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笠斫饺耸俊M苯馍⒐膊澈凸せ崛酪榛帷4文辍�2 月 1 日,当局又以同样的罪名,开除东京帝国大学、法政大学和巢鸭高等商业 学校的教授多人,并逮捕社会大众党的佐佐木更三等 45(一说 38)人。
日本人民解放联盟大战时期日本的反战组织。前身为*日本人民反战 同盟,1944 年为促成日本民主革命的进行,改名为“日本人民解放联盟”。 至 1945 年春下属有 13 个支部,进行反战活动。战后解散。
日本不予理会声明日本政府宣布对*《波茨坦公告》“不予理会”的 声明。1945 年 7 月 26 日中、美、英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 公告。27 日,日本*最高战争指导会议决定,在判明苏联态度之后再对公告 作出明确表态。当天,内阁会议决定报纸刊登《波茨坦公告》时须删节可能” 挫伤国民战斗意志”的词句,并尽量用小字印刷以缩小影响,同时规定政府 不发表任何意见。7 月 28 日晨,日本各主要报纸登载了公告的摘要。陆。海 军大臣和统帅部认为政府不表态会涣散民心。在军方的压力下,首相铃木贯 太郎在当天下午例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发表谈话,声称“我认为那份公告不过 是《开罗宣言》的翻版,政府认为并无任何重要价值。只有对它不予理会, 我们只能为战争到底向前迈进”。该“不予理会”的声明遭到外务大臣等人 的指责,认为此举违反了内阁会议的精神。
日本本土决战计划日本大本营在本土顽抗盟军进攻的计划。1945 年 3 月中旬,盟军日益逼近日本本土,日本大本营陆军省在*《日本帝国陆海军作 战计划大纲》基础上,制订《决号作战准备纲要》。主要内容为:利用美军 远程奔驰的弱点,发挥日本本土地形的优势,动员日本 1 亿国民,在本土和 美军进行决战,务求全胜;动用全部残有的海空军实施自杀性的“特攻”, 争取将美军消灭在海上;以陆军为主力,在主要作战地区集中全部地面战斗 力量,向登陆的美军发动总攻,以便决战取胜。该纲要由兵力运用、国内警 备、交通、通讯、兵站等具体计划组成,还附有《关于本土作战的陆海军中 央协定》。该计划表明日本统治集团准备顽抗到底。
日本防卫总司令部日本战时防卫本土的军队指挥机关。司令部设于东 京。太平洋战争爆发时总司令官为*山田乙三。随着太平洋战争转向恶化,于 1944 年 5 月 5 日变更指挥系统,下辖本土地面部队的骨干东部军、西部军、 中部军及第一航空军的防工航空部队第十飞行师团(东京)、第十八飞行师 团(大阪)、第十九飞行师团(北九州)。总司令官为东久迩宫稔彦。1945 年 2 月 6 日,日本大本营为应付紧迫的战局和薄弱的本土防卫态势,决定撤 销东部军、中部军和西部军,为*日本内地防卫军取代。
日本改造法案大纲原名《国家改造案原理大纲》。*北一辉 1919 年写 于上海。鼓吹“天皇乃国民之总代表,国家之根柱”;国民若要争取生存, 须动用“天皇大权”,凭借暴力,实行政变,以改造国家。主张建立以军人 为核心的“改造国家内阁”,颁布戒严令,中止宪法,解散国会,废除华族 制和贵族院,根除阶级斗争,禁止罢工,限制资本。认为这是把日本建设成 为世界“最强国家”的必由主路。该书未正式刊行,但油印和铅印本流传甚 广,被日本法西斯分子奉为经典。
日本国家总动员法日本天皇授权内阁对战争所需的劳动力、资源、资 金和设施等进行统制的法律。1938 年 4 月 1 日公布,以敕令形式把统制权授 予内阁。同年 5 月 5 日实施,共 50 条。规定在战时统制的物资是:兵器、舰 艇、军需品、被服、粮食、医药品、船舶、飞机、车辆、马、通讯机械、土 木建筑物资、燃料、电力等。统制的范围包括:物资的生产、流通、进出口、 运输、通行、金融、工生、教育、研究、情报、宣传、警备等。还规定,在 必要时可强制实施对国民的征用,规定劳动条件、禁止劳动争议,限制集会、 群众运动、停止报刊发行等。1941 年修订后统制权限进一步扩大,政府有权 独自颁布敕令,强行进行战时动员,完全否定了议会对立法的审议权,增强 了日本的法西斯专制统治。日本战败后,1945 年 12 月 20 日被废止。
日本帝国用兵纲领日本陆海军整体用兵的基本原则。1907 年首次制 订。1936 年 5 月 1 日,根据新修改的“《日本帝国国防方针》重新制订。强 调采取先发制人的攻势,谋求速战速决。规定对苏作战时,“以迅速击溃驻 远东之敌,并占领所需疆域为目标”;对美作战时,初期作战目标为歼灭美 驻东亚的舰队,攻占吕宋岛及其附近要地以及关岛,在东亚海面伺机歼灭美 国海军主力;对华作战时,初期目标是占领华北要地和上海附近;对英作战 时,初期目标是“歼灭驻东亚之敌,摧毁其活动基地,并歼灭其来自本国的 舰队主力”;在对上述 4 国中两国以上为敌时,根据情况尽可能逐次作战。
日本帝国国防方针日本帝国主义的军事战略方针文件。日俄战争后由 日本(陆军)参谋总长和(海军)军令部长拟定,1907 年经天皇批准。规定 日本之国防以攻势为其特点;俄国为未来的头号假想敌国,美、德、法各国 次之,目标是确保日本在中国大陆的权益;军备以能在东亚对俄、美发动攻 势为标准。俄国十月革命后的 1918 年作了第一次修改。华盛顿会议后的 1923 年作了第二次修改。1936 年 5 月 1 日,第三次修改;确定主要假想敌国为美 国和苏联,同时包括中国和英国;规定陆海军应充实到能控制东亚大陆和西 太平洋地区的兵力,陆军以 50 个师团为基干,并保持 140 个中队的航空兵力, 海军以 12 艘战列舰、10 艘航空母舰、28 艘巡洋舰为基干;指出未来战争可 能是长期战争,但强调增强作战初期的威力,先发制人,以迅速达到战争目 的。同时据此制定”《日本帝国用兵纲领》。
日本海军总司令部大战末期日本海军的最高作战指挥机关。1945 年 4 月 25 日为组织本土决战而设立。位于横滨市日吉高地。由”丰田副武任总司 令宫,同时兼任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和海上护卫总司令官。面临本土决战时, 由*小泽治三郎接任总司令宫,矢野志加三任参谋长。
日本第十四方面军亦称“菲律宾方面军”。日本在菲律宾地区作战的 战略战役军团。1944 年 7 月日本大本营决定加强菲律宾地区的防御,下令组 建。下辖第三十五军(含 4 个师团和 1 个旅团),另 5 个师团(内 1 个坦克 师团)和 3 个旅团,后又编入 2 个师团。10 月 5 日*山下奉文出任司令官, 企图实施菲律宾决战。失败后,第三十五军退守菲律宾中南部,方面军司令 部移至碧瑶,主力在吕宋岛。1945 年 4 月起吕宋岛同外部联系被切断。9 月 3 日山下奉文在碧瑶向美军投降。属下第三十五军官兵在莱特岛、棉兰老岛 和菲律宾中南部被美军各个击破,分别投降。
日汪基本关系条约全称《日本国与中华民国间基本关系条约》。1940 年 11 月 30 日江精卫和日本驻汪伪政权“大使”阿部信行签订于南京。1940 年 3 月 30 日日本扶植成立汪伪政权后,就策划签订此约。7 月 5 日起,日、 汪就缔结条约进行“谈判”。8 月 31 日签订草约。11 月 30 日正式签订条约。 主要内容有:“互相敦睦”,消除破坏两国”友谊的因素”,实现文化的“融 合、创造与发展”;日本在蒙疆及华北驻扎军队“共同防共”,汪伪政府为 日本驻军提供各种便利;实行紧密的“经济合作”,共同开发华北、蒙疆、 厦门和海南岛等地的资源;中国领土向日本国民开放。同时还签订了《附属 者定书》、《关于附属者定书的谅解事项》、《附属秘密协约》、《附属秘 密协定》等。此条约和各项附属协定充分暴露了日本变中国为其殖民地的野 心。
日本不介入欧战声明1939 年 8 月 23 日苏、德签订互不侵犯条约,日 本平沼内阁随之垮台,对德不信任气氛高涨。8 月 30 日阿部信行继起组阁, 鼓吹“自主外交”。9 月 1 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4 日阿部内阁发表声明:” 帝国拟不参与这次欧洲战争,专注于解决中国事变”。
日本对内蒙措施要领日本策划侵占中国内蒙地区的文件。1935 年在 发动*华北事变的同时,7 月 25 日由关东军参谋部制定。指出:“首先设法 扩大和加强内蒙的亲日满区域,随着华北工作的进展,而使内蒙脱离中央而 独立”。并规定政治、军事的措施由关东军执行;文化、经济的措施,在关 东军的统一指导下,由”满洲国”和南满铁道株式会社等组成的机关承担。 还决定策动成立蒙古军政府,妄图使内蒙古脱离中国而成为日本的殖民地。
日本军事特别措施法人战末期日本为准备本土决战而颁布的非常 法。1945 年 3 月 28 日公布,5 月 5 日起实施。规定政府在必要时可管理或征 用土地、房屋、各种建筑物及其他工具或物品;可命令或禁止迁移或拆除建 筑物和其他物品;可命令或禁止或限制迁居,也可指定居住地点;可命令或 禁止或限制人员的移动等。
日本军需工业动员法日本战时动员民间工厂、设施进行军需生产的 法律。1918 年 4 月 17 日公布。规定:政府可以强制使用民间的工厂、设备 来完成军需品的生产、修理、运输等事务。陆海军每年均制定军需工业动员 计划以备实施。1937 年 7 月全面侵华战争开始后,对一部分工厂实施该法。 为使军需动员更加完备,还先后制定*《日本进出口临时措施法》、*《日本 临时资金调整法》、《临时船舶管理法》等,并开展了*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 1938 年由*《日本国家总动员法》取代。
日本经济新体制纲要日本为准备发动太平洋战争而加强统制经济的 根本政策文件。1940 年 12 月 8 日,近卫内阁会议通过。根据*《基本国策纲 要》,确定以重要产业为中心,推行综合计划经济,加强统制。强调“确立 以日满华为一环,包括整个大东亚的自给自足的共荣圈”,依靠掠夺“圈内 的资源”,“确保国防经济的自主性”。从 1941 年春起至 10 月,先后在钢 铁、煤炭等 9 类重要产业中成立了 12 个统制会。在“公益优先”的名义下, 以国家权力强使中小企业服从垄断企业,使整个国民经济彻底转入战争轨 道。
日本战时刑事特别法太平洋战争期间日本的临时治安立法。太平洋 战争爆发后,日本政府为加强对内的法西斯统治,颁布《战时犯罪处罚特例 法》。后经扩充,于 1942 年 2 月 19 日颁布此法,3 月 21 日起施行。共 5 章 31 条。规定凡在汀火管制或敌方袭击的情况下,犯有放火、猥亵、奸淫、偷 盗、抢劫、恐吓、骚扰罪者加重判刑;并增立战时“变乱国政”的杀人、伤 害、暴力胁迫、骚扰罪,对防空、通讯、电气、生产事业的破坏罪和生活必 需品的囤积居奇罪等。
日本战时经济协议会日本政府为发展战时经济、增强作战能力而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