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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离魂奇遇-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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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温宝裕插了一句口:“原来这位雷弗森先生是在归途上出事的!”
        
        神仙手道:“是,他在象牙海岸逗留了三十天!”
        
        公主作了一个手势,示意各人不要插言,她继续译述着,但是在开始之前,她望向年轻人,神情疑惑地问:“船快要沉了,何以他还能那么镇定地写作?而且,字写得那么小──那需要一个十分稳定的写作环境,而且,他写来竟然如此好整以暇!”
        
        年轻人的阅读速度快,他已经看完了雷弗森写下的全部文字,所以他道:“当时发生的事,一定神秘莫测,有许多难以想象的怪现象存在着。至于他何以写得如此详细,只怕由于他是一个不成功的作家的原故吧!”
        
        公主深吸了一口气才继续:“在象牙海岸逗留了三十天,不能不承认这是一个奇妙之极的地方,船上几乎所有人,都忙于收购象牙、香料和黑奴,黑种女人光滑如丝缎的皮肤,更令人印象深刻,可是我却想寻找一些创作的灵感,所以经常不顾警告,单独行动!”
        
        温宝裕听到这里,忍不住一跺脚:“原来这艘船是黑奴船!”
        
        从密朗的记述之中,已经很明白了,他搭乘的,由法国驶往象牙海岸的那艘船,除了到当地去搜掠物资外,也把黑人带回来,作为黑奴买卖!
        
        在十八十九世纪,黑奴买卖盛行的时候,多的是这种贩卖黑奴的船只,而贩卖黑奴的行为,可以说是人类进化史中的一种耻辱。温宝裕年纪轻,一提起这种丑恶的行为来,便难免生气,十分正常。
        
        年轻人伸手在温宝裕的肩头上,轻拍了两下,示意他别对历史上的丑恶,太过激动。
        
        温宝裕长叹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公主在再开口之前,秀眉微蹙:“这位雷弗森先生,在开我们的玩笑!”
        
        许多人都望着她,公主道:“这是他写的!我在第十天开始,就有怪异到了难以形容的遭遇──如果不是我的亲身遭遇,我绝不会相信,就算是我的亲身遭遇,我到现在,也仍然怀疑那是不是一场噩梦,或者是我得了热带病后的幻觉。”
        
        “我把一切怪不可言的遭遇都写了下来,写得详细之极,不管有没有人相信这些,也不管这些是不是事实,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肯定,出版商对我记述的一切,一定大感兴趣,读者也会排队来购买这些记录,我将成为举世闻名的探险家和作家!”
        
        神仙手显然已不是第一次阅读那篇文字了。所以他忍不住骂了一句粗话,道:“真是开玩笑,加了那么多形容词,可是他的大作,只怕永远也不会有人看得到了!”
        
        公主在继续着:“我严守秘密,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的遭遇,也没有人知道我把一切全都记录了下来。一切是那么真实,可是一切又那么虚幻,虚渡津,这个地名虽然古怪,但是,却是一切奇迹的源泉!”
        
        “我的作品,共分两份,我遵照指示处理了其中的一份,现知船必定会沉没,才知指示的伟大。我把它用油纸包了小包,再密封起来,然后,放进了一只木桶之中,又把木桶中的空隙,用油脂填满,然后把它埋起来,这样子,它至少可以在土地下隐藏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甚至好几百年。”
        
        “如果不是我的作品有两份,那么船沉后,我的奇异经历,就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会就此湮没,可知指示是多么具有先知的能力!”
        
        “我埋藏我的记录的所在,是在卡瓦里河中游,一个叫瓜里的部落村庄,十分容易寻找,河水在那里转了一个急弯,有一块大石,形状如鹰嘴,被当地土人视为神圣之极的鹰。终年对之膜拜,我就把木桶放在鹰嘴石的下面,接近河面之处,十分隐蔽,不会有人发现。”
        
        “现在我快死了,希望有人会发现我的留字,到那地方去,找出我的记录来,出版发表,在出版的时候,请不要忘记我的名字,我的名字是密朗·雷弗森,我是一个将死的人,所以,也请相信我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在阅读了我的记录之后,没有人会相信那是事实,可是,那是事实,我如果有一字虚言,就叫我的灵魂,永远在地狱之中,受烈火的熏烤!”
        
        “再者,卡瓦利河在象牙海岸西部,它在一个名叫‘塔波’的地方入海,沿河上溯,不难到达。”
        
        公主的声音停止,有一段短暂时间的沉静。
        
        然后,温宝裕打破了沉寂:“我不明白,十九世纪一个潦倒作家的临死留言,和这只保险箱有什么联系!”
        
        温宝裕的话,得到了许多人的同意,纷纷向神仙手发出同样的问题,而且一起向他望来。
        
        年轻人和公主也有同感──这位潦倒作家的临死留言,虽然十分神秘,极能引起看到的人的好奇心,也十分有深入探索的价值,但是字句之内,绝未提起有什么保险箱,而且,随便怎么想,也想不出有什么关系来!
        
        神仙手摊开了他的胖手:“那位三副,在得到了这张字条之后,不动声色。虽然心中充满了好奇,可是却不对别人提起。当时,他感到事情一定有十分神秘之处,去等人发掘。一直到大半年之后,他才有机会到法国,他想在图书馆中查这个作家密朗的资料,可是一无所得,只查到雷弗森这个家族,其中有成员已移民美国。在他已经打算放弃的时候,才有了意外的发展!”
        
        神仙手说到这里,按下了一个掣,幻灯片换了一张,出现了两个人的合照,一个是青年人,另一个,是肚子已凸了出来的中年人。
        
        各人都不知道神仙手何以忽然打出了这样的一张合照来,但神仙手这样做,显然是早有准备的,各人也就等着听他进一步的解释。
        
        神仙手来到了幻灯片之旁,指着那青年:“这个,就是发现冰中有人臂的三副。在他身边的,是亨利。雷弗森,一个相当成功的实业家,十分懂得生活享受,在事业有成之后,把大部分时间,花在享乐上──这一点十分重要,不然,事情不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几个人同声叫了起来:“好了,这个雷弗森,和那个潦倒作家,有什么关系?”
        
        神仙手道:“各位都料到了?那个潦倒作家,是这个雷弗森的曾祖父的弟弟。”
        
        温宝裕和年轻人相视而笑,西方人对于计算亲戚关系,不是十分拿手。“曾祖父的弟弟”,就是曾叔祖,相当亲的血缘关系。
        
        戈壁冷笑一声:“隔了那么多年,怎么会一下子就认出了是一家人?”
        
        神仙手道:“事情很巧,三副和亨利偶然相遇,亨利不知正和另一个人在争论什么,他忽然叫了一句;‘作家又怎么样?我们雷弗森家族的上代,也曾出这一位作家!’”不再细述当时的环境和三副为什么曾在场的前因后果了。想想看,三副在冻结在冰块中的断臂手中,得到了那张字条之后,对雷弗森这个姓氏,印象自然是深刻之极,忽然之间,听得有人这样高声说,而说的人又离他不远,所以三副立时搭口道:“是法国的作家吧?密朗·雷弗森?”
        
        正在和他人发生争吵的亨利,立时向三副望来,神情之古怪,简直难以形容。
        
        当时,三副并不明白何以亨利会有这样的神情,后来才知道,那是他们在又交谈了几句,亨利把三副请到了家中之后的事。
        
        亨利和三副在开始的时候,不免有点互相猜疑,但是三副在看到了亨利豪华的住宅之后,知道亨利不会使他损失什么。
        
        所以,在亨利第八次问到:“你何以知道密朗·雷弗森这个名字”时,他已打算如实告诉亨利。可是他还是先反问了一句:“他既然是作家。自然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那有什么奇怪?”
        
        亨利苦笑了起来:“他确然是一位作家,可是他的作品,从来也没有出版过,也没有发表过,事隔将近百年,你实在没有理由会知道他的名字!”
        
        三副不禁骇然,他再也想不到密朗自称是一个“潦倒的作家”,竟然潦倒到这一地步!他根本不是什么作家,只是自以为是个作家!
        
        确然,一百年前,有一个人幻想自己是一个作家,一百年之后,居然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这十分值得奇怪,难怪他的后代要惊讶不已了!
        
        亨利又道:“曾叔祖确然写了不少稿件,也有一些作为家族的纪念品,留了下来,可是……实在没有出版的价值……所以他仍然没有作品面世!”
        
        三副脱口道:“他有一部他自己说是十分精采的作品,和他在非洲的一段奇遇有关。”
        
        亨利用疑惑之极的神情望着三副,三副就把他在南极洋上的发现,说了出来,在说的时候,他自然把那张字条,取了出来。
        
        亨利在骇然之余,一看到了那张字条,就失声叫了起来。
        
        “这正是他的字迹,他习惯把字写得很小,我有他的存稿!”
        
        密朗的“存稿”,是被当作家族的纪念品而保存下来的,亨利立时在一个放置各种各样纪念品的柜子中,找出了一本本来是用来存放植物标本的册子来,打开,里面放着十几张早已发了黄的纸张,上面都有密麻麻的小字。
        
        神仙手在说到这里的时候,又换了一张幻灯片,那张幻灯片的左方,是大家已看过的字条,右方,是一张相当大的,写满了字的纸张。
        
        经过放大了的,在两张纸上的字体,显然笔迹完全一样。也就是说,那张字条,确然是这个“潦倒作家”密朗·雷弗森所写的!
        
        亨利当时,不胜欷殻В嫠呷保骸凹易逯校绻幸晃蛔骷遥鞘且恢秩儆栽遄嬗兄拘醋鞯氖焙颍易甯嗟钡墓睦上б帐跻刻觳牛挥姓飧霾拍埽髌芬恢泵挥忻媸馈4笤妓跃趺幻婺考耍圆诺椒侵奕サ模 �
        
        三副道:“或许是。”
        
        亨利又道:“我听得上一辈说起过,他自从离开了法国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多方面打听,也没有消息,那时通讯闭塞,想在法国知道一个远赴非洲的人的讯息,十分困难。想不到隔了那么多年,竟然会有了他的消息,真是太意外了!”
        
        三副指出:“而且,也知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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