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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朗侧着头,不知是不是在看她。而那些护士们一个个用惊诧的眼神注视着她红肿一片的手腕。她报以的,都是温婉的笑。
待闲杂人等都退去之后,叶朗才闲闲地开口:“安雪,你真是翅膀硬了,还用我来试点。”
安雪抿了抿唇,终究说不出话。左手腕和小臂处传来的火辣感觉让她本来就不是很清晰的神智更加混乱。
终于,她找到一句可以回答的话:“我没有……”
“何必解释?反正你要瞒的没有瞒住,而我想知道的也已经知道了。”
安雪抬眼虚虚地望着他,木然道:“是谁告诉你的?”
“你最好矜持点,不要让我觉得你恶心。”
“是谁告诉你的?”
“那不重要。”
重要……她想要捂住就快要碎落在地的心,说“那什么重要?以前是冉初夏,现在是乐嘉吗?”无论如何,就是没有我,是吗?
“我说过,不要再提以前的事!”叶朗将身子侧过一边,“你何必巴着我不放?有的是喜欢你的人,无论在谁的怀里,你都应该很享受吧。”
他的话像冰锥一般直刺她的心脏,几乎如同一道惊雷劈下便要将她劈倒。她低低喘息着,“那是以前的事……”
“呵——我只是提醒你,坐好你自己位置,守好你自己的本分。我要的,你永远都无法阻止。”
“我只是……”她深深呼吸着,“怕你受伤。”
“呵呵呵——”他的声音闷闷地,有些陈年积淀的旧恨的味道,“伤我最深的那个,不就是你吗?”
她听不下他所有的话语便已经夺门而逃。风急拂过她的脸,吹不落她眼眶中早已干涸的泪。
躲在消防楼梯转角处,她软了脚蹲下,慢慢嘲讽自己——无论多少次,还是会这么狼狈。无论自己装得多么镇定,最终还是会被他的话划破面具,露出本来面目。
软软地走着,下了楼梯、除了住院部、又走到医院门外专门卖东西给探望病人的人的店。
补品店的老板太嘈杂、水果店空气不好……她找了家生意稀疏的花店看着,只是远远站在门外看着女老板一双巧手将花束编排地整整齐齐、好好看,痴痴地就这么看着。
站了大半天,脚都快站麻了,女老板的花还是没有扎完——似乎是给新人扎花,都是满天星加红玫瑰,或是马蹄莲、百合之类。
“姐姐,你买花吗?”一个小女孩在她身边站住了,仰着圆圆的小脸问她。
风将她垂在肩头的发丝吹得凌乱了些,她抬起左手一拨,发丝抚在她的烫伤处,又是一阵钻心的疼。
“诶呀,姐姐你烫伤了!——妈妈妈妈!这个姐姐烫伤了!”
其实她今天的运气不算太坏,至少还遇到了个好心的小孩子和小孩子她妈。小孩子她妈也就是花店女老板拿出来医药箱,细心地帮她上药。
她望了望不远处花枝散乱的桌上耀眼的玫瑰,不禁问:“这是给新人做的吗?”
“是啊,那真是对恩爱的小夫妻,人家新娘说要做够多少花束用多少玫瑰,男方连一声‘不’都不说。”女老板想了想,又道,“不过那女孩子那么小就得了那样的病,的亏着找了这么个男人,搁了别人早跑得没影儿了。”
她笑了,有几分艳羡,“有人疼,真好。”
女老板打量她,几分奇怪:“孩子你怎么这么说?你长得这么标致,啧啧,要不是我哥哥结婚得早,他看着你一准是晕头转向了。”
安雪笑:“难不成结了婚就真的不再看别人了吗?”
“那不一样……”女老板眯了眯鱼尾纹,以显示自己有足够的阅历,“结婚前看那是真的跟猎手打猎一样,瞅着最好的那个就扑过去。但结了婚了——孩子,看你也是个有钱的。你要知道,向我们这样的人家娶进来一房老婆可是要累死的,这男人养家糊口又哪里再有捕猎的心情?”
安雪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红斑,久久不语。
女老板把一束黄玫瑰递给她,说:“这是前些天的,蔫了,都卖不出去了,就送给你吧——孩子,看你的样子是和男朋友吵架了吧?拿着这个去哄哄,哄哄就好了。”
“哪有女生哄男生的?”艾伦就这样出现在面前,笑容满面的。他双手搭着她的肩,“要是劳动你哄我,那可真是受不起。”
“是她的男朋友?”女老板问道。
艾伦一笑,“当然是。”
女老板起身离开前叮嘱道:“男孩子气度要大一点,别为了什么小事把一个女孩家家弄得这么失魂落魄的。”
安雪看着艾伦,没头没尾地问一句“他呢?”
艾伦回望她的眼睛,“你不会喜欢那个答案的。”
“他呢?”
即使艰难,可安雪既然坚持,他也不得不据实招来,“他去看乐嘉了。”脱离危险可以探视了还不飞奔过去?这不是某人的风格。
“是这样啊。”她站起身,微微趔趄了一下,晃几下还是站住了,她对艾伦微笑,“我早猜到了,乐嘉会没事的。”
艾伦皱了皱眉,他现在十分怀疑安雪的精神状态。
安雪笑得很开心的样子,“如果乐嘉是初夏就好了,是不是?”是不是?如果是,他就不会那么痛苦。
艾伦没有听从她自顾自一般混乱的话,而是注意到她手腕上的烫伤,讶然道:“这是他弄得?”语气中已到怒气。
“不。我自找的……一切都是我自找的……”
“谁规定了你要受这样的惩罚?日日夜夜为他劳心费力还要受他欺负?”心疼难耐到心酸不已,他道,“安雪,我们去医院吧。”
她依然喃喃,“我自找的……”
“安雪?”艾伦这才发觉不对,忙仔细端量她的神情,然后轻轻放开了她的肩,她便向后一软,直直跌进他的怀中。
第11章 第十一章 传统巧克力
和叶朗在西郊别墅缠绵的那三天的愉快时光仿佛是偷来的,也是她日后紧紧握在手心不肯放的。
淋雨还欢睡至旦的后遗症就是生病,不过好在她身体不似千金小姐那般娇弱,仅仅打了两个喷嚏,吃了药在床上躺了一天就没事了。
叶朗那时已经很忙了,除却那一夜之外,她不过充当了个厨娘的角色——从别墅应有尽有的大冰箱里拿出各色食材,研究食谱。往往一天叶朗早出晚归地去公司,她也早今晚出地做出一桌子精致的菜,好好犒劳叶朗。
那个时候,她就在想,也许书中所谓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是他们现在的模样吧。
她多么想造出一个空间,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平衡的、却只有他们两个的空间,然后再摁下停住,凝固住这般幸福的画面。
只是,仙境漫游只在一刹,她不是爱丽丝,却也依旧要从梦中醒来。
仿佛预兆一般,第二天晚上她给叶朗送去木瓜雪蛤的时候,叶朗正深深锁着眉,不知在为什么事情犯难。甚至连她进来都没有看到。
直到她把甜品送到他面前,叶朗看了看她,连她送来的是什么甜品都没问便接过来吃了起来。她找了个别的凳子在他身边坐下,关切地问:“怎么了?”
叶朗闷闷地说道:“你知道圣安正在着手建立的那个艾塔酒店吗?”
“略有耳闻。”她点头,“听说是和冉氏一起合作的,又同美国的公司合股,是吗?”
“是……”他微微摇了摇头,神色更见迷惘,口中迟疑道,“也,不是……”
是?也不是?她不解,什么意思?
就在她纠结的时候,叶朗终于醒过味了了,看了看碗中黏黏稠稠半透明的液体,问:“这还是什么?”
她很无辜地道:“木瓜雪蛤啊。”
“那不是女人吃的吗?!”叶朗简直想要把方才吃下去的都吐出来。
第三日的早上,她照例是和他亲密地早安吻之后送他离开,看着他宝蓝色保时捷在眼前疾驰而过,她温柔地弯着眉梢眼角,一派安然满足的姿态。
怀着快要溢出来的满满的好心情,她在屋子里上串下跳忙活着,就快把菲佣的活计都做完了也没能减缓她那颗快要蹦出来的心跳动的速度——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恋爱症候群吧。
叶朗照例中午是不会来的,她吃完自己试验得比较成功的咸鱼茄子煲和蚝油青菜当做午餐之后,却听到突然有人按门铃。
她脑子里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叶朗回来了,便飞快地跑去开门。可一开门,门外略显得凌厉逼人的面孔她还没看清,就被来人一脚踹翻在地。
“啊……”捂着被踢的地方忍不住呻吟,而伴随了童年至今的尖细女声嘹亮传来。前一句“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后一句是对身后的保镖说的“你们一起上!把这个狐狸精打死!”
我这是招了谁了?受过无数次这样莫名殴打的她连反抗都不曾做,直接就缩成一团承受起来。
然后,保镖们的拳头却久久没有落下,她只隐隐约约听见了一个清脆的玻璃和地板亲密接吻的声音。
当她慢慢“”
一巴掌把她的脸打到一边,高高的残缺的玻璃杯映照着白日的阳光,透出耀眼的光来,她忍不住抬手去挡。那尖尖的玻璃被划过她手腕之后直直冲她脸颊而来。伴随着左湘湘狂怒的话语,“野种就是野种!趁着初夏不在就勾引叶朗!哼!看我划花你这张狐狸精的脸,让你别说是勾引了,就是见人都不行!”
噢,她是在为冉初夏报不平吗?她闭上眼,在心中道:对啊,她左湘湘是冉初夏的表妹不是吗?
然后呢?……
再一次久久没有感觉到预料中的疼痛后,她悄悄睁开了眼睛。
她看到数个保安一齐上来把左湘湘控制得严严实实,那阳光来源处的门边,站着一个金棕色长发的高挑少女,她细跟的藤编高跟鞋包裹着她小巧的脚,细细的脚腕晶莹白皙。
冉初夏看着狼狈的她,说道:“安安,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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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公司的时候,话题的主人公已经换成陆锡和乐嘉了。以前怎样不看好和嘲笑都消弭在乐嘉挡在陆锡身前的那一刻时灰飞烟灭。况且,流言再不灰飞烟灭,那灰飞烟灭的可就是传播流言的人了。
见天见着陆锡和乐嘉手把手挽着出入,相视微笑是两人眼中化不开的甜蜜,真真是令人费解。
奈何之前冷酷绝情到底,一夜之间就可以转变得如此之快?这恋爱速度简直就是火箭的赶不上。
安雪听罢为之一笑,她向来不管他人门前雪,专心自己瓦上霜。何况她的瓦上霜还没管好呢。
叶朗对乐嘉的恋爱成功表示衷心的祝愿,人前笑得比阳光还灿烂,可是背后……安雪也没有具体去探知些什么。只是知道叶朗去酒吧的次数愈加频繁,然后……他做得越来越多,每次也越来越狠。
但,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故事引来的羡慕嫉妒恨是无情无尽的,更何况是圣安这样的收容了无数才华横溢却怀才不遇多年的灰姑娘的地方。那些有着中人之貌、上人之才却偏偏只有下人之运的白骨精们一个个咬牙切齿地咒念着高高金字塔尖上的女孩,出的整人的主意一个赛一个的刁钻凶狠。
安雪不动声色地看着手下的一个个有着美丽脸庞或是聪慧过人的职员给乐嘉的职场之路设下一个个关卡,什么规划表、行程安排、企划案……甚至一个个联合起来带着乐嘉出席各种社交场所,然后就是灌酒、灌酒,再灌酒。
陆锡自然是会护着她的,但乐嘉却没有办法拒绝以“友好”为名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