明白她为何忽然安静下来,问道。
沈栖梧说道:“其实我和赵慕并没有夫妻之实,他对我很好,真的非常的好,也很迁就我,只是我。。。。。”
“而且我知道他是真心的。”沈栖梧看着他的眼睛说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