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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从某种意义来看,孟苏和楚落算得上是情敌,但毕竟也成过去式,楚落这个月来,一句话也没跟秦子多说,就连孟苏,她也不曾搭理,老实安分得完全不似她以前那个张牙舞爪的样子。
放学后,陈禄就把孟苏拉到学校后山的小树林里去了,学校后山小树林,一向都是情侣幽会圣地,但最近校方查的严,也没什么情侣敢来这里公然示爱。
以前陈禄有事没事还会到这里来消遣,看到哪对情侣正准备拉手或亲吻,他总会不厚道的喊一句,“老师来了。”
两人并排走着,脚踩在树枝上嘎吱作响,在树上休憩的鸟雀,被他们惊扰,纷纷展翅飞走,霎时间林中鸟雀纷飞,鸟语花香,很有意境。
孟苏甩开陈禄的手,笑得有些无奈,少女揉了揉被陈禄捏红的手腕,细声细气的问,“陈禄,到底有什么事,你这么神神秘秘的,还非得把我带到这里来,这里我没有来过,但貌似离教学楼有些远,到时候再回去还得走很长一段路呢。”
少女找了一处石凳坐了下来,她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然后又理了理衣领,正襟危坐,打算侧耳倾听。
陈禄见孟苏这么严肃,一下子就有些扭捏了,他用脚尖拨弄着地上的枯叶子,而后又抬手挠了挠头,才憋红着脸,开始说,“孟苏,老实跟你交代吧,我很喜欢楚落。作为我第三号好朋友,你必须得帮我,我现在每天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就想着她,你说我该怎么办?”
孟苏打量了陈禄一会儿,这还是她第一次见那么话多的陈禄竟然腼腆起来。十七岁的少年,生机勃勃,单纯简单,却情窦初开,开始迷茫彷徨,不知所措。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任何人碰到爱情,都无可奈何,只能束手就擒。
年少时的喜欢,单纯而美好,清新而淳朴,满心满眼都是那个人,为她笑,为她哭,甘心沦为受她牵制的奴仆。
孟苏向来观人入微,陈禄喜欢楚落这事,她早就发现了。其实也不能怪她发现,全班人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陈禄喜欢楚落吧。
他明目张胆的喜欢着她,从不说暧昧的话,做的却是暧昧的事。会为她早起带早餐,会每次去小卖铺的时候都给她带瓶水,体育课的时候,她不想去,他就自作主张的告诉老师楚落肚子疼。
他每天会远远的偷跟着她,送她回家。她所有的喜好他全知道,他容忍她的各种小脾气,有时候他太热情了,楚落就会硬着嗓子骂他,他也不恼,笑呵呵的点头称是。
少年眉眼里的宠溺,铺天盖地,他向来是个藏不住事的人,任何感情全部表现得明明白白。
就这样一个简单的人,憨憨的,傻傻的,却爱得那么真,那么执拗。
孟苏一脸了然,丝毫不惊讶,她笑了笑,眉眼顾盼生辉,声音软糯酥甜。
“陈禄,你跟她说了吗?”
她单刀直入,问出最关键的一点,这一方面,她倒跟秦子像极了,都是能把事情看得透彻的两个人。
陈禄顿了顿,而后低垂着头,哀叹了一句,“没有,我不是不敢,只是知道她并不喜欢我。就算是去了,也不过是被拒绝而已。”
孟苏没有立刻说话,她深吸了一口春日的清香,微微眯了眯眼,刚开始她还担心陈禄不知道楚落的心思,怕他贸然一股脑热去表白,最后被凉水浇会受不住。没想到,他竟然都知道。
确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一个月,不过是陈禄的单相思而已,楚落没有做出任何让人误会的事来,她几乎从不跟陈禄玩笑打闹,每次陈禄给她东西吃,她饿了就会接受,不饿自然就拒绝,大方的说谢谢,没有任何娇媚或者腼腆。
这一点,楚落倒做的很好,她清楚的表明她不喜欢他,但也不直接拂了陈禄的面子。
孟苏其实刚开始对于楚落的到来,有那么一点小小的芥蒂,但之后秦子向她表明心意,楚落又确实没有再纠缠,她才开怀。
严格来说,孟苏从没有讨厌过楚落,哪怕当初被她殴打,哪怕亲眼见到她和秦子亲吻,她都无从去讨厌她,或者说是无从去讨厌任何人。
在孟苏的世界里,只分两种人,一种是她在乎的,另一种是她不在乎的。她在乎的人,她就会对他们好。她不在乎的人,她会选择漠视。
少女眼神澄澈,瞳仁素黑,她拉过在一旁惴惴不安的陈禄,让他坐在石凳上。孟苏握着陈禄的一侧肩膀,语速缓沉,不急不躁。
少女柔柔地看着少年,她如一口清泉,素净缓和。少年被她望着,一颗焦躁的心就此放下。
“陈禄,你是不是非常喜欢她,如果是非常喜欢,喜欢到怎样都无法放弃的地步,那么你就这样一直喜欢下去吧,不要去在乎结果。她喜不喜欢你,又有什么太大关系呢,你喜欢她的时候,开心就好。”
陈禄一直在认真的听她说,他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两颗会发光的星星。一闪一闪,有些晦暗不明的情绪在浮动。
半晌,少年咬着嘴唇,压着嗓子回应少女,他眉眼有些淡淡地哀伤,眉心里夹杂着愁丝。
“孟苏,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谢谢你。”
话毕,陈禄站起身来,他开始往教学楼的方向走,少年身姿挺拔,似一棵白杨树,透着股坚毅的味道。
孟苏见陈禄,越走越远,她才回过神来开始大喊,“陈禄,你是打算去表白吗?”
陈禄没有回头,但脚步一滞,而后从他胸腔里传来响亮的声音,唤醒了少年的青春,点燃了他的希冀。
“不,我只是去告诉她,我很喜欢她。”她怎样回答,我都能接受。就像你说的,我已经非常非常喜欢她了,喜欢到能够接受她的不喜欢。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男主,到最后才会发现只是个男配。但那又怎样,至少上天让我遇到她,是她让我明白,什么叫做喜欢,不是以前小孩子过家家的幼稚,不是像以前一样,见到长得好看,性格也不错的姑娘就开始的那种喜欢。
而是真正正在,情真意切,患得患失的喜欢。
孟苏释然一笑,她想起徐志摩所说的一句话。“人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她对秦子是这样,如今,陈禄对楚落也是这样。
这个世界,那么多人渴望爱,需要爱,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爱,总需要有人来付出爱。
她为秦子,甘之如饴,陈禄为楚落,也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说我们辣么辣么可爱的陈禄会一举成功吗?给他点掌声鼓励一下好吗!
☆、陈禄表白
陈禄趁着一股脑热,直冲到教室,教室里人不多,现在是中午,很多人都拿着饭盒出去吃饭去了。
秦子在看漫画,许姜在写作业,楚落正百无聊赖的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陈禄猛吸了几口气,他才踱着步子走过去,淡定的坐下去,楚落淡淡地扫了他一眼,没有吱声,继续玩自己的。
陈禄他的拳头张了又开,开了有张,随后才用手轻轻的拽了拽楚落的衣角。楚落斜着眼睛看着他,没有说话。
陈禄一双眼睛黑得发亮,似晕开的墨汁,深不见底,但他满脸的表情,楚落看得一清二次,她知道他要表白了。
她也就没有转过头,继续望着他,表情既慵懒又性感,似一只刚刚睡饱的猫咪。陈禄没有多纠结,声音不大,但吐词清晰,足以让楚落听清楚。
“楚落,我喜欢你,喜欢到睡不着觉,吃不下饭的那种喜欢。
我是从今年2月16号开始喜欢你的,到目前为止才三十四天,但保守估计,以我现在喜欢你的这个劲头,大约会一直喜欢下去,至少应该还会喜欢你一万多天吧。”
楚落不是没被人表白过,各种鲜花誓言情书她全都收到过,但从没有一个人像陈禄这样的,傻得可爱,计算着日子,不说永远,他以天计算会喜欢她的时间。
他没有特别笃定地说,会一直喜欢你,或是非你不娶之类矫情的话,就像在倾诉一件非常简单到自然的事,说话的语气非常真挚朴实,让她无从回应。
陈禄一口气说完这些,发现楚落并没有特殊的反应,没有感动,没有惊讶,甚至连鄙夷和唾骂都没有。
他眼巴巴的望着她,似一个等待宣判的囚徒。陈禄来之前没有练过台词,只是一股脑的想来告诉她这个事实而已,话说出来,自然得连他自己都折舌。
半晌,楚落才略挑了挑眉,眼角眉梢似多了一层朦胧的东西,看不清情绪。她懒散的瞥了他一眼后就转过身去,开始拿书本。
她的话轻飘飘的,不似拒绝,更不似接受,而是更深层次的一种无视,非常符合她向来桀骜的个性。
“随你便。”
多么简单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不是我也是,不是我愿意,但于陈禄而言,这句话就似一个温柔的安抚。
她说,随他便,意思就是由你去,他并不是全无机会,最重要的是她没有很讨厌他。
孟苏之后向陈禄问起这件事,陈禄朝楚落那个方向望去,笑了笑,没有说话,一脸阳光,他眼神温柔,清澈干净。孟苏心里了然,未再言语。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把自己的小秤子,它为每一件东西估重,在陈禄心里,楚落的份量,必定是非常的重,重到即使大大咧咧的陈禄都会细心将一份感情捧在手心,细心呵护。
周末,孟家全家出动,只为孟归宁一人,那天是她在全国优秀青少年才艺比赛,孟归宁参赛了,她表演的是钢琴独奏。
孟家所有人,包括周末本来有补课的孟归承都请假为她助威喝彩,孟苏自然也不例外。
孟苏不懂钢琴,但她是见过徐晴和孟归宁弹钢琴的,徐晴是市里乐团里的钢琴独奏师,在市里有不少名气,自小被她培养,受她熏陶的孟归宁自然在这方面颇有造诣。两人钢琴确实弹得很好,至少在孟苏看来。
孟归宁那天穿着黑色敞领的小礼服,她头上带着一排细珍珠的发箍,白色的发箍将她黑亮顺泽的头发衬托得越发好看。
十五岁的少女,花骨朵一般的年纪,本就生得好看,仔细打扮起来,越发的娇俏可人。
孟苏穿得极朴素,淡青色的薄呢子衣,一条黄|色暗花的丝巾围在脖子上。她那天没有扎马尾,披散着乌云般浓密的长发,少女素面朝天,端是个娇花照水,清丽无双。
孟归承那天也仔细了穿着,他着一家黑色燕尾服,将头发打了发蜡,全部梳到后面,露出白净的额头,似欧洲中世纪的贵族,素素清举,又贵气逼人。
徐晴自是少不了打扮,姜红英也精神甚好,一家人分别坐了两辆车徐徐出发。
他们去的是市中心戏剧院,刚下车就望见人山人海,人头攒动,一不小心就会跟同伴走失。徐晴左手搀着姜红英,孟归宁小鸟依人的站在她右手边,金光闪闪,艳丽逼人。
孟归承带着孟苏走在后面,有不少人来往行走容易撞到孟苏,孟归承注意到这个细节后,他就拉着孟苏的手,悉心保护着她,不让她被旁人碰撞到。
孟苏笑意渐浓,她回握着孟归承的手,安安静静,温温柔柔。
姜红英被和孟归承被徐晴安排到靠前的观众席上坐着,她吩咐孟苏跟着她帮孟归宁拿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