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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竞急忙出来,把她摇撼,她慢慢醒转,见到了他,心中宽慰,不禁投入他的怀中。唐竞拍拍她的肩背,亲吻她的朱唇,她也不拒绝,变成一个驯若羔羊的女孩子。
唐竞一面解释那法杖不必畏惧,一面不停地吻她。素素给挑逗得动情了。结果两人没有去打网球,却在家中渡过一天。
素素也莫名其妙,她不知道自己的意志为什么突然薄弱起来,事后她检讨,是因为被那法杖惊吓后,整个人的理智似乎崩溃了。如果有人在这时候安慰她。她便会全心全意信赖他,一任他为所欲为。
在唐竞方面,他想不到那法杖有如此妙用。
不过,他也怀疑,素素这次是有意和他相好,藉那法杖惊吓而投入他怀中。有许多女子是这样的,她们在爱情上虽欲采取主动,却不愿太明显,要假借一些外在因素以促成,看起来便自然得多。
这与素素经常拒绝的性格不符合但并非全无可能。
为了证实这法杖的威力,他想再作一次试验。
在他任职的石油公司内,有个高级女经理庞若霜,是个老Chu女,性格很怪,专喜与人作对。自唐竞加入这家公司后,她彷佛与他有十冤九仇,时常挑他的短处。唐竞心想:倘若能把这女人征服,就可以确信这法杖的魔力了。
一天将近下班时,他对庞若霜说,想请她去看一样宝物,然后一同吃晚饭。庞若霜欣然答应。
他把她带回家中,请她在客厅坐下。然后,取出那法杖来,给她观赏。
「就是这东西?」庞若霜很失望,冷笑道:「我以为是什么宝物,以前在别的地方也曾见过。」
「这一根不同,你向那人头多注视一会,就会有奇迹出现。」唐竞说。
庞若霜信他的话,不停地注视那人头。大约三十秒钟后,那人头的眼睛突然张开,凌厉地望著她。接著突然胀大,变成与普通人头一般大小,须眉颤动,吓得庞若霜尖叫,不支昏倒。
唐竞把法杖收去,坐在她身旁,拍拍她身子道:「庞小姐,你没有事吧?」
庞若霜张开眼来,在她朦胧的感觉中,已变成一个小女孩,而唐竞却是一个最能信任的人。她毫不迟疑地投进他怀中,紧紧搂抱著他。
唐竞心道「已经生效了……」
他对她解释,那法杖的表现是偶然的,并不伤人,叫她不用害怕。
「那不是妖精?」庞若霜问,这时她的心态和语调都像个小女孩般。
「不,绝对不是。」
「这情景使我想起小时候在花园里第一次看到一条毛虫,吓得什么似的,一个十五岁的小叔叔,就这样抱紧我、安慰我,告诉我那不过是条毛虫。」
庞若霜说著,用异样的眼光瞧著唐竞,忽然低声道:「吻我。」
唐竞亲吻了她,这可能是这个近三十岁的女人的初吻,她的表情有点羞涩。
「以前我错怪了你,」庞若霜喃喃地说。她没解释那「错怪」是什么意义,却主动地吻他,表现得非常热烈,唐竞反而变成是被动的了。
这天之后他们的关系突飞猛进,由「敌人」变成「亲密的友人」。唐竞已试验出那法杖的特点,不但能把女性吓倒而且能揭开她们虚假的面幕,赤裸裸地展露心中的热情。
「这样的宝贝必须珍惜使用。」他想。
记得法师对他说过只能便用一百次的说话,每用一次,他就在那木棒上刻上一画,作为记认。
以后他就持著这枝法杖,在情场上乱闯,无往不利。美国的男女关系是比较随便的,有些女子虽然明知吃了亏,也只作为自己的错失,并不追究。这样,唐竞的胆子便愈来愈大了。
一次,世界地质学家大会在美国开幕。唐竞是该会成员,以主人身分款待各国来宾。
其中一位来自泰国的地质学家高雍博士,他的学识固然十分出色,而更令人羡慕的是,他带了一个美丽的女儿到美国来观光,这女儿名叫乃琴,简直像一颗明珠,站在父亲身畔,熠熠生光,令所有的男人为之倾倒。
唐竞第一眼见到她,就已魂不守舍。他对高雍热情招待,无微不至,目的是为了乃琴。
乃琴不仅美丽,而且智慧极高,和她谈话,举一知三。她的眼睛大而妩媚,望人一眼,彷佛能洞悉人的一切,她的性感是内蕴的,与西方女子截然不同。唐竞每见她一次面,就愈觉心折。
可是乃琴无论什么时候都在父亲身旁,这就十分难办了。会期只有十天,不觉已过了大半。
这天晚上,唐竞又与高雍父女吃饭,乘机谈起鬼神的问题,乃琴对此似乎颇感兴趣,她相信世间是有鬼的,不过没有怨仇的时候,鬼就不会出现。
「你见过鬼没有?」唐竞问。
「没有。」
「如果你亲眼见到鬼,会不会害怕?」
「我想不会,因为我没有做过坏事。」乃琴笑说。
「一个从人体上割下来的头颅,经过很多年后,它仍能活动和挤眉弄眼,你认为这是不是鬼魂在作怪?」
「真有这样的事,还是你在开玩笑?」乃琴问。
「真的,哪一天我带你去看看。」
乃琴以为唐竞是随口说说,并不怎样放在心上。哪知第二天上午,唐竞就来了电话:「我带你去看那会动的人头。」
「今天你们不是要开会吗?」乃琴诧异地问。
「今天我有事在外面料理,不回到会场去了。」唐竞编了一套谎话,他知道这天上午乃琴的父亲正作长篇学术演讲,这是他最好的单独接近乃琴的机会。
乃琴在电话上没有立即答应,似有迟疑之色。
唐竞道:「这样吧,你不用出来,我带到酒店来给你看。」
乃琴听说不用到陌生的环境去,最好不过,便表示同意。
十一时。唐竞带了那法杖到酒店去造访乃琴。乃琴本来提议在餐厅见面,唐竞说,那神秘物品不能在众人面前露光,否则不会灵验。
乃琴在房中迎接唐竞,她的房间面向公园,窗户的窗帘全拉开了,最早的阳光照进来,令人觉得朝气勃勃,谁也不会想到邪念。
然而唐竞是有备而来的,他把手中的盒子打开,取出那法杖给乃琴欣赏。乃琴觉得那小头颅很有趣。唐竞乘机讲述土人怎样割取人头,说一个人的头颅被割后,那身体还会移动。乃琴听得十分害怕。
就在这时候,那人头陡然胀大了,向乃琴挤眉弄眼,乃琴惊叫昏倒,把那东西抛在地下。
唐竞坐近她身边,把她抱祝本来这事情是他驾轻就熟优而为之的了,但不知怎的,这一次竟然心跳加剧,彷佛做一件非常非常亵渎的事情。
乃琴的脸颊白里透红,简直美得毫无瑕疵。片刻之后,她悠然醒转,用朦胧的目光注视著他,带著羞涩的神色。
唐竞吻她,她没有抗拒,像以前那些受惊吓的女孩子一样,她的心智像受了某种禁制,完全不懂得反抗,一任他抱到床上去,遂其所愿。
事后,唐竞本来准备了一套陈词,表示对她无限倾慕,情不自禁才作出此事,他愿娶她为妻,终生爱慕她、保护她。可是他刚要开口,乃琴却阻住他。
她说:「只想问你两句话。这法杖是你的吗?」
「是的。」
「你曾经也给其他女孩子看过?」
「……有……两三个。」唐竞面对著她那澄澈的大眼睛,竟不能说谎。
「那就够了。」乃琴默然片刻,道:「你回去吧,我会给你一封信。」
唐竞满心欢喜,以为她属于他。
他回家之后,下午忽然传来惊人的消息,乃琴从她所住的酒店十八楼跳下,堕毙在公园的绿茵上。
唐竞接到这个消息,几乎整个呆住了。有生以来,从没有一个打击像这次一样深,失望加上内疚,令他眼前呈现一片灰黑。他更不敢去见乃琴的父亲,怕受他的指责。
出乎意外,高雍并没有找他,夜晚九时,酒店有个小厮把两封信送来,说是高雍博士吩咐送的。
唐竞接在手上,心头扑扑乱跳,一封是乃琴的笔述,唐竞首先拆开,上面写道:「唐竞先生:今晨不幸做了那件错事,令我终生遗憾。我在国内已有一个爱人,曾经信誓旦旦,此次回去便要结婚。不料竟有今晨之事,使我愧对于他,亦无从解释,这或许就是孽吧。∧饲佟?
唐竞读著信,热泪盈眶,乃琴没有一字指责,这更令他难过,每个句子都像在他身上重重打了一锤。
再看高雍的信,却是极其简单:「因小女之丧,不愿再留此伤心之处。明午返国,谨此奉告。」
言辞中也并无指摘之意。唐竞相信,乃琴并没有对父亲说起真相,她临死仍然顾全了他,这是何等敦厚的人品。
从这天起,唐竞意志消沉,每天午后便到酒吧间买醉,直到深夜,才酩酊大醉回家,不喝酒的时候,他便引诱年轻女郎,变本加厉地使用那根法杖。这好比一个沾了血污的杀人犯一样,想再多杀几个人,以冲淡头一次杀人的记忆。结果是负疚愈深,陷入精神半崩溃的状态中。
一天,他数数法杖上记录的刀痕,还差一线就是一百之数了。「这是最后一次,我要好好干一下。」他想。
他在另一家商行,新认识了一个女职员,专门负责采购石油副产品,颇有姿色。这天他把她约到家中,照例又是给她看那小人头。
可是他不知道,这人头实际已帮了他一百次了……头一次是在南美洲被小偷光顾的时候。
那女采购员接过法杖,对上面的人头看了很久,也没发生变化,她嗔道:「你说这人头会动,是骗人的!」
「不,也许今天需要长一点的时间。」唐竞把法杖拿回来,观察那人头有什么毛玻就在这时候,那人头突然张开两眼,对唐竞露出一个笑容。唐竞不由得也对他笑了一笑。说也奇怪,这笑容像有传染性似的,那人头不停笑看,渐渐笑出声来,唐竞也跟著大声狂笑,女采购员在旁注视,非常惊讶,她想这人大概快要疯了。唐竞和那人头的笑声愈来愈大。那人头的笑声渐像鸟鸣、像兽叫,而唐竞则笑得弯腰顿足,眼泪直流。女采购员吓得躲在一角,掩住耳朵想哭。就在这时候,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唐竞的头颅忽然飞上半空,那法杖上的人头也飞上半空,两个人头在屋内不停飞舞和狂笑,大约二十秒钟后,两个人头重新落下来,可是交换了位置,唐竞的人头落在那根法杖上,那法杖的人头则落在唐竞的身躯上。笑声霎时停顿,唐竞的人头怒目而视,可是它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那根法杖已成了他的身体。那土著的人头占用了唐竞的身躯,站起来,在屋内踱来踱去,踌躇满志。他拿起连著唐竞人头的法杖,走出门外。
一直注视著这幕活剧的女采购员,惊得楞在那里,不能说话。很久之后,她才懂得爬起来,打电话报警,述说刚才的情形。
三名警员赶来,察看现场,他们不相信女采购员说的话,以为她得了神经病,胡言乱语。
一年后,那法杖不知怎地又回到南美土人法师的手上。他把它赠给一个对当地建设有贡献的工程师。
「这法杖能帮你一百次,可是切莫贪心,不要使用超过一百次啊!」
那人道谢接过了。
那法杖上一颗小小的低眉垂目的人头正是唐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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