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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都市日常-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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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去江君家,没有奇奇怪怪的聚会,没有狸猫粉丝,也没有专心画稿的场面,江君正窝在电脑前面看电影,唐且一看,这男主角正是祁枫。
  “唐编,好久不见啊。”江君看见唐且来了,暂停了电影,热情上前欢迎唐且。
  他只是休息了几天,业务上倒还是很熟练的,“别说这些了,稿子呢?”
  只见唐且酝酿了一下感情,然后说:“我这个月心里苦啊……”
  这个台词就和前段时间他来催的时候如出一辙。
  唐且没有像上次一样跟他讲道理,而是淡淡的回答:“下半年的作品总结会要开始了。”
  作品总结会是每年会举行两次的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讨论一下杂志现有作品的情况,发展计划,另外决定新的连载作品,以及一些反响不好的老作品的去留。
  “嗯。”江君郑重其事的回答:“我最近很忙,没有打算开新作品。”
  “虽然还没开会,但是我已经听到了风声,今年年末一次性会上四到五部新作品。”平常新作品更新也不会一次性加那么多,实际上这次计划也算是一种策略,这次的活动也不是《sweet dream》决定的。
  杂志背后的老大China ic公司,(简称CC)今年最大的动作就是联合旗下三大漫画杂志共同举行的漫画新人大赏活动。
  公司旗下的三大漫画杂志分别是少年漫向的《TEEN》、少女漫向的《sweet dream 以及以奇幻玄幻科幻为主的《F。Fnd》。
  这三本杂志都会在不久之后各推出五部作品进行连载,而且漫画家都会采用从未在杂志上连载过的新人漫画家,十五部作品进行统一的评选,再加上一些专业评委、资深漫画家的打,所有结果进行汇总,最后评比。
  获胜的第一名漫画会由公司进行一系列的发展推广、例如漫画出版、广播剧、TV化、真人化、周边等等方面。
  而漫画家本人也可以获得公司提供的二十万奖金。
  与其说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漫画界选秀,不如说是公司对旗下杂志的一次轰轰烈烈的营销策划。
  通过这样的活动,想增加销售量还不容易吗?甚至还能挖掘一批潜在的读者。
  凭江君现有的知名度,想装新人参赛是完全不可能的,唐且其实也在担心,这次的活动势必会将一些《sweet dream》读者的注意力引向到其他杂志上去,对参赛新人来说是个出头的好机会,但对于那些在连载且根基不稳的漫画家却是一次危机。
  比如像林晓那样的,很可能就会折在这次的比赛的影响力下。
  “这么多新作品?”江君第一反应不是糟糕竞争又大了,而是:“有吸血鬼题材的吗?最近我对这个题材还是蛮感兴趣的。”
  “……这个我还不清楚。”就算他清楚了也不能说啊。
  假如他说了出去,江君觉得还不错自己画了个类似的,等到年末人家新人作品一登,有江君的作品在前,新人的题材会不会让人觉得新颖不说,要是被掐抄袭,那简直就是自毁前途。
  “真是的,那偶像题材呢?”江君也没在意,兴致勃勃的继续问,他只是单纯的因为自己的兴趣去问,但是唐且却不得不多想,要是出了事作为编辑也要付很大的责任的。
  “我觉得祁枫最近又帅了,和我真是不相伯仲。”说着说着江君又把话题引到电脑上的祁枫去了。还很自恋的摸了一把自己的下巴。
  “嗯。你可以画一个比他更英俊的角色。”
  “然后炮灰掉他!”江君想都不想的回答,“我不能允许我笔下的角色比我还要帅!”
  “所以这就是你的男主角挫的要死的原因?”
  “什么叫挫的要死,要用心灵去发现美!”江君反驳的义正言辞,唐且也不想跟他耗下去了。
  “稿子呢。”
  “都说了我最近心里很苦啊……”
  只见此时,电脑右下方弹出了一个即时新闻的消息框。
  【水晶鞋集团现任总经理班得利先生,于今日上午十时猝死,近期班得利先生正在高斯市的分公司进行视察指导,享年三十二岁,为水晶鞋集团创始人班嘉瑞的长子。】
  江君瞥见这个消息,立刻一副痛心疾首状:“这个班利德去世了,我非常的不开心!太令人郁闷了,一点创作欲望都没有!”
  唐且是完全没听过这个叫名字的,水晶鞋集团他倒是知道,世界五百强之一,在高斯市专门有一栋大楼就是他们的分公司。
  面对江君他只是说了两句话,“第一,人家才去世了一个小时,第二,他叫班得利,不是班利德。”

☆、第54章 一百种死法02

  唐且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绝对是江君现成抓的借口。当然;他没有理会江君那些借口;直接给他下了死命令,加班加点也要把连载交出来;如果他要是倒霉了;那么他一定会让江君过得更加酸爽,
  交代完;唐且便回到了杂志社。
  虽然他本人对那位水晶鞋集团总经理的不幸并没有太大兴趣;可其他的编辑有啊。
  当他回去的时候;发现编辑部里已经处于热烈的八卦状态了,讨论的主题就是那位英年早逝的总经理;
  “我看了照片;那个班得利其实长得很帅啊!”
  “是啊是啊!这就是典型的高富帅;其实他爹长得就很帅气,当年还做过模特呢!”
  “怪不得啊!,听说班得利还有个弟弟,长的怎么样?”
  “他弟弟叫班布里,也是帅到爆好吧!哎,可惜我大了他那么十几岁,不然真是想下手啊。”
  “你怎么了解的这么清楚?”
  “之前看过介绍啦,他和他哥都被评为了杰出青年,真可惜他哥哥那么年轻就去世了……”
  “世事无常啊。”
  “哎……咦,小唐你回来了,怎么样,江君那里搞定了?”
  “差不多。”唐且坐下,发现对面的林晚晚反常的低着头在玩手机,平常这种情况,林晚晚虽然不会参与讨论之中,但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合群还有对他人的尊重,都会在一旁倾听,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忙着自己的事情。
  唐且这么一坐下,难免会发出些声音,林晚晚一听见对面有动静,立刻抬起头,看见是唐且之后神情又放松了一些,“唐编你回来了啊?”
  “嗯。”
  林晚晚表情复杂的看着手机,眉毛紧蹙,手指不停地在触屏上点动,看样子正在和人发短信,一直到大家讨论结束开始工作,她也没有放下手上的手机。
  午饭时间,其他人都在捧着饭盒围在一起聊天,而她则是拿着自己订的外卖跑出去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有些不如意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唐且也只当林晚晚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当他去茶水间倒开水路过讨论区时,看见林晚晚坐在最外面的小隔间里一边发着短信一边吃着饭。
  林晚晚一抬头看见唐且路过,还朝他笑了笑,虽然嘴角上扬,眼里透露出的却是焦急的情绪。
  唐且去茶水间倒了两杯水,一杯是自己的,另一杯放到了林晚晚的身前,“喝点热水吧。”
  “谢谢。”
  林晚晚捧着热水慢慢的喝了一口,温暖的水流入腹中,带了了难以言喻的舒适。
  犹豫片刻后,她叫住了已经转身离开的唐且。
  “唐编,能……耽误你一点时间吗?”
  唐且一听,立刻转回去坐了下来,“怎么了?”
  林晚晚的眉毛今天就没怎么舒展过,而且外卖根本就没怎么吃,由此也能看出所碰之事的糟心程度。
  “辛德瑞拉……碰到点麻烦。”
  “麻烦?她还在这里吗?”
  “嗯……说来话长,我有跟你说过吗,辛德瑞拉本身是结过婚的,当然那还是很久之前了,后来他们分开了,而她的前夫刚刚去世了。”
  唐且灵光一闪,脱口而出一个名字:“班得利?”
  “嗯,按理来说我们这些人是不会出现生老病死的,除非是一些意外事故或者是人为因素,可他就是死了……而且是死在了高斯市。”
  通过林晚晚的描述,唐且大致知道了灰姑娘和王子的后续故事。
  水晶鞋事件之后,两个人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婚后生活刚开始的确很美满,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两人之间的矛盾渐渐显露了出来。
  王子基本就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的,从小到大就是捧在手上,父母对他也是有求必应的,这一点从他靠着一个水晶鞋举国上下的找姑娘试鞋子父母还不拦着就能看出来了。
  而灰姑娘从小就被一干人等无情的欺压,在心智上成长的比较早熟,虽然她真诚善良,但是不代表人就是个纯洁无辜的小白花儿。
  王子在某些方面来说是比较幼稚的,恋爱还好说,结婚可是每天朝夕相处的日子,矛盾越来越大,不满越来越大,最后辛德瑞拉选择了离开。
  虽然她离开了,可是王子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会离开,于是他一直的在问她,也不愿意就这么轻易的放手,就这样纠缠着,转眼人类已经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城市,构造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他们也来到这里,为自己的生存谋求着合适的位置。
  王子的父亲依靠着家里的财产建立了一个庞大的集团。集团的名字由王子一时有感而发,取名为水晶鞋集团。
  “班得利一直缠着辛德瑞拉,她这次来我这儿一是为了见我,二也是为了避开他,没想到班得利竟然找由头也过来,而且还死了……现在他们家的人都怀疑是辛德瑞拉下的手……可是这怎么可能呢!辛德瑞拉才不会做这种事情,她和我说过她只是觉得和班得利一起生活很累,但并不是厌恶他啊。”
  唐且虽然之后辛德瑞拉见过一面,但是她给唐且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要说她会去杀人,唐且也是不信的。
  倾诉完后,林晚晚也觉得舒服多了,她知道这件事唐且也没有办法解决,她很快转了话题:“之前还说下个月就走,现在事情那么多总感觉自己走不了了呢。”
  新人还没有进社工作,年末杂志社又有大动作,这么想想,主编会把林晚晚放走的可能性也不大。
  “事情一点点的解决就好了。”
  “说的也是呢,反正辛德瑞拉没有做过,不相信的话就让他们去查好了。”林晚晚的心情稍微恢复了一些,又多吃了几口饭,她笑着对唐且说:“真是要谢谢你了,不然我肯定还没想通,一个劲儿的郁闷呢。”
  “想通了就好。”唐且见林晚晚的手机一直震个不停,十分识趣的避开了。
  下班回家后,唐且知道林暮肯定会给自己算好时间回家收拾东西,然后踩着点的敲门,所以他动作也很快,等换了衣服,门铃就响了。
  林暮也换了身衣服,精神抖擞的在门口催他快一点,“我已经复活了,去吃饭吧。”
  “去哪里吃?”
  “奖金到手了,陪姐姐去吃烤串儿吧!”
  烧烤摊到处都有,基本都是露天的,但是这么早吃的的确是少见。
  林暮还真就拉着唐且找了楼下一家规模比较大的烧烤店,在里面要了个包厢,点了一溜儿羊肉串、鸡翅、鱿鱼等,还点了一打啤酒,大有不醉不归的架势。
  唐且也就是吃了几个烤串,林暮则是喝酒多于烤串。
  其实当林暮和唐且说要出来喝酒的时候,他就知道林暮不把自己喝吐是绝对不会回去的,这也不是第一次,上次林暮比较矜持是买了一箱啤酒带到唐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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