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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世界逍遥行-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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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年百晓生做兵器谱,就因胡不归那一手竹剑,有的妙到巅峰,有的却一塌糊涂。所以才没考虑他。
    可天机老人却言,放眼天下,只有两个人的武功,他始终看不透。
    一个是李寻欢,另一个便是胡不归。
    虽然天机老人喜欢打嘴炮。虽然他也未必能看透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他说那话时,也许是含了激励李寻欢的因素,但能和李寻欢并在一起的人物,岂是一般?
    胡不归踪迹不定,就是闲云野鹤。
    他跟李寻欢当然没有仇,跟李寻欢有仇的。是龙啸云!
    龙啸云不知所踪这两年,便是去寻找胡不归。昔年,龙啸云的师傅有恩于胡不归,所以龙啸云才请得动他。
    而龙啸云之所以这么做,正是要以李寻欢为筹码,去跟上官金虹谈判——希望当着天下武林同道的面儿。跟上官金虹结拜为兄弟!
    这,自然也是痴心妄想,更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典型。
    至于“中原八义”为什么要帮上官金虹,那自然是为了铁传甲。
    他们坚信的一条真理是:李寻欢已经在手,铁传甲还会远么?
    老实说。整部小说,李寻欢已够让人纠结,林仙儿已够恬不知耻,但最最恶心的,还要当数龙啸云父子,龙小云虽还只是孩子,却也成功拉到一身仇恨值,丝毫没因他是孩子,别人就对他同情几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父子是相当成功。
    念头如电,叶锋就要自楼上闪身下去,可脑中灵光乍现,他又忽然停止,嘴角轻轻弯起。
    李寻欢只是被胡不归暗算,被龙啸云抓住,性命并无危险。少了他这个超级保镖,虽然仍有一个孙驼子,但兴云庄对自己来说,还不是如入无人之境?
    那这《怜花宝鉴》,还不是手到擒来?
    再喝一杯酒,噗的一声闷响,酒杯粉碎成沫,随风飘荡。叶锋大笑一声,闪身而上屋顶,迅速向兴云庄掠去。
    鬼魅般的身影,放在寻常食客眼中,几近瞬间消失。
    原本喧闹异常的酒店,气氛登时凝滞。
    嘈杂声戛然而止,一个个瞠目结舌地看着叶锋消失的位置,不知是谁惊叫了一声:“鬼啊啊!!”
    晴天撞恶鬼,四散而逃。
    ……
    ……
    三个时辰之后,兴云庄前。
    正门匾额,依旧挂着十个大字——“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今日兴云庄,却早已不负昔日李园的辉煌,庭院楼舍,都透露出萧索的气息。
    叶锋展开身法,闪入兴云庄内,只求速战速决,尽可能避开孙驼子,先将《怜花宝鉴》拿到手再说。
    几个掠身,地毯式地搜索之后,叶锋终于确定林诗音所在——他已听到女人细微的呼吸声,兴云庄所有仆人早已被遣散回家,这呼吸声,自然只能是林诗音!
    轻笑一声,闪身而上阁楼。
    门,是关着的。
    叶锋敲了敲门,朗声道:“贵客临门,请问主人是否在家?开下门好么?”
    门,仍旧关着。
    叶锋又道:“既然主人没在家,那我就走了。”
    房间内,林诗音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正在这时,哐当一声闷响,房门直接被推开,叶锋径直而入。
    林诗音傻眼,怎么也料不到世间竟有如此无赖的人。
    叶锋伸手扇了扇灰尘,道:“咦?屋内明明有人,却又怎么不回答?这岂是主人之道?”
    林诗音冷哼一声,道:“主人不应,客人擅自而入,这又岂是作客之道?这又与强盗何异?”
    叶锋笑道:“主人明明在家却不应,无论怎么说,都是主人家不对在先吧?”
    林诗音冷哼一声。
    叶锋也不废话,开门见山道:“在下叶锋,今日前来造访,主要是为了一部秘籍,正是当年王怜花遗留下来的《《怜花宝鉴》》,希望夫人能配合,不要逼我用强。”
    林诗音冷冷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叶锋悠悠道:“十三年前,王怜花跟沈浪、熊猫儿定下海口之约,共寻海外仙山,欲将自己毕生所学交给李寻欢,怎奈时间紧迫——卧槽!”
    正得意述说往事,原本还期待对方的惊诧,然后质问自己为何知道得如此清楚。岂料,林诗音骤然黑化,但见寒光一闪,一根银钗已射向叶锋咽喉。
    叶锋身体向右偏了三分,灵巧躲过。
    林诗音冷哼一声,随之而上,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直接刺向叶锋胸膛。
    叶锋道:“本想跟你好好说话,怎么就这么难呢?也罢……”右手倏然伸出。
    这迅如闪电的一击,林诗音如何能挡?匕首距叶锋还有半尺,她身上穴道已被点中,整个人定住不动,唯有眼珠乌溜溜,转动不止。
    叶锋笑道:“放心,我又不是好人,肯定会将你怎样的。”
    林诗音泫然欲泣,眼中已泛着泪花,却倔强忍住,恶狠狠瞪着叶锋,就像一匹狼!
    叶锋双目注视林诗音双眼,使出《九阴真经》中的移魂**,蛊惑道:“看着我的双眼,看着我的双眼……”
    林诗音双目渐渐无神,叶锋随后将其控制住,询问出《怜花宝鉴》所藏位置。从房间某处暗格取出《怜花宝鉴》,将林诗音放在床上,随即闪身而出。
    “放下秘籍!”
    叶锋刚刚闪出房间,但听一声闷喝,呼!
    一道霸道无匹的大鹰爪手,风卷残云般,呼啸而来,热浪扑面!
    正是跟王怜花定下十五年之约的孙驼子。
    叶锋暗道一声“晦气”,不想遇到不想遇到,不曾想最终还是碰到了。


第164章 踩小人
    “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这话,说的便是孙驼子孙二先生。
    但这“山也压不倒”的孙二先生,却硬生生被一句诺言,压成了孙驼子。
    由此可见,有些时候,什么都可欠,偏偏人情债欠不得;什么都可受,偏偏别人的帮助受不得。
    孙驼子早年便以大鹰爪手成名,一双手掌苦练四十余年,近十三年,虽早已淡出江湖,可手上的功夫却没落下。非但没有落下,反而更进一步。
    普一出手,一股浑厚的劲气便呼啸而上。
    半空之中,叶锋大笑一声:“大鹰爪手?我也会!”左手拿着秘籍,右手五指成爪,直接迎了上去。
    但见他右手仿佛披上了一层金光,空中顿时出现五道爪印,残影连连,犹如流星划过半空。
    正是九阴神爪!
    孙驼子蓦然瞪大了眼睛,失声道:“什么?!”眼中流露出惊骇之色。
    正如“鞭神”西门柔,软兵器一项上,能使七尺长鞭,已可算得上高手。但他苦练鞭法,一条鞭法挥出,竟长达两丈九!迄今三十余年,尚无一人能将软鞭练到如此境界。
    孙驼子也是这般。
    他苦修大鹰爪手四十余年,实在不相信,世上竟还能单凭爪功胜他。他早已见识过叶锋的剑法,自知非其敌手。但他怎也想不到,叶锋竟还会如此神奇的爪功!
    嘶!
    衣服撕裂,烧焦的气味传来。
    孙驼子只感周身空气骤然沸腾,身前三尺,空气撕裂一般,一股强压。排山倒海撞来!
    只一刹那,孙驼子顿觉气血上涌,被逼得连退一丈。
    轰!
    他身前地面,顿时显出一道巨大的爪印,尘土飞扬!
    待他再瞧。却哪里还有叶锋的踪影?
    “虽然这个世界很操蛋,但你却完全有资格活下去,好好活着,千万别死。”一声长啸,犹如钟磬之音,远远传来。清晰可闻。
    孙驼子稍微错愕,不知怎的,忽生一种被认同之感,失神望着叶锋消失的方向,心绪莫名,感慨万千。心头那个压了自己十三年的负担,终于不在。
    这十三年来,满腹怨意,从来未曾一笑的男人,像是找到了当年的热血,仰天大笑起来。
    忽然。
    忽然就想通了。
    生活、成长、青春,也许会漫长似水。也或许,不过只是一刹那。
    ……
    ……
    拿到《怜花宝鉴》,叶锋立即就近找了一家客栈,翻阅起来。
    两世为人,穿到大唐王朝,在这里,以武为尊,只有不断变强,才能生存下去。没有足够的武力,不是被欺负。就是难以忍受,然后反抗,然后死!
    叶锋两者都不喜欢,所以他只有不断变强。
    可在不断变强的过程,得到秘籍。提升自己的修为,起初还有生存的压迫。但渐渐的,随着自己实力越来越强,拿到秘籍,遭遇高人,一颗心脏却仍跳动如鼓点。
    梦想!
    倘若不断变强,修行一途,也能成为梦想,那他确定,自己的梦想就是不断变强。
    他享受不断变强的过程,也享受变强之后,杀伐果断,随心所欲,带来的快感。
    接下来,叶锋花了足足半日,一步不出房间,才将王怜花这毕生所学,粗略浏览完。
    读完之后,他不由折服,感慨不已,王怜花不愧是惊才绝世的天才。
    叶锋着重看了下秘籍上面记载的易容术,心悦诚服。
    王怜花在前人基础上,改良的易容术,工艺虽只几个步骤,但技巧却巧夺天工,令人叹为观止。
    至于其他方面,什么摄心术之类,叶锋本就学了其他,两相印证,体会更深一层。
    噗的一下,叶锋将秘籍合上。
    成了!
    只要学会了上面的易容术,再回主世界,那就走遍天下都不怕了。
    《怜花宝鉴》到手,此次位面之旅,初定任务已完成百分之八十。上面所载武功繁杂,没个一年半载,难以消化,也不急于一时半会,该动身去救李寻欢。
    哦不,即便自己不救李寻欢,他应当也无大碍,那此行最主要的,还是踩踩小人。
    填饱肚子,叶锋随即起身,展开身法,在城中搜寻李寻欢的踪迹。
    龙啸云武功不行,脸皮却厚得很。而人一旦突破了节操下限,脑子肯定不错,什么下三滥招数都想得出来,用起来也毫不脸红。
    李寻欢奇货可居,若想达成目标,自然是一定要保护好的,想要找到,当然不容易。
    但,叶锋已不必找。
    他只要跟着去行了。
    城中有一辆马车,马车前有两个人,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还有一个脸色僵硬的男子,浑身散发着死气,只要看上一眼,你就会从心凉到指尖。
    龙小云和荆无命!
    叶锋当然不会掐也不会算,他也当然认不出这两人,但他就是可以确定,毋庸置疑。
    只因两人身后还跟了一个人,一个浑身脏乱,头发杂乱如喜鹊窝的男人,叶锋认识这个男人。
    阿飞!
    李寻欢有难,无论遇到什么事,阿飞肯定会去的。
    叶锋追踪技术一般,但轻功却不错,非但不错,简直可以说的绝妙。
    阿飞生于森林,长于森林,最擅长的便是追踪。
    一个打猎为生的人,倘若连追踪都不过关,他又怎能生存下去?
    但很可惜,两年的颓废时光,夜夜被林仙儿灌迷汤,他反应已迟钝了许多。再加上昨日所受打击,他反应更迟钝了。
    荆无命当然发现了阿飞,阿飞却不知道自己已被发现。
    阿飞已经迟钝不少,当然没有发现叶锋。
    叶锋既然跟在阿飞身后,荆无命又自觉自己发现了阿飞,便以为发现了所有危险,警惕性自然下降。他自然也不可能发现叶锋。
    另类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很有趣的循环。
    兜了几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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