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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一你的谋士又挂了-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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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位于风景秀丽的城中的西南角,有一条静谧悠长、绿柳荫荫的街巷,在这条街巷之中,坐落着一座府宅。

    而这座府宅的主人便是田文孟尝君,由于田文是一等贵族,齐国宗氏大宗,所以他的府邸不仅宽大,而且建筑也是最高规格,显示其不可逾越的等级。

    要说这孟尝君最为好客,平日里田府门前宾来客往那是稀疏平常,鲜有不见人烟的时候,但近日里孟尝君不知因何事缠身,便谢绝了的见客,是以这田府方才这般安静。

    然而,一名身着粗劣白长袍的小郎君却日日前来求见孟尝君,从早至晚驻守在田府门外。

    而今日便是第五日了。

    这街头巷尾来往的好事者第一日对他从长相、穿着、气度是几番打量,暗自揣测;第二日便对他被拒之门外的行为指指点点,第三日便对他的固执驻守不离的行为好笑无奈,四日便对他整个人视若无睹了,权当一根木柱子似的。

    而第五日,田府守门的甲卫见他又来了,着实头痛,便上前不耐烦地挥手:“说了主公近日不见客,你又来做甚?”

    “小可是来田府谋求一职,欲为薛公效力。”小郎君相貌上佳,谦言一笑时,给人一种如沐春风之感。

    那甲卫一开始倒还会因他这一副好皮相而好声好气,但都第五日了,便“呵”笑一声,便打量起这位小郎君,色好而颜白,模样倒是周整怡目,然而身无二两肉,瞧其不似能武,再观其年稚而声细,太过年幼,不似见多识广之辈,再观其衣着,白丁一身白丁即白衣,代表平民的衣着,便知无权无势无家族背景。

    甲卫这前几日倒对他倒算客气,只因孟尝君招揽门客从不拘泥于身份,但这小子每日都来门前枯站,毅力瞧着还算可以,别的完全看不出有什么特殊本事,他瞧着便是来他们田府混饭吃的。

    像他这种人田府甲士见得多了,心中鄙夷道:“尔当田府是什么阿狗阿猫都能来的吗?速速离去,否则……”

    那小郎君被这甲士鄙弃倒也不恼,他只慢条斯理地接话道:“否则?”

    “你小子听不懂人话吗?”甲卫怒道。

    小郎君疑惑道:“既是人话,我何以听不懂?”

    甲卫张黑瘦的脸变得更黑,眼睛里发出怒火,正欲动手教训他,却见旁边一个人被田府侍卫抓手抓脚从台阶上抛了出来,那人便从台阶上轱辘轱辘滚到街道上,顿时一身灰头土脸,哎哟连天。

    那甲卫停顿了一下,像被那人的丑态取悦了,脸上的怒意不显,便笑指那人道:“此子便是无甚本事,被考核后便捧打一番扔了出来,尔等一个两个想进咱们田府白吃白喝,呸,简直笑话。”

    那小郎君在那人被扔出来时,便下意识朝旁边躲了躲,然后听到那甲卫嘲弄的话,望着地上被灰呛得直喘咳之人,一脸同情轻叹道:“倒也是可怜。”

    甲卫的太阳穴暴起青筋,怒道:“你还有工夫同情他?你若不走,你的下场便是跟他一般。”

    小郎君抬起头道:“小可不是来白吃白喝的。”

    甲卫一噎,盯着他那一双秀长有神,如蓝天一般澄净的双眸,心中“咯噔”一声,只觉里面有妖法。

    “你——”

    “小子,哎哟,你会甚本事?不然,我俩搭伙一块儿入这田府,你放心待日后为兄我平步青云之后,必定会提携你一把的!”

    这时,陈白起身后响起一道响亮又猥琐的声音,还伴着阵阵嘶嘶抽气的痛呼。

    小郎君转过头,便看到方才田府侍卫捧打一番,又被人扔出来的人揉着腰,痛皱着一张脸,扭七扭八地站了起来。

    此人瞧着也十分年轻,大抵比他也大不了几岁,很瘦也很黑,眉眼斯文,唇薄牙尖,但神情吊儿郎当的,一副不正经的地痞模样,从长相而评,差强人意,只是他目光倒还算清亮。

    小郎君想了想,问他:“你今年几岁?”

    被打之人脸上青一块的紫一块,嘴角还有血,他毫乎地用袖子擦了擦,便笑嘻嘻道伸手想揽他的肩。

    “十八了,怎地,比你年岁大些吧,莫非觉着称我为兄委屈了你?”

    小郎君见他伸来的手上既有血迹又有脏灰,便侧身避开:“为何想来这田府?”

    “听说这孟尝君平易近人,广纳贤士,但凡有一本事者都能在他处得到丰厚的待遇,为兄我便来试试,谁想,我这一口气吃上十八个粟米窝头不算本事吗?”他愤愤不满地疑惑道。

    一口气食上十八个粟米窝头?

    小郎君笑了。

    他颔首:“这的确算。”

    那被打之人眼睛一亮:“对吧对吧,瞧你这小身板绝对是吃不下十个的。”

    他上下扫了一眼那小郎君,眼中有着得意。

    小郎君好脾气地再次点头。

    “此言不差。”

    那被打之人见这小郎君频频应和他,只觉他这软绵性子简直太对他胃口了,对他简直“一见如故”啊。

    “那你为何要想进这田府?”他问。

    小郎君抬头,指了指上方。

    “因为上天替我选择了,而我,别无选择。”

    说完,他又叹一声,满脸无奈。

    那被打之人闻言,一脸懵逼:“什么?”

    小郎君但笑不语了。

    “罢了,我叫狗二,你叫什么?”

    狗二?小郎君怔了一下,然后温温一笑:“我叫陈焕仙。”

    狗二一听,满目诧异。

    “陈?你有姓氏?你是……”他有些拘谨,又有些戒备道:“你莫不是齐国贵族?”

    陈白起像看不到他前后的变化,摇头。

    “如今只是平民。”

    狗二道:“什么叫如今只是平民?难不成你以前还是什么不得了的身份?你这说话总是说半截留半截,倒真像那些个贵族士族的作派。”

    陈白起不禁失笑:“那

    <;!……t;<;>;<;>;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主公;自荐田府 二() 
<;>;“嘿,别笑啊。》し”狗二瞧着陈白起,见她眉欢眼笑的模样,不自觉赧然地挠了挠头,他眼睛不敢再放在她脸上,只好望天:“嗳,别说你长得还真好看,不像我,长得跟个蝇鼠之辈,笑起来啊,别人就讲比不笑还要难看。”

    陈白起斜过脸,视线在他脸上游转一圈,眸盈笑意:“你并不难看。”

    她这话的确是实话,狗二长得并不丑,只是他太瘦了,颧骨突起两颊凹陷,皮肤黢黑,而五官却长得不错,一双明晰的细眉,高挺的鼻梁,组合起来倒是斯文又耐看。

    只不过他这气质……太猥琐了,倒与这张脸呈现出这两种风格,特别是一笑,眼狭嘴歪,尤其破坏长相。

    狗二闻言,咧嘴又是痞痞一笑。

    “汉子要什么好看与不好看,只要能力够便行了。”他抠抠脸讲到此处,忽然想起什么,便问道:“焕仙,你有什么本事啊?我瞧你长得挺像贵人的,这皮肤啊白得发亮,跟那些个天天食羊羔饮牛乳的贵族一般,想必你应该读过不少书吧。”

    他倒是不见外,直接便喊了她的名。

    陈白起想了想,清亮的眸闪过一分狭促,正色答道:“至少七八策应该是读过的。”

    一听这话,狗二的脸一抽搐,他瞪眼耸鼻:“不带这样埋汰人的,咱狗二的确大字不识,可却也算见多识广啊,不是有句话叫什么读很多卷书都不如咱这种行了万里路的人!”他插腰仰起下巴,不可一世的模样。

    陈白起被他滑稽的模样逗笑了,一边颔首一边问道:“那再问你一事,不知这孟尝君近日谢绝宾客来往,是为何事……”

    这时,一行披着黑色斗篷衣的人至巷子尾穿行而过,陈白起听闻动静,便收了尾音。

    她望过去,他们约十几个人,神色匆匆疾步而行,由于他们在巷尾,再加上这条巷子早春粉杏累累一树花团锦簇,远远望去似火树银花、烟煴缭绕,若非注意看,自然是很容易忽略掉陈白起与狗二两人。

    而他们却可以一眼便看到这行遮头藏尾之人。

    陈白起眯了眯眼,她眼力好,看到了他们疾行时风撩起他们黑袍下那若隐若现的统一佩剑,另他们脚下蹬的皮靴,这都表示他们绝非普通人。

    狗二看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他虽也觉惊异,但他自知闲事少管方是生存之道,他缩了缩身子,不想被那些神秘人发现。

    他凑近陈白起,在她耳边小声道:“这个我还真知道,听说这孟尝君不知是何原因正在四处抓拿樾麓书院的弟子呢,现在樾麓书院已经被摧毁得差不多了,许多弟子逃的逃,被抓的抓,惨得很嗱。”

    陈白起一怔,猛地看向他。

    “你说什么?”

    狗二不防被她的眼神盯住了,这个眼神半点不像素食的绵羊一样无害,反而像吃肉的猎豹一样凶辣。

    “我……”狗二退了一步,心脏扑通扑通地跳:“我说,那个啥,我好像记起我还得去办一件事,不如,呵呵,咱们就此别过……”

    妈呀,他好像看错人了,不知现在散伙还来不来得及啊。

    陈白起一手按上了他的肩膀,止制了他后退的动作,用眼神告诉他,来不及了。

    “狗二兄,你忘了,你是要与我一道的。”陈白起平静地看着他。

    狗二一阵惊悸,毛发着了魔一样地冰冷地直立起来,顿时露出一种苦意,总算知道什么叫自掘坟墓。

    “既然你没有异议,那不如我们再谈谈关于孟尝君与樾麓书院的事吧。”

    ——

    城廓外的深山野林内各种动物的鸣叫声此起彼伏,山脚边生长着香蒲、沙柳、马莲、金针……陈白起带着狗二沿着交错的蹊径而行,刮风带过来的泥土腥昧及水草的味道,隐约能听见山溪或瀑布的流水声,还有蛙声与水鸟的叫声。

    看着越深越茂密的林莽,狗二心慌慌道:“陈、陈弟啊,你……你这是准备带我去哪?”

    “快入夜了,自然是找住的地方。”陈白起步履稳健在前道。

    可这是深山老林啊,这鬼地方一入夜野兽又多林子又黑,住在这地方得多危险啊。

    狗二的脸黑了黑,看着逐渐暗下来的天空,他便是想反悔也没办法了,等他赶回去,只怕城门早已关上了。

    “为、为什么不住在城里?”

    “城中并无客宿,且万户人家于外人闭门落窗,贸然搭腔,只怕有去无回。”

    谁人都知田文好客喜士,招八方任侠奸人,城中六万余户,有黑有白,有各诸侯国的宾客,也有穷凶极恶的逃犯,如他们这种无权无势无背景的,随意宰杀乃常事。

    当然,陈白起是不怕的,她住城外是因为另有事情。

    而狗二听了他的话后,也是深有体会,当初刚来薛邑时,他便吃过这方面的亏,因此在薛邑寻不着住处,又不敢住荒郊野外,悲惨地只能留落街头。

    本以为榜上这个“白丁”陈焕仙能得个落脚处,却不料她竟敢宿住在野林子里。

    夜里的野兽最多,一人一口便将他们两个瘦子吞得骨头都不剩。

    她简直是……胆子太大了啊!

    在入夜前,陈白起将狗二带到一间废弃的破庙前,这破庙外围矗立的墙体基本已经倒塌,四周围杂草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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