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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连胆汁都要吐出来了,反胃感才慢慢消停,沈南周拍着她的背,抽纸巾给她擦嘴巴,快速把垃圾篓的袋子一系,拿到了外面。
对于非人类来说,这种味道比之普通人更难以形容。反正如果不是真爱,沈先生绝对会瞬移离得远远的,没有几千米距离不会停下,更别说动手收拾了。
“感觉怎么样?还好吗?”摸着像从水里捞出来的湿发,他柔声问。
陈诺躺回床上,长长的喘了口气。
“还好。”她说,声音显得有气无力。
三天的折磨,虽然被新生的力量注入,但之前消耗的不止是生命力,还有精神折磨,三天不眠不休,不吃不喝,就算现在似乎充满力量,但她还是觉得累。
沈南周冷白的手指拂过米分嫩饱满的脸颊,手感更胜之前。
“我去放洗澡水,洗过后,你可以好好睡一觉。”指尖在她唇瓣划过,“下次会比这次轻松些。”
陈诺:“……”想到这种折磨还要经历两次,真的好想去shi一shi。
是的,没错,长生不老药不是一次over的速成药,而是分次数的。也就是说陈姑凉还要再遭受两次这样的洗礼才能功德圆满,获取暴利,期间只要有一次半途而废,但必须前功尽弃,全部清零。
就素这么不讲理。
长生不老,哪里是这么容易获得?中国有句老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还有句话叫付出与得到成正比,出身不算,别的方面几乎都逃不开这个逻辑,付出多少不一定能得到同等回报,但不付出,投机取巧肯定没前途。
陈诺现在就处于这个苦逼阶段,想逆天长生,只能把别人一生也许都遭不到的痛苦如是三回的经历三遍,闯过去了,那就是人上人。
泡进温热的水里,全身毛孔慢慢张开,陈诺靠着浴缸,缓缓的闭上眼,让自己尽可能的放松下来。
刺鼻的味道在半刻钟后再次出现。睁开眼,不知何时,白净一望到底的浴缸水被染成了浓墨的黑,抬起手臂,黑色物质是从她皮肤里渗出的。
沈南周送换洗的衣服进来,看到这一幕,把衣服放到编织筐里,抄手将还在怔怔发呆显得不知所措的女孩抱了出来,打开花洒,热水瞬间浇下,冲洗着她的身体,也浸透了他的衣服。
“这些是体内堆积的污垢,就像排毒一样,别怕。”他用最浅显易懂的话安抚道。
想起某些仙侠小说里的淬体什么的,陈诺秒懂。眨眨眼,“那我以后是不是就不能吃东西了?”
“不吃东西,你想成仙?”
就算这会儿大脑不太好使,她也听得出这话是反话。陈诺睇他一眼,“我就问问,小说里说普通谷物都有杂质来着。”
见她还有闲心和自己拌嘴,脑洞开的也够大,沈南周放了心,脸上含笑,解释说,“长生不老药改变的是你的体质,但不能改变你是人类的事实。所以以后你不吃东西还是会饿死,受伤……比如失血过多也有可能一命呜呼,它只能让你长生不老,没有别的附加值。现在排出的这些杂质,是因为它和药效相斥,等到三次后,你的体内会行成固定的免疫系统,身体里堆积的杂质也会自动过滤排出。”
虽然有点绕,但陈诺听明白了。就是说她以后如果想死一死,比如割腕或者跳楼,还是会死,长生不老药不是把身体变成了钢筋铁骨,只是给她换了个免疫系统罢了。
虽然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但……青春永驻什么的,也是赚了。
遭罪什么的,不亏。
三天后,陈诺第二次服药,然后又是三天折磨。他说会比第一次轻一些,但……刮刑和盐水鞭……都是酷刑,又能好多少。
如是往复,等到第三次药效的折磨过去,陈诺才真正逃出生天。
长生不老的效果现在还看不出,毕竟她现在还很年轻,但身体的变化却显而易见。首先,皮肤更好了,紧致光滑,像剥了壳的鸡蛋,一丝的毛孔都看不出,不止脸,全身的皮肤都获益,最明显的,是陈诺腰侧的一块伤疤,小时记不清怎么留下的了,现在却已经消失无踪。
然后是体质的改变。每天的精力都变得极好,平时要是一晚上嘿…咻…嘿…咻,第二天肯定会腰酸背疼下面也会有短暂的不舒服,就算花妖内丹也不管用,但现在……无论再怎么被沈先生这样那样的折腾,都腰不酸腿不疼,吃嘛嘛香,浑身上下像有使不完的劲儿。
只这两点,那些日子遭受的折磨也值了。
一个月后,两人离开施维茨,去了意大利,阿蛮已经从伊斯坦布尔回来,说是发现了有意思的东西,让两人一起过去看。
☆、第54章 NO。54
阿蛮和艾瑞克住在意大利古里亚大区首府热那亚。
那是座工业十分发达的城市,有意大利最大的商港,同时也是很有名的旅游胜地。
陈诺和沈南周从苏黎世登机直飞热那亚,下机时,太阳刚刚落山。阿蛮与艾瑞克等在机场外,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一年时间,虽然经常微信聊天偶尔视频,但乍一见,俩姑娘还是抱做了一团,亲亲蜜蜜的,把身旁的男士当成了空气。
沈先生的表情从这样~(^_^)变成了这样^_^#
艾瑞克过来和他握手,并试图缓和下气氛。
别问为什么要缓和气氛,要知狼人是很敏感的一类生物,即使沈南周表情完美,笑容随和,但散发出的[我很不高兴]气场却逃不过狼人的直觉。老婆把妹老公救场什么的,早不是第一次啦,他做起来相当驾轻就熟。
阿蛮和艾瑞克的家在城郊,独门独院,环境清幽。从车里下来,指着院子的一角说,“看,那是我种的。”
陈诺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几株盛放的红玫瑰正在迎风招展,在路灯暖黄的光晕下为略显单调的院子点缀出艳丽的色彩。
“是买的成品吗?”她问。
阿蛮翻白眼,“成品我能说是我种的吗?你也太小瞧我啦!”
陈诺歪歪头,视线从上到下扫着她,又摇摇头,“只见过猫辣手摧花的。”说完闪人,跑沈南周身后躲着去了。闯了祸当然要往自家人身边跑,傻子都知道。
阿蛮气的撸袖子就要打人,个熊孩子越来越熊了!明明以前很可爱很乖的嘛。
艾瑞克过来搂住要发飙的老婆,“好了,亲爱的,你种的花很美很漂亮。但现在我们应该先邀请客人到家里,而不是站在院子里吹风对吗?”
陈诺从沈南周身后探出头,做了个鬼脸,绝对找揍。阿蛮气的牙痒痒,但也知道有沈南周在,小丫头才有恃无恐,所以说,一切都是沈南周的错!
太不会教孩子了!
自觉找到了真相的阿蛮哼哼两声,没忍住,也回了鬼脸过去,这才去开家门。
这栋房子装修风格是田园风,带着小清新,对于阿蛮和艾瑞克这样不差钱的,可谓是节俭了。
阿蛮给陈诺倒了饮料,又去厨房拿了点心,往茶几上一放,“你先吃这个垫垫,晚饭要等会儿。”至于沈南周……她可不卖血,艾瑞克也不!
陈诺回她个灿烂的笑脸,又可爱又漂亮,看上去无害极了,像漂亮的波斯猫,让人很难不喜欢。
阿蛮没好气的拧了下她鼻子,哼一声,瞅着她的脸看了又看,眉梢微挑,“刚发现,你漂亮了好多啊,吃什么好东西了?”当然,她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猜测,从刚才见面,陈诺身上就有股似有若无的香气,可以肯定绝不是香水的味道,要更神秘,也更……让人心折。
结合最近的事,除了长生不老药,她想不出别的了。
对长生药,妖是不屑一顾的,因为那对他们没用。这就像在孤岛上求生的人,有再多钱没处花那也就是废纸,食物才是王道。对妖,这还比不上野人参野灵芝来的珍贵。
所谓物种不同,所需也不同,就是这个道理。
陈诺知道她猜到了,眨眨眼,嘿一声算是回答。阿蛮摸摸她的头,看向沈南周,“最近还是别让她见白芨和元智的好,等她身上的味道散了再说。”
沈南周浅笑,“到明年二月前,我们都不打算回国。”作为朋友,他答应会帮元智找到阿婉,就肯定会应诺,毕竟没有正式撕破脸,也没必要闹得太僵,那很可能给自己添两个麻烦。他是不怕,却担心给身边小姑娘带来危害。
阿蛮点头,不再多说,说起来,这件事和她关系不大,掺和太深也不合适。陈诺趁机岔开话题,好奇的问,“你说有意思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在电话里问也问不出,非要让他们自己过来亲眼看。
“等着,我去拿过来。”阿蛮回了个神秘莫测的笑,起身噔噔噔上楼去了。又很快噔噔噔下了楼,手里多了个鞋盒大小的漂亮纸箱,等她走近,陈诺探身过来看,呀一声,“好可爱!”
箱子里是两只色彩斑斓的小鸟,特别小,比自己的拳头还小一圈,但很漂亮,羽毛好似会发光。陈诺觉得这应该是她见过最好看的鸟了,没有之一。
此时两只小鸟正挤在一起睡觉,并没有因为一连的动静被吵醒,也不知道该说心大还是什么。小身子肥嘟嘟的像圆球,怎么看怎么好玩。
沈南周看着两只鸟,眼微眯,沉吟片刻,“这是彩咴鸟?”
“你还挺识货。”阿蛮手指在鸟头上点了两下,就这都没醒,只把脖子缩了缩。陈诺看得有趣,也想伸手去摸,让沈南周拦住了,“它们有攻击性,小心戳伤你。”
阿蛮撇嘴,“你也太小心了,这鸟刚孵出来还没十天,还在深眠,就算万分之一醒了,戳一下也不疼。”说着去握陈诺的手,想带着她去摸一摸。沈南周直接伸胳膊从中间劈开,不让自家小姑娘的手落入‘魔爪’。
阿蛮嘴抽了抽,她这是……被当做色狼了?
(╯=_=)╯︵┻━┻
陈诺也觉得沈南周有点太小心了,她还是很相信阿蛮的判断的。但也不好在这时拆台,只好对阿蛮抱歉的笑笑,再次岔开话题,好奇的问,“彩咴鸟是什么?”
她觉得这鸟肯定不一般,要不阿蛮也不会这么郑重其事特意把他们找来看。
阿蛮悻悻的朝沈南周翻了个白眼,总是被当成色狼什么的,对于一个妹子来说真的很让人无语啊。但人家拳头比自己硬,打不过,只能自认倒霉。
“彩咴鸟是灵鸟,通人性,能学舌,是很有名的幸运鸟,有它在身边,几乎不会走霉运。”
沈南周的讲解很简洁,却又清晰明了。陈诺眨着大眼看着箱子里跟鹌鹑似的鸟,很难相信这小家伙会这么神奇。
“比八哥还会说话?”
“八哥算什么啊,嘎嘎的声音难听死了。”阿蛮又摸了摸小鸟的头,“到时你就知道了,它们说话声音会比人还要抑扬顿挫,婉转好听。以前多少人想要得到这种鸟都不行,后来更是绝迹,原本我还以为它们早灭绝了,没想到会在伊斯坦布尔宠物商店见到。”
“这个……是买的?”
“啊,买的。只用了200美金,那个店主还以为遇到了冤大头,当我和艾瑞克是傻子。戚,也不知道谁傻。”
陈诺想,如果她是那个店主,知道自己错失了什么,估计要吐血三升,仰天长叹,严重点还要来个抑郁而终什么的。好在,那位店主这辈子应该都没机会知道了。
所以说,无知是福啊。
“诺诺,这两只鸟你选一只,咱俩一人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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