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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李时含着满口米饭回过头来,“啪”的拍自己的脑袋一下,“猪脑子,光顾着讨论这事,倒把这茬儿给忘了。”
他把吃了一半的盒饭塞给一个民工:“替我吃了,你们先在这里盯着,有什么变动及时通知我,我和芙蓉姐姐——啪,”自己先抽自己一个嘴巴,“我和夏姐先去吃饭。”
什么,姐姐?而且还是芙蓉的!
轰,五个民工就像屎壳郎撞上了一泡屎,立马围上来。
民工常年在外,感情生活相当干涸,这时候就是弄个猪八戒的妹妹来也能当西施使唤。
何况一看那窈窕身段,黑丝袜穿着一身宝蓝色职业套裙,最惹眼的是里面的白色小吊带,被硕大的内容物都要撑出来了。
李时很吊的模样给介绍:“这是夏姐,年薪一百多万呢,她要请我吃饭,怎么样,一块儿去吃点吧!”
年薪一百多万!这五个感情生活常年干旱的民工一听这话,那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居然在夏芙蓉面前窘迫得脸都红了。
人家是富姐啊,而且气质这么高贵,只看到口罩和墨镜以外的部分,就感觉到了绝世美女的强大气场,人比人要死,这群土鳖自己把自己羞愧得无地自容,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还想让他们一块儿去吃饭,敢跟人家坐到一个桌子上吗?黄球鞋那个臭,鞋上都是泥,那双手粗糙成那样好意思伸出来夹菜,看看脸上晒得乌黑,民工服好脏,还那个味儿……
再好的东西也不是放到哪里合适,要贴合身份和心理需求,常年干旱的民工们需要的不是仰视才见的神仙姐姐,他们需要的是猪八戒的妹妹。
一句话,只要是个母的就行。
夏芙蓉这才觉出来,李时的心理素质有多强,这货的神经有多大。
李时意气风发地大手一挥:“那好,你们不去我们去吃了,好好盯着,有事给我打电话,”说到这里才想到手机换号了,掏出手机往民工手机上打,一边拨号一边嘟囔,“肯定被那厮骗了,比我那手机差多了,不好使!”
几个民工把脑袋凑过来,纷纷附和着说李时被人骗了,这手机一看就是山寨货,做得太难看了,从没见有人用过这么难看的手机。
等到民工又给他拨回来,Vertu手机一振铃,民工们全都“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笑话李时:“你个土驴平常看着挺聪明的,也有被骗的时候,这手机来电声音比你那块小多了。”
夏芙蓉是真想吐血啊!
第214章 李时的前妻
夏芙蓉重新坐到三轮上,听到身后那几个土鳖议论纷纷:“什么,芙蓉姐姐,不像啊,没这么漂亮?”
“那么大胸,我看像。”
“身段也不像,芙蓉姐姐胖成那样!”
“老土,没文化,网上说芙蓉姐姐减肥成功,漂亮死了。”
夏芙蓉只好捂着耳朵不敢往下听了,唯一的念头就是:我想去屎。
出来工地门口,三轮车停下了,李时想了想,问夏芙蓉:“夏姐商量个事呗,我是这样想的,你请客不能让你花多了,咱就简单一点在这附近吃吧!”
一指工地对面:“你看小吃店快餐店什么都有,想吃什么有什么,夏姐你想吃点什么?”
想吃点什么?夏芙蓉想吐点什么,这是工地对面啊,都是给民工准备的饭菜,你让我去吃!
这真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夏芙蓉真心怀念起老板来了,如果老板不出这事,自己做梦都不敢想到会沦落到坐三轮,吃民工饭的地步。
可是想到上午老板的样子,想象着李时形容的山村生活,夏芙蓉又为自己庆幸,即使吃民工饭,也比老板幸运多了。
可怜的老板。
那就吃吧,夏芙蓉把这些快餐店挨个逡巡了几遍,实在无法在睁着眼睛的情况下做出选择,只好闭着眼,点点羊羊,点点羊羊,点到谁来当肥羊……
好了,就是它了,包子水饺刀削面,啤酒小菜鸡蛋汤。
“我神经比较大,我神经比较大……”夏芙蓉就像念咒语一样在心里默念着,这小吃店里边馊臭味太大了,到处油乎乎的,看着李时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她却被馊臭味阻挡在门口不敢进去。
嗡——嗡——苍蝇相当肥壮,发出直升飞机一样的轰鸣在她眼前飞过来飞过去。
李时熟门熟路地走进来,一进门先闻到熟悉的包子味,笼屉上热气腾腾,他抽抽鼻子,好香,比起吃盒饭来,吃包子喝蛋汤算是大餐了。
这几天他们六个时常来这里吃包子,跟包子店老板有点熟了,是四十多的夫妻俩,也是农村的来的,很老实。可是现在作为“收银台”的那张三抽桌后边换老板了,坐着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当着店里那些吃包子顾客的面儿互相戳弄着逗乐。
再往后看看,店老板两口子在后边忙天火地地包包子呢。
这一男一女俩年轻人看打扮就跟这个包子店格格不入,女孩长得很漂亮,可就是打扮得相当过火,显得妖艳,男的虽然坐着,也能看得出是个瘦高个,头上染着黄毛,装着像个店老板的样子很吊地跟李时打招呼:“想吃点什么?”
当然,那个女孩李时认识,不但认识,论起来李时应该叫她老婆,如果她不承认的话,李时可以默认为她是自己的“前妻”。
这个女孩叫吴雅涵,跟表叔一个村的,当初表叔收养了李时,吴雅涵的老爹见表叔家是村里首富,也想跟表叔攀亲,就死皮白赖把女儿许给李时,表叔见吴雅涵长得倒也清秀,也就答应了。
刚订了亲那会儿,老吴还经常叫李时去他家吃饭,李时那时候还小,无可无不可,好像吴雅涵也是这个态度。
当时李时和吴雅涵都在镇上上初中,很多同学都知道他俩这层关系,喜欢开“小两口”的玩笑,玩笑而已,也没觉得怎么样。
等到李时从表叔家跑回来,老吴的态度就已经完完全全改变了,从前是呵护备至的老丈人,现在变成了一个冷冰冰的路人。
吴雅涵的态度也跟着父母的态度转变,再有同学们开“小两口”的玩笑,她反应那个激烈,比侮辱到她姥姥家还要厉害。
对李时更是爱答不理,见了他比骄傲的孔雀还翘尾巴,那高高在上的模样,分明就是告诉李时:“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
现在一看到李时走进来,吴雅涵又变成了骄傲的孔雀,两只桃花眼目空一切地往斜上方瞅着,明显的意思就是李时都不值得她正眼看。
要是换了别人,也许要“不蒸馒头争口气”,非得指天画地地立个誓,一定要混成|人模狗样怎样怎样,衣锦还乡让吴雅涵看看,让她后悔。
可是在李时看来,就她这样的人,才不值得在乎呢,笑嘻嘻地腆着脸问吴雅涵:“呦呵,涵涵,当老板啦!”
“切,”吴雅涵气呼呼地说,“谁稀罕当这样的老板,这是我姨家,我过来玩,”斜着眼上上下下瞅瞅一身民工打扮的李时,“穿得不错,在哪里高就呢?”
“呵呵,”李时嬉皮笑脸地说,“托您的福,在对面上的工地干活。”
吴雅涵马上拿手在鼻子下面扇了扇,像是驱赶李时带过来的臭味似的,往外挥挥手:“找个地儿坐下吧,看看想吃什么。”
旁边挨着她坐着的那个黄毛看到李时跟吴雅涵嬉皮笑脸地说话,脸上早就堆满了戾气,眯着眼盯着李时,其实李时早就看到他那副模样了,就像一条蓄势咬人的癞皮狗一样。
李时朝黄毛笑笑:“别介意,我跟涵涵是初中同学。”
黄毛的眼眯得更厉害了。
吴雅涵也看出黄毛准备打人的样子来了,伸手摸摸他的脸,娇笑道:“涛哥,怎么着吃醋了,一个在工地上干建筑的你也值得你生气,你看他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像个要饭的,待会儿吃包子不要他钱了,权当打发要饭的。”
李时听到吴雅涵的话,不但不生气,还高兴地叫道:“这是你说的,这回吃包子不给钱了啊。”
扭头朝着站在门口运气的夏芙蓉叫道:“夏姐,快进来啊,不用你请我,有人请了。”
黄毛阴沉的声音道:“小子,谁说吃包子不要钱,少废话,吃就吃,不吃快滚。”
呃,李时高兴了一半,看看黄毛那一脸的戾气,干笑两声:“好吧好吧,该拿钱拿钱,”招呼夏芙蓉,“夏姐,进来吧。”
“我神经比较大,我神经比较大……”夏芙蓉心里像念咒语一样默念着,屏住呼吸走进来。
一开始听李时往门外叫“夏姐”,吴雅涵还以为李时带着一块儿在工地干活的女民工来吃饭,至于女民工的模样,吴雅涵又不是没见过,也是穿着脏兮兮的民工服,两手粗糙,满脸尘土。
可是夏芙蓉一脚踏进店内,吴雅涵不禁惊呆了,那个女人一进门,一股逼人的高贵气质扑面而来,顿时让她猥琐得无地自容:“这样高级的人物居然跟李时那个混混无赖一块儿来吃包子?”
第215章 甭想走了
等到夏芙蓉进来坐下,摘下墨镜和口罩,露出她美丽的面容,吴雅涵一霎时觉得天底下的女人都白瞎了“女人”二字。
看看人家高贵的气质,那美丽的长相,吴雅涵被人一比才发现自己居然很卑微,做人如此失败羞惭得她神情恍惚,感觉混乱,一阵儿大一阵儿小,一阵儿硬一阵儿软,一阵儿成了毛毛虫,一阵儿成了黑狗屎,一阵儿成了满山跑的蓬草……
吴雅涵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就叫人比人要死吧!
再看看李时跟那个高贵的女人那个亲热劲儿,吴雅涵心里就像生了一窝蚂蚁,啃得心血管都疼。
夏芙蓉此刻并不比吴雅涵舒服多少,硬着头皮在油乎乎的凳子上坐下,心里念着“我神经比较大”的咒语,李时还在一边问她吃什么呢,现在她哪还有选择的余地,不管李时说什么都是点头同意,只盼着快点吃完了逃离这个地方。
上饭了,两笼包子,每人一碗紫菜蛋花汤。
“饭前一口汤,不用开药方。”李时念叨着,拿起汤匙喝一口汤,幸福地摇着脑袋,“真是世间少有的美味啊!”
真有那么美味?夏芙蓉被他的陶醉感染,忍着胃里的翻滚拿起汤匙喝了一口。
什么怪味儿!呕——一口胃液泛上来,差点喷出去。
夏芙蓉赶紧手忙脚乱夹起一个肉包子,这是硬物,先把喉咙堵住再说,咬了一大口。
咀嚼了两下,一股猪毛味儿夹杂着说不出的腥味在她的味觉里弥漫开来,忍不住一口吐在桌子上:“肉不对!”
李时夹着肉包子正津津有味地吃着,见她吐了奇怪道:“肉怎么不对?这就是从市场上进的冻血脖子肉,本来就不是好肉,好肉多少钱一斤,谁家包包子用好肉。”
夏芙蓉拿纸巾捂着嘴,不禁有点悲从中来:“就是给民工吃,也不能用些乱七八糟的肉吧。”声音虽不大,店里边的人却是都能听到。
黄毛听到夏芙蓉的话,眯着眼睛往这边看,脸上的戾气更浓。
李时见人家不高兴了,陪个笑脸:“老板,我姐姐不喜欢吃肉的,能不能给换成素包子?”
黄毛很拽:“肉的是你们自己要的,对不起不能换。”语言里有个对不起,可是说对不起那语气,比操你妈还难听。
夏芙蓉很生气,做生意怎么能这样!李时用筷子敲敲桌子,干咳一声,意思是算了吧。
“要不然这样,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