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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天变-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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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是旗丁们在途中“顺手”圈来的“肥奴”,多是青壮年女。

旗丁虽然覆灭了,这些人却不愿意离去,期盼着能够看到旗丁和包衣的最后下场。

在这个时代,粮食无疑是最宝贵的财富,地域观念浓厚的乡亲们自然不会好心到招呼这些人同餐。

所以这三四百人只好蜷缩在胡良河边,看赴死军处置战俘。

“什么事情?过来说。”

看这位赴死军的长官面色和善,这些人的胆子才大了些,推推搡搡好半晌子,终于推举出一个穿长衫的青年。

这青年约莫二十七八岁的年纪,身上的长衫早就撕扯的没了样子,露出里面月白色的中衣。面上沾满沙尘,口鼻之中还有血痕,显然被旗丁暴打过。

但是狼狈终究难掩其身上的书卷之气,就连说话也是斯文的很:“这位军爷活命之恩,小生粉身难报其万一,尚有一不情之请,还望军爷允之。”

“你们要吃饭?”也不知道这些人饿了几天,不远处的乡亲们正要开饭,米香味都飘荡过来。

“非也,”说话的书生回顾那些跪在河滩上的旗丁:“鞑虏与我等之血海深仇不共戴天难同日月,小生并诸父老乡梓恳请军爷,让我等处置这些衣冠禽兽……”

逃难的人群多是扶老携幼男女相执,而这些人当中,只有青壮男人和貌美的女子,显然是旗丁以血腥手段挑选奴隶之后的结果。

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家属亲人早就被杀了。

只要和旗丁接触过,哪个不是身负血海深仇?

“好,你们……”

还不等李四把话说完,一大群人就扑到河滩之上……

这些人连根木头棍子也没有,扑在跪成一片的俘虏群中拳打脚踢,爆揍旗丁包衣泄愤。

很快,就是那些围拢在外围的赴死军士卒也瞧出不对劲了。

根本就不是在痛打,而是在撕咬。这群人疯子一样的手抓牙咬,硬生生的从俘虏身上扯下一块块皮肉。那个满面斯文的长衫青年骑在一个旗丁身上,如饿死鬼撕扯老肥肉一样疯狂。直到把那个俘虏的脑袋撕咬的露出白惨惨的颅骨,还是舍不得罢手。

整个河滩都被凄厉的惨叫笼罩,俘虏们大叫着“给我来个痛快的吧”。

“这是为了我的父亲。”顺手摸起鹅卵石,把旗丁的颅骨砸碎,碎肉和鲜血飞溅。

“为了我的亲娘。”少女抠出旗丁的挖出眼珠,狠命捏爆。

“我的孩子,娘给你报仇了,你看着吧。”满脸是血的母亲恶狼一般,嘴里还有一片头皮

……

素来以嗜杀敢战为自豪的赴死军都目瞪口呆。

如此血腥的场面让李四都震惊了,这还是温文儒雅的同胞吗?这得需要怎样滔天的仇恨?

仇恨的力量太恐怖了。

在赴死军士卒和李四的惊骇当中,河滩上的惨叫渐渐止歇,俘虏被屠杀的干干净净,似乎有些不解气的人们还在以敌人的尸体泄愤。

月白色的中衣沾满了碎肉和污血,脸上如同血洗,对着夜空放声痛哭,活生生就是夜半嚎月的恶狼一般:“爹,云娘,小妹,咱家的血海深仇已报万一,你们英灵不散,看我杀尽鞑子……”

众皆痛哭失声望空而拜,以身上的鲜血祭奠惨死的亲朋。

“军爷全我雪恨之心,周文远铭记五内,愿秉生追随力效犬马,以报国仇家恨,以洗雪奇耻大辱

“原来你叫周文远,很好,很好。”面对这个时而斯文时而兽化的周文远,一时李四还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那……请军爷分些粥食于我等,实在是饿的狠了。”如此近乎乞讨的要饭吃,让周文远这个读书人也不好意思起来。

“你们……你们还能吃的下饭?好吧,那个谁,丁乙,你去弄点粥来,分他们每人一碗。”

这些家伙满身是血和碎肉,李四见了之后都没有了吃饭的心思,他们居然还有食欲……

PS:本章的章节名是取自古龙的《多情环》,意指仇恨的力量远比锋锐的武器更犀利可怕。

长路漫漫荆棘征程

第六十九章 打跑了劫匪我就是抢劫的

在渡过胡良河之后,赴死军在涿州以西行进,途中袭击了原礼部右侍郎东阁大学生冯铨的庄子。

赴死军不费吹灰之力就打散了冯铨的两百多庄丁,然后把庄子里的存粮金银等一并财物席卷一空。

这个冯铨是依靠讨好九千岁魏忠贤而发迹,崇祯初年魏忠贤完蛋之后,他也被罢官。在崇祯朝十几年的时间里,曾无数此给京中重臣送礼行贿,想着恢复职位,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一直没有如愿。

虽然大家对这个冯铨都没有好印象,可冯铨终究是京南一带有名的士绅大户,李四这么雷厉风行的抄了他的庄子,让东宫学官们颇有微词。

李四的理由很简单,这个冯铨名下的田产有一千六百余顷,绝对是以巧取豪夺的手段兼并民间田产。而且在李闯的蝗虫大军过后,此人并没有什么损失的情况来看,这老东西肯定和李闯有勾结。

这样的理由未免有些牵强,因为在李闯横扫大半个中原的时候,那些士绅大户为了生存必然是要和闯军私下沟通,甚至资贼也说不定。闯军掠拷的手段大家都知道,迫不得已之下和闯军有勾通是种很普遍的现象。

兼并民间土地,在非常时期勾通闯贼,真要拿这两顶大帽子出来,恐怕中原的所有士绅大户屁股底下都不干净。

仅仅因为和闯军有沟通嫌疑就下手抄家杀人,只怕会失去天底下士绅豪门的支持。

自秦汉以降,门阀豪强,士绅大户就是天下的根本,尤其是两宋以后,士绅阶层已经成为历朝历代的基础,轻易是碰不得的。

直到赴死军从冯铨的庄子里抄出多尔衮的密信,众人才开始闭嘴,但也一再的奉劝李四在证据确凿之前,千万不好和地方上的士绅豪门为难。

李四当面答应的很痛快,可事实上完全没有把这些学官的意见放在心上。

从进入保定府地界以后,满清的军事力量明显开始薄弱。这主要是因为满洲人把主要的兵力放在西线追击李闯,南线虽然也有少量兵力,却推进的太过迅速,把赴死军远远的“甩”在后面。

因为大明官军早已不复存在,而曾经占据这一带的闯军也分崩离析,席卷而下的满洲兵急着南下,这一带的广大区域已经暂时成为军事真空。小股的土匪山贼空前活跃,甚至由难民组成的人潮也四下出击,趁机抢掠四方。

曾经亲口答应不再和士绅为难的李四更加变本加厉,频频指示赴死军抢劫地方上的士绅大户。

无论是抢劫的力度还是效率,赴死军都远胜于那些土匪。那些地方豪强根本就不是赴死军的对手,往往只需要半个晚上的时间,搜刮几十年的财富就被抢劫一空。

光是在保定、真定、顺德三府,李四就抄灭大户四十四家,处死乡绅名士三十九人。一时间,群情涌动,谈“李”色变。

“李四太……太过跋扈了。”东宫修撰刘理顺的胡子都在颤抖:“士绅为我朝根本,天下官吏者多出其间。自我朝太祖皇帝开国以来,历代先帝无不礼敬之厚待之。李四如此作为,较之李闯更甚!长此以往,我朝必失天下之心呐!”

“李校典纵兵抢掠,与山贼草寇何异?赴死军乃我大明恢复之根本,望殿下悉心规劝李校典,千万莫要入了歧途。”这些学官都是士绅出身,自然对李四的所作所为看不下去。

姚明恭大作痛心疾首之状,几乎要声泪俱下的说道:“李……李校典征集军粮也就罢了,为何还要煽动百姓纵火焚烧田庄?为何还要毁坏地产?此实为撼我大明根基呀。”

这李四做的也太过火了,不仅把士绅的粮食财物抢掠一空,还煽动百姓举火焚烧那些庄园,更有甚者,许多士绅都被赴死军一绳子吊死。

这让同是士绅出身的学官们大生兔死狐悲的感慨,偏偏拿李四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在太子面前哭诉一番。

随着不断的南移,迁徙队伍逐渐扩大,人数众多并且体力参差,每日只能行进五六十里的路程。若是遇到风云天气,连二三十里也走不了。这还是在敌人相对零星的地域,随着队伍的逐渐南移,为保持体力和最基本的战斗力,速度还要降低。

李四根本无意催促队伍急行,再加快的速度的话队伍就会被拉长,赴死军更要往来奔走,图然消耗体力。更主要的是距离河南越来越近,满清还有一股力量在河南清剿闯军残部,现在还不太适合与满清正面硬拼。

因为急于剿杀闯军,满清来不及做好地方上的政权交接,尤其是在轮番混战的北直隶南部和河南。从大局来看,早就进入河南的满洲军队和赴死军一样,都是远离基地的孤军。

这些都是来自于记忆中的资料,然而河南的八旗兵有多少,战斗力如何等等这些详细情报,李四也和很多人一样,完全就是两眼一抹黑。唯一的优势就在于知道赴死军很快就要面临前所未有的大战了,并且一直在为即将到来的大战做着准备。

沿途收容流民,选其健者充入赴死军;尽可能的打击地主士绅势力,从地主大户手中抢掠物资;给士卒新兵灌输赴死军的核心思想,并且在行军间隙进行最基本的战术训练……

所有的这一切都要李四亲自去做,忙的脚底板都能打到屁股上。

每天都要到夜色降临,才有机会装一锅烟,美美的抽上几口解解乏。

因为太忙,晚饭都是由路大嫂或者娥子端过来。

“四叔,吃饭吧,粥里藏着两片儿肉干,是我偷偷放进去的,谁也没有看见。”端来碗饭的娥子得意的笑着:“我娘还让我看看四叔有啥衣裳要换洗,我娘还说四叔是做大事情的,不能让这些家长里短的小事分了心……”

“你娘还说啥了?”每当娥子一口一个“我娘说”的时候,李四就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孩子气,总是忍不住逗她两句。

“我娘还说……没有了,我娘就说了这些。”

笑。

娥子也笑,其实她知道是四叔逗着玩呢。

娥子就喜欢和四叔说话,就喜欢看四叔笑。

喝完一大碗黄米粥,吃了俩杂合面的馍馍,反而愈发的懒了,一动也不想动:“天这么黑,娥子你回去吧。”

“对哩,我想起来了,我娘还说要四叔多洗脚,最好是用热水,能解乏哩。”路大嫂其实没有说这话,是娥子赖着不想离去而已。

“哪有那么多的热水,有凉水就不错了。”

“我去打水给四叔洗脚吧。”根本就不给李四拒绝的机会,娥子飞跑着出去,片刻功夫就弄来一盆清水放在李四脚下:“我给四叔洗洗脚吧。”

“别,别,”看娥子眼里都带着笑呢,李四怎能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是从来就把这丫头当成孩子,强迫自己不要往歪的地方去想:“我的脚丫子臭着呢,还是我自己洗吧。”

挽起裤管,洗脚。

娥子脸上满是笑容,就那么看着。

“李校典腿上这伤,想来是当日京城突围时所创的吧,每每念起那日的凶险,我总是对太子说起李校典的救命之情。”不知什么时候,长平公主已站在帐篷外面:“李校典腿上之伤就是忠于我大明的铁证,先皇识人,授予托孤托国之重。李校典的这份忠心我是晓得的,容不得别人胡言乱语……”

作者:是不是给个收藏啥的鼓励一下?

读者:得了吧你,就你这书的质量,就你这更新速度,还有脸要收藏?

作者:那俺一天更新多少您才满意?三章还是五章?

读者:三章五章?你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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