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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君怀归日-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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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好吗?”当归蹲下,轻轻捏了捏叶泊摔着的地方。

    “哎哟哟——”

    叶泊抬痛的一时半会儿动不了,起头来满是怨念的望着重色轻友的、已经顺利翻进人家闺阁的醉鬼,咬牙道:“明儿就给她挖个狗洞在这儿!下次再有这种事儿,就让她钻狗洞去!”

    “好啊。”当归捏出躺在地上的人骨头没事,就放下了心,笑吟吟的说:“明儿我帮你挖~”

    。

    。

    锦柒早上醒来就昏昏沉沉的,一摸头烫得吓人。

    她自己懂岐黄之术,知道是前些日子那一场大病没少用虎狼之药留下的根,也就没开药。只让凉初和香冷去宫中取了冰制了冰袋降温,躺在床上歇着。

    她人在病重身子懒,怕叶仲卿来自己听不见,就留了窗户给她。

    这会儿果然等到了。

    叶仲卿醉醺醺的翻进窗,完全不知道自己把叶泊推下去了。瞧见锦柒在床上睡着,放轻脚步走过去在床边蹲下,傻笑着望着锦柒感叹——她家七七长得真好看。

    起先,叶仲卿还是用眼睛细细描绘着锦柒的脸,看着看着,手就不知不觉的伸过去了。

    嗯,手感滑腻,就像滑滑的凉糕一样,就是这凉糕刚出锅,有些烫啊。

    不对,似乎确实有些烫。

    叶仲卿虽然醉了,但是正常思维还是有的。迅速俯下身,用自己的额头轻轻触上锦柒的额头,温度真的比她高很多。

    “七七,七七!”叶仲卿急急忙忙的晃锦柒。

    锦柒本就有些昏沉,被摇醒更加的晕,懵懵懂懂的见了眼前焦急的叶仲卿,也急道:“怎么了?发生什么大事了?”

    “七七你发烧了!”叶仲卿不知道锦柒从早上就开始发烧,酒都吓醒了一点。为了表明事态的严重性,两只胳膊还在空中上下晃了晃。

    锦柒舒了一口气,不疾不徐道:“我知道,这是虚热,休养休养就好”。她抽抽鼻子,闻到叶仲卿身上有淡淡的酒香,又看到了叶仲卿微微泛红的耳朵,轻声问:“你喝酒了?”

    叶仲卿点点头,又摸摸锦柒的头,不高兴的嘟起嘴:“你怎么可以生病呢?真是的……就这么任由它烧着吗?”

    锦柒探探自己的额头,好像是有些热的过头。便指指桌上被包的严严实实的小箱子,轻声说:“那里有冰袋,你帮我拿一个来。”

    叶仲卿依言取了一个冰袋,又蹲回床边,她拎起冰袋看了看,然后抱进了怀里。

    锦柒本以为叶仲卿是对冰袋好奇,所以抱进怀里,但是眼看冰袋都有点化了,不禁问:“阿卿,你在干什么?”

    “嗯?”叶仲卿心下一松,酒劲又上来了,愣愣的看着锦柒。

    锦柒指指她怀中的冰袋,问:“你抱着冰袋做什么?”

    “嗯,冰袋太凉了,我帮你暖暖。”叶仲卿一本正经的回答。

    “噗嗤——”锦柒笑着刮了一下叶仲卿的鼻子,笑道:“冰袋就是要凉才对啊。”

    叶仲卿恍然大悟,慌忙将手中的冰袋敷在锦柒额上。

    “阿卿,你醉了吗?”这样的阿卿和之前所有的都不一样,脸红红的,不再是平时那种自信满满、成竹在胸的样子——落在锦柒眼中,有种说不出的可爱。

    “怎么会!”就像普天下所有醉酒的人一样,叶仲卿自然不会承认自己醉了。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她忽的一下站起来,却恰巧一头撞上了锦柒的床柱。

    “嗯——”倒霉的叶仲卿捂着头蹲了下来,撞得眼冒金星的同时,还不忘期期艾艾的看着锦柒吐出一句:“我没醉。”

    锦柒见叶仲卿是真的醉的有些严重,怕她再闹出点什么事来,所以顺着她的话哄道:“是,是,我知道阿卿没醉”。

    叶仲卿看锦柒带着笑意的眼睛,就知道她一定不信,于是重申道:“我确实没醉!”

    她用本来捂着头的手指指窗户说:“你见过谁喝醉了,还可以跳窗的?”

    她又清醒的拉开窗户,回身对锦柒说:“不信,我还可以跳回去,再跳回来给你看。”

    说罢,叶仲卿就英勇的站上了窗台。

    锦柒看叶仲卿摇摇晃晃的,生怕她一高兴就掉下去了,急忙坐起来说:“我信我信,你快下来。”

    “那我也要跳。”说着,叶仲卿就跃跃欲试要往外跳。

    还好原先各种事忙,叶仲卿她以前喝酒不多,要不然就这种酒品,那还会有现在?

    锦柒看她不省心的样子,怕她真跳下去再摔出个三长两短,心生一计,装出不舒服的样子,轻哼一声柔弱的倒回床上。

    叶仲卿的脑袋在酒的作用下,和贴春联的浆糊差不多,立刻上套,和锦柒预料的一样乖乖跳下窗户,又乖乖的扑到床前,一脸紧张的问:“七七,你不舒服吗?”

    锦柒藏下笑意,垂了眼帘虚弱道:“好冷……”

    叶仲卿拎起方才落在一边的冰袋扔到桌上,起身关掉窗户,俯身帮锦柒掖好被角。

    一连串动作做得行云流水。

    “好些了么?”叶仲卿轻声问。

    锦柒喜欢叶仲卿什么时候都这样的小心她,她用被子遮住险些藏不住的笑,没有答话。

    叶仲卿却想岔了,见锦柒将自己埋进被子,以为她还是冷。皱着眉思索了下,非常麻溜的脱了衣服,只着中衣,掀开被子钻了进去。

    “阿卿,你……”锦柒一惊,想要跳下床去已经被一个暖暖的怀抱包围了。

    叶仲卿的呼吸吹在锦柒的脖子上,夹杂着某种热度拂红了锦柒的脸。

    她喜欢和叶仲卿的亲昵,但如果再进一步,她可能一时还不能接受。

    锦柒身体紧绷着,一个人在那里胡思乱想,越想越慌。

    “有没有暖和些?”耳后那个声音却只是轻轻地问,然后因为感觉到怀中人的紧张,突然间明了的低低的笑了起来。

    “叶仲卿,不许笑!”这家伙,不会一直都是在装醉吧?这个念头在锦柒脑中一闪而过,于是她恼羞成怒的轻吼,顺便用胳膊肘撞了身后的人一记。

    “哎呦!”叶仲卿挨了一记,双臂拢紧锦柒,不让她有再打她的机会,“好好,不笑,公主殿下睡觉吧?”

    “火烛还没灭呢。”锦柒哼一声,又挣扎两下,才说。

    她一直浅眠,烛光晃得她睡不着。

    “呼——”叶仲卿气都没有大喘一口,远远的吹灭了蜡烛。

    屋子里黑了下来,也安静下来。

    锦柒在身后温暖的怀抱里蹭了蹭,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躺好。鼻息间都是阿卿身上那种每次闻到都会让人很安心的,又说不上来是什么的香味。此刻,还隐隐混着点点酒香,一丝一毫浸醉了她的心。

第20章 千金人情() 
马场的伙计们,见娇奴来了,都识趣的走开——老板对上娇奴姑娘,那是毫无胜算,站在这里看老板出丑,还不如赶紧躲起来。

    马场老板非但没有挣开,笑的更加小心翼翼,口齿不清的说:“赭摸噗厚套(怎么不厚道)?牵乐阳就我叽最厚套(全洛阳就我家最厚道)。”

    “阿马,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到底开价多少?”手下的触感不错,娇奴忍不住左右手交替的上下揉动。

    “山百低昂(三百两)。”

    娇奴突然笑了,那笑容极尽娇媚,可是看在马场老板眼里,却比索命的无常还吓人,豆大的汗珠出现在头上,他忍不住就要松动价格底限。

    一旁的叶仲卿却在此刻开口,解救了就要松垮的马场老板:“好姐姐,你就放了马老板吧,这价钱还算公道了。”

    娇奴闻言,“哼”的一声松开手,走到马厩边,恨铁不成钢的一指戳上叶仲卿的脑门。她看看一边的桃花马,又看看眼前的“雪花马”,有些嫌弃的道:“这马长得也太怪了,怎么能叫做雪花马?”

    叶仲卿抢上一步,捂住雪花马的耳朵,转过头压小声音对娇奴说:“好姐姐,你别当着我的马说,它会不高兴的。”她说着,又安慰性的顺了顺那匹马耳边的毛发,“我倒觉得还好,比一般的纯色马多了些灵动、又比花马多了些稳重,非但不怪,还很特别。”

    娇奴心里翻了个白眼,恨不得找块抹布堵上叶仲卿的嘴。平心而论这马确实也不丑,可有些话明摆着是说给阿马说的,不挑挑毛病,怎么砍的下价,每一句话说出去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腹诽着,心里越发肯定叶仲卿是个呆头呆脑的、家世优渥的世家子弟。

    “对啊,这话有理。”阿马虽然刚刚听到叶仲卿叫娇奴好姐姐,见两人的举动又分外亲密,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但商人的本能在不断促使,缓过神儿来,忙见缝插针的介入对话。

    “况且我这两匹马买三百两,绝对良心价!”说着伸手指向“雪花马”的马蹄,又示意叶仲卿看它的腹部,“头上长角、肚下生鳞、蹄下有爪,虽然不明显,但假以时日,绝对也是一匹好马。”

    叶仲卿并不是很懂识马,本来要买下这匹马也只是因为投缘。此刻见场老板说的信誓旦旦,娇奴在一边也并未打断,心中明白多半是真的。这样一来,三百两白银花的也并不算冤。她微微拱手,“多谢马老板讲解。”

    马场老板愣了愣,有些尴尬的咧嘴笑笑,拱手还施一礼,“小姓李,单名一个孟字,公子直呼我名字就好。”

    叶仲卿一愣,看一眼娇奴,又看一眼李孟——刚刚明明听娇奴叫“阿马”来着,怎么人家的名字中却连一个马字都没有?

    “阿马这称呼,是我起的,既然是卖马的,那就叫阿马咯,简单明了嘛。”娇奴解释道。

    李孟最不喜欢人家说他是卖马的,此刻听见,心头一热,脱口道:“怎么,这样推算,难道你应该叫阿花么?”

    阿花这名字,怎么听都像是一个山野中,活泼泼、土闪闪的村姑名字,一落进娇奴耳中,立刻引起娇奴的剧烈反应。她灵活的绕过叶仲卿,一掌向李孟拍去,李孟天天和马相处身体自然灵活,低头躲开这雷霆一掌,掉头就跑。娇奴此刻没了半点时莺馆二把手的觉悟,居然和李孟一前一后,像顽童一样追逐起来。

    阿花追阿马,阿马躲阿花……这样念一念,还真有些乡村野趣,青梅竹马的意思,叶仲卿看戏不嫌事大,环手抱胸乐呵呵的想。

    时莺馆的工作属于昼伏夜出,娇奴在一夜未眠后本身就有些疲困,李孟又有着体力上的优势,三跑两跑,就追不动了。

    “好,好,好你个阿马,不是你以前,以前要靠我照顾的时候了是吧?过河拆桥是吧?”娇奴气喘吁吁,做出一副生气要走的样子,打定主意要给李孟放个血。

    说起来,两个之间的故事,话非常长。但是如果只概括一下的话,那就是两个字:孽缘。那一年,娇奴还只是时莺馆众多姑娘中的一个,而阿马还只是往来于洛阳和大宛的商队中普通的伙计。

    两个人的初遇,很不美好——花招为了锻炼娇奴的嘴皮子(也有可能只是自己懒得跑),让她去商铺里看看有没有大宛的新鲜玩意儿,顺便以最低价格搜刮些来,就是搜刮,这是原话;李孟正处于升职的考核阶段,负责照看店铺,争取以最高的价格敛财,敛财,这也是原话。可想而知,多么精彩的一场价格攻防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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