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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坑王还债系统-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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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得在场的另外两名男士茫然地对视。
  
  不过这家伙到底是谁呢?
  易修狠狠往不明人士身上搓着泡泡,男人眨巴着好奇的眼睛,眼神跟着他们的动作扫来扫去、扫来扫去。
  自己写过的主角哪有这么二?
  
  男人浅褐色的皮肤上交错着一道道比萧重锋还要深刻沧桑的伤疤。再加上一头标志性的红发——易修之前还以为这是被血染的。
  
  易修的眼神也不由自主地在他身上扫来扫去、扫来扫去。
  直到萧重锋砰一声把男人身上扒下来的皮甲扔到水面上,溅起大片水花,郑天明跟易修小心翼翼保持干爽的衣服全被弄湿了。
  易修扭头怒视他。
  萧重锋面不改色心不跳:“牛皮要是不快点洗,就洗不干净了。”
  真的假的?
  易修狐疑地捧着脏兮兮的皮甲翻看,却在上面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一块犬形的标志。
  ……
  哎哟!他想起来了!
  
  易修张嘴叫起来:“我想起来了!这家伙叫格雷!姓氏太长我忘了,他是个……额,不知道你们能理解吗,是个兽人。”
  像是回应易修一般,半天没做声的格雷忽然张嘴:“汪”了一声。
  
  ……
  
  说起这个格雷的故事,其实特别的俗套。
  基本上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王子复仇记。
  
  在网络大环境还没流行起嫡庶之风的很多年前,易修就稀里糊涂地写了个挺没创意的嫡庶大背景的……异世小说。
  
  格雷出生在一座兽人大陆。
  虽然他爹是个牛逼哄哄的国王,可他却是个私生的。
  本来私生不是什么稀罕事,哪个位高权重的老头没有在酒宴醉倒的时候偷摸过身边女婢的小手。
  摸的久了搞出点乱子来也是见怪不怪。
  本来国王也可以承认他的身份,在当时的环境里当个地位不怎么高的王子也算是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但命运这个该转不转的大齿轮偏偏要在格雷出生的这一天卡个壳。让他从一出生,就长了一身在兽人世界里象征着邪恶和灾难的红毛。
  
  就因为这身红毛,小格雷从小没吃过一次饱饭,睡过一天安生觉。
  小朋友们也不跟他玩,走在路上人人喊打。
  童年阴暗的不比萧重锋差。
  其中的苦楚就别提了。
  
  然后这本该是个里里外外都被人踩在脚底下的王子,靠着自身的坚持和努力,当然还有作者开的金手指,一步步变强,最终把以前所有踩过他的王八羔子全部草翻,统领整个兽人世界,成为一位名留青史的伟大兽王的励志感人故事。(哪里不对。
  ……
  前提还是如果易修写完的话。
  
  现在回想起那篇兽人文的剧情,易修依稀记得里面确实有一段讲的是格雷被人弄傻了扔到一座死亡森林,却在那里因祸得福邂逅了作为他日后统领兽人世界左右手的异族巫师。
  连他的傻病都是异族巫师给他治好的。
  那段剧情还废了他不少脑细胞呢。
  
  可惜啊,现在格雷被送到了这里,估计异族巫师他是遇不到了。
  连恢复智力都很有问题。
  
  看格雷好奇地伸手抓泡泡玩,易修忍不住笑了:“他没啥危险性,应该只有三岁小孩的智力。看来要把他送走,起码得等他学会人话。”
  
  郑天明一面听他们的话,一面蹙着眉不知道想些什么。
  萧重锋却透露出点不高兴:“他要住在这里?”
  易修想起什么,搓着格雷柔软濡湿的头发:“对,以后你就住在这儿,我给你起个有天朝风格的名字……叫大汪。”
  萧重锋&郑天明:“……”
  这名字……确实挺有天朝风格=…=
  
  格雷:“汪!”
  
  ……



14、第十四章:侦探(上) 
 
  易修喜欢动物,毛茸茸的一团,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吐着软乎乎的舌头朝你摇尾巴示好的小动物就更是他的心头好。
  
  可惜他前世没有机会养,刘姐对任何动物的毛过敏到哪怕沾到一点都几乎要休克。每次易修看到她口罩手套全副武装,就知道她是要去菜市场买菜了。
  所以,任何长毛的动物在别墅都是一律禁止出现的。
  
  洗干净之后的格雷长了张胡子拉碴毛发蓬乱的脸,配合一身的腱子肉,看起来挺凶悍又很憨傻。
  兽人嘛,本质上来说兽才是主要组成部分。
  在易修为数不多的记忆力,他给格雷大陆的设定是兽人们在成年后才可以完全褪掉兽类特征。
  变得更高、更壮,战斗力一下提高足足八百个百分点。
  想到这里易修不禁懊恼惋惜,要是格雷早几年来该多好,就能看到活的兽耳了。
  一定萌他一脸血啊。
  
  把大兽人收拾的差不多了之后易修迈出浴室去阳台收衣服,家里衣服本来不多,给萧重锋一个人替换着穿才刚刚好。
  郑天明身上这件就是本来该萧重锋明天换的,格雷就只能穿今天刚洗过的了。
  
  “这个时辰衣服都沾露了。”
  萧重锋像幽灵一样悄然出现在他身后。
  背后忽然冒出个大活人,把易修惊出一身冷汗,“你出个声啊,吓我一跳!”
  萧重锋捧着个汤盆,里面歪歪斜斜插了几株绿色的植物,盯着易修有些慌乱的脸色,嘴皮子动了动:“离土太久,它们会死。”
  
  易修怎么看怎么觉得古人样子有点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是不对劲哪里。“好吧,明天咱去买几个花盆,还得再买点衣服。幸亏现在是夏天,要是大冬天,我哪有钱给你们一人置办一身保暖套装。”
  易修絮叨了好久,萧重锋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
  这个比易修整整高了大半个头的男人像个真正的幽灵一样,一声不吭地低着头,脸色丝毫不见好转,捧着植物的双拳微微收紧,极力隐忍中。
  
  如果此时易修稍有注意,就会发现萧重锋胸前的好感度数字在疯狂地刷新抖动。
  假如他注意到这一点,他之前一直想不通的好感度之谜在这时就可以揭晓。
  
  ……
  
  按照惯例,咱又得回顾一下萧大侠的童年事迹。
  
  我们的萧大侠从家道中落后就带着他娘过那种颠沛流离苦哈哈的日子。
  苦归苦。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意思不是说人活的苦就能早早在社会立足。而是因为穷人家的孩子会比一般的孩子更早面对社会的挫折,比一般人更早被磨掉那层与生俱来属于孩童的骄纵和枉为。
  萧重锋就是个很早就学会当家的孩子。
  
  山庄被人烧毁后他跟他娘身无分文,只能靠小萧重锋去外面做点小工度日。
  很早的时候,小萧重锋就明白在大人的世界里,只要是让他们感觉不舒服的东西,他们就会想扔掉。
  比如如果他在工作时露出不情愿的表情,老板就会嫌恶地打骂他。
  有跟他一样的小工想每天多要一碗饭吃,马上就会遭到辞退。
  一旦惹人嫌,就要面临吃不上饭的危险。
  这是萧重锋过早明白的道理。
  
  后来娘亲死了,他阴差阳错被师父捡进谷。因为常常被师兄师姐们刁难,只要他稍稍为此抱怨,马上就会遭到师兄师姐相应的‘回报’。
  
  这一切的一切,都教会了萧重锋一件事——不能在人前表露不满的情绪。
  因为这种情绪会让别人对他感到不满。
  一旦他们对自己感到不满,他们就会厌恶他,离开他。
  
  这是萧重锋感到最恐慌的。
  
  离谷后他进入组织,萧重锋更是学会了如何隐藏自己的情绪。因为如果在执行任务时稍微露出一点同情或心软的表情,马上就会遭到同行上级十分严厉的责罚。
  
  久而久之。
  原本还没这么不善言辞的萧重锋,终于被生活活活训练成了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大、木、头。
  
  ……
  
  萧重锋在现代也生活了两个多月了。
  凭他过人的资质加上用心和耐心,已经能听懂许多常用的现代词汇,并且学会了如何使用他们。
  譬如他知道他现在的这种心情,用现代词汇来表达的话,叫做不爽。
  而且是不爽到了极点。
  
  他不爽原本只有他跟易修两个人的家里忽然多出这些莫名其妙的人。
  他不爽这些多出的人身上穿着易修专门买给他的衣服。
  他不爽易修看那个红毛的眼神比看他还狂热,明明论实力他比红毛不知道高多少层。
  
  如果易修现在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肯定还会教他另一句符合此时心境的现代用语。
  ——吃醋吃的快要升上天了!
  ……
  开个玩笑。
  大家意会、意会。
  
  可无论萧重锋怎么不爽,已经习惯成自然的情绪控制都让他的脸木到家。
  
  只有疯狂抖动的好感度数字诠释着他此刻杂乱的心情。
  没错,好感度系统归零并不是因为它坏了或者出现BUG。
  而是因为萧重锋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凭借他惊人的克制力把自己的情绪降低到几乎无法探知!
  甚至成功骗过了系统!
  
  这一点非常重要,易修跟萧重锋此时却都没有意识到它。
  
  ……
  
  现在,易修可不懂萧重锋脑袋里杂七杂八的东西,在他看来这只是萧重锋这个独行侠对于外来人士太多而引发的情绪问题。
  虽然确实是情绪问题……不过方向猜错了啊坑王╮(╯▽╰)╭。
  
  通常两个人相顾无言的时候,往往会出现第三个人打破僵局。
  郑天明就踩着这个刚刚好的点儿□来了,开门见山地问:“麻烦你们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郑天明的聪明劲儿不比书中的吴子墨少,虽然同是高智商人士,跟吴子墨那个还原度不足百分之五十,被魔兽勾引走之后估计又下降了百分之十的渣宅比起来……这个起码有还原到百分之八十?
  关键是郑天明这人想的特别多。
  跟他对话一句,他得把偏旁部首都拆开挨个检查看是不是有套让他钻。侦探嘛,最擅长的就是挖矛盾找疑点。
  所以跟这种人打交道的方式就只有一个。
  坦白。
  
  易修拿着系统手机,把系统要求,遣送任务、主角们包括萧重锋的身份一并说了,顺便也把郑天明的底给透出来。
  包括这回莫名其妙来了两个主角的这事也是。
  只是略去了他自己的作者身份。
  九分真话里夹着一分假话,哪怕天王老子一时半会也分不出来。
  
  郑天明听完这些超常识的事,十分镇定地沉思片刻,抬头道:“不介意把这部手机借我看一看吧?”
  当然没问题。
  易修连脑子都不过就把手机塞他手里,没注意到隔壁隐隐有黑化趋势的萧大侠。“我知道你是什么人,信得过。”
  郑天明淡淡一笑,胸前的粉色数字刷拉拉涨了三十点。
  萧大侠的数字在疯狂地忽上忽下。
  
  ……
  
  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
  
  阳台下面是马路街道。大大小小的商铺都关门了,整条街冷冷清清的一个人也没有。
  在这个本该夜深人静回屋睡觉的时候,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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