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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待陈列回答,就听到厅里一阵东西跌落与地板撞击的声音以及惊呼声……
阿秀回首,却见越晨光跟管家徐伯都一脸狼狈地坐在地上,几团毛线就这么滚在光洁的地面,银制的茶壶也躺在地上轻微地来回晃动。
看着这么一副情形,阿秀有点哭笑不得。这前一刻还好端端坐在沙发上织毛衣的主儿,下一刻却坐在地上一脸尴尬地看着自己笑。
“你真是……”
阿秀顾不上谈话,赶紧挂了电话跑到越晨光身边。
该是碰到了那个银壶子,越晨光白皙的脸上刹时现出密密麻麻的红斑,像疹子。
“怎么这么不小心!”
连同一旁的徐伯一起扶起越晨光,嗔怪着语气。继而又转过头唠叨徐伯:“怎么走路都不看一下,那么大岁数的人,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冲出来。就不怕撞散你老骨?宁家可不赔你。”
徐伯笑得有点无奈:“哪是我,我想着老爷子回来了,便把他往前用的银壶子拿出来清理一下,这些天要老爷子茶瘾犯了,也好拿出来用。”
老爷子在美国长大,却爱极了中国的茶文化,但也总带了些英伦风格的习惯,想着雕琢精致的银壶更能衬出茶的别具风味。只能说,这品味不是一般的怪异。
“这孩子倒大大咧咧地冲出来,也不看路……”
徐伯看着越晨光一脸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一边忍不住地挠冒出的疹子,活像个做错了事儿不知所措的小孩儿。心里腾出了几分疼惜,对阿秀说:“先别说了。看她红疹都出来了。先打电话叫陶可吧。”
闻言,阿秀看着那些疹子有越发越大的趋势,担心之余,佯怒般轻敲越晨光的头,便匆匆地跑去打电话。
越晨光哂哂地笑了一下。转过头忍着由痒而引发的隐痛,卖乖似地对徐伯说:“我不是故意的。”
话说陶可接到电话时,二话不说就开着奥迪风风火火赶到宁家,看到越晨光一脸纠结地躺在床上看着自己的神情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
“我说,你们母子俩儿也太多灾多难了吧!这会儿子今儿个才才来复诊,老妈晚上又跟着遭殃。”说着骨节分明的指挑起越晨光的脸细细审视:“啧啧!倒像我中学跟班上的同学踏青时看过的一种生物。”
“……?”
“七星瓢虫。”
七星瓢虫是一种没啥特点的生物,唯一的特点就是红色斑点多。不美,带点滑稽的意味。
虽说越晨光性子冷,可作为女人,谁会对自己的容貌不在意?更何况之前有金属过敏的经历,这长满斑点的脸的确是有点让人……恩……接受不了。
听着陶可的话,越晨光第一时间想到的居然是幸亏阿唯不在。
失神间,越晨光暼见陶可唇边依旧扬起的弧度,不满地嘟囔:“你笑够了没?不就是多了点斑么,至于么?又不是没见过。”
陶可不可置否,这的确不是第一次看到她这副滑稽的模样。
五年前,越晨光初来宁家时,阿秀他们还不知道她对金属过敏,一身的红疹,倒是还以为她得了啥传染病,心想着这可怎么得了?急冲冲地带着她跑到医院,要死要活地扯着陶可又说是做手术,又说照X光。陶可那时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就听见越晨光喏喏地说:“只是对金属过敏。”
当时的越晨光就是如现在这般,一脸的歉疚,性子使然,别人于一举一动间流露出对她的好,总害怕那会成为别人的负担。
当然,此为后话。
☆、一页书(6)
陶可叫阿秀倒了杯温水进来,开了些药让晨光服下,越晨光的过敏症不算严重,发作起来疼痒难耐,止了痒意,等着红斑慢慢褪去。
等着等着,越晨光大约是有点倦了,就这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眉间却有舒展不开的不安稳。
静待的陶可伸出手探向越晨光的额头,确定安恙,没有引起发烧。为越晨光掖好被子,才开门离开。动作轻柔。
“那孩子睡啦?”
见陶可出来,阿秀在房外压低声音问。
“刚睡!没事儿,以前还不是出过红疹,估计这两天消了就好。”
陶可走落楼梯,亮丽的大厅,灯光亮如白日,静谧得让人有种与人世隔离的错觉。
有那么一刹那恍惚,每一个这样的夜里,那个叫越晨光的女子是如何一个人独守于此,像个寻常的妻子等着自己的丈夫回来?
门外汽车鸣笛的声音想起,有车的灯光透过落地窗映着竹青色的窗帘。
宁家的佣人去开了门。本来此时应身在叶城的宁唯赫然出现在眼前。
但见宁唯好看的眉目间是无起无伏的云淡风轻。肩上的点点落雪打在风衣上倒现出一丝风尘扑扑的味道。
有片刻惊呆了的阿秀很快反应过来,赶紧走过去接过宁唯脱下的风衣:“不是说叶城封了路么?”
“嗯。”
宁唯扬起一个不算回答的回答,像是作了解释又像没有。
“你别跟我说你从叶城一路开车赶回S市!”
这时,一旁的陶可插话。
宁唯径自坐在一旁的沙发,接过徐伯递过来御寒的姜汤。
忽而,陶可仿若无奈地一笑:’宁唯,你真是疯了。”
叶城距离S市少说也有十来公里路程,宁唯打电话给他时,陶可很肯定宁唯当时人在叶城。望着墙上的钟点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赶回S市,对宁唯来说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当年,在美国求学的日子,无聊而枯燥。激|情四溢而又纸醉金迷的纽约城便成了宣泄的最佳场所。潜藏于内心最深处对寻求致命诱惑背后的刺激感的欲望于夜中不再需要压抑。可以说,在那段时间,一切富家子弟该有的堕落他们都涉足过。涉毒,玩儿赌命赛车,与各种女人口口……而那时的陶可亦是明白,那时的宁家在宁氏家族网中处于低迷状态,宁唯十四岁开始,除了这么隐忍着,堕落着度日,仿佛就没有另一条出路。
纽约城的夜色总是充满着诱惑,富家子弟躲在别墅里聚众吸毒寻求快感,这些事一点也不奇怪,*,甲基*,*,四号或是静脉注射……所谓的自我放纵和沉醉到了极致,也就是说,本能时代的到来,一切束缚都成了罪过。
陶可并不是富家子弟出身,孤儿一个,无名无姓,只是偶尔得了老爷子赏识,资助他来到纽约城攻读学位,那时的陶可还是觉得自己很幸运的,从头到尾,非常自由,包括选读专业,所以最后他算了医科。
他过惯穷人的清苦,学不来富人的糜烂。肆无忌惮地沉醉在毒烟之中,昏昏自乐,诡异的兴奋还有迷失理智的尖叫,甚至旁若无人地就跟身边的人口口,勿论身份性别。他拿着一杯酒就离开屋内众人早已经失去理智的狼藉之中,来到阳台总算是有一片清新的空气。
过了不知道多久,再回到屋内,那些喧嚣已经静了下来,都是一片欲望宣泄后的死味,只剩下一具具恍若灵魂出了窍的躯体苟延残存。
看到了旁边的宁唯,赤着脚,仰躺在落地窗的角落,身边那位面容妖艳的男人扬起薄唇笑着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什么话,便起身走进了旁边的浴室。彼时的宁唯刚巧十六岁,没有如今一副锋芒凌厉,周身清贵的模样。染着一头酒红色的头发,钉在耳朵上的耳钉都有五六个,满手的护戒,按着尹箬的话是,学了一切纨绔子弟的恶习。
陶可走过去打开窗户,新鲜的空气吹了进来,坐在宁唯的旁边,看到他身边残留的*,轻轻皱了皱眉,却忽然听见宁唯笑了一下,漆针似的眼眸是深不见底的漩涡,扬了扬尖细的下巴,:“空气里有槿花的味道,朝朝最喜欢的花的味道。”
陶可看了看窗外的槿花树,无言以对,宁家的事,他还是略知一二,包括说宁唯胞姐的无端暴毙,宁唯被宁氏家族遣到了纽约城,也包括那个如今进了浴室,几乎在宁氏遮了半边天的妖艳男人。
到了今时今日,也就是在那时,宁唯练得了一手玩儿命的车技。那样的速度即使是陶可亦觉得生寒。
事过境迁,今日这副情形,怕是明天的交通罚单满天飞了。
“她怎么样了?”
半晌,宁唯放下描图精致的白色骨瓷碗。
“能有什么事儿?就是金属过敏。过两天就该好的。”陶可知道宁唯说的是越晨光。
“金属过敏?”
“就是这么回事儿,她……”
陶可顿了顿:“你不知道?”
闻言,宁唯没有回答。幽若深潭的俊眸让人无法窥视其中的情绪。
“我从不知她有金属过敏。”
宁唯的语气仿若自语,又仿若讲给谁听。
语毕,宁唯转身上楼。
对于宁唯的反应,陶可也只是无力地笑了一下,他早该料到,宁唯想要的没人阻得了,;相反,他若不想要谁又能逼得了他?只怕当年他为了拒娶越晨光而跟老爷子对抗不过是做出来安慰尹家的一场戏。
陶可看看墙上的时针,静静转动的秒针划过“6”字,手机却不其然地开始响起,手机屏幕闪烁着尹箬的字眼。
“陶可你在哪里?”尹箬劈头就是一句。
“宁家。”
“阿唯也回来了?”
怎料陶可一笑,说道:“尹箬,事到如今,你还在妄想些什么?莫说如今定了局的画面,就算事情没个着落,就凭你们尹家连同宁禹做的那些事,你还想着宁唯会慈悲到不计前嫌,抛弃所有就想着跟你长相厮守?莫不是把他想得太过良善了?”
电话那头,一直沉默,正当陶可以为不会有下文的时候,却听见里头情绪失控,*砸破玻璃,随后是尖叫的哭喊声。
尹箬啊尹箬,陶可失神了半晌,想到这女人铁定是心情不好把手机给砸了,于是挂了手机,走出了宁家。
越晨光一向浅眠,其实当汽车鸣笛响起时,她已清醒。
她当然知道这是谁的车子。夜夜呆在客厅里的等待并不是白等的。起码让她认得出这鸣笛声。
文学上,如此定义这种行为——多次重复且不间断的动作,并在不知不觉中融入自身生活中,成为自身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为习惯。
这样的习惯,对越晨光来说,虽有不甘,却也心甘,虽会生厌,却也喜悦。
她伏在被子里,屏息以待,想要知道再外面地一举一动,却也是徒劳。皆因即使你耳力再好亦敌不过空间的距离与隔音的墙壁。
其实,她也不贪心,就只是想听一听是否有尹箬的声音。诚然,老天估计是觉得这个要求也太贪心了,什么也没让她听到。
房门悄然响起,慌乱间,越晨光把被子捂得更加结实。脚步声愈是靠近,她的内心愈加地忐忑。不为别的,任是哪个女子亦不会愿意再自己所爱之人面前展现自己的丑陋。她也不例外。
良久,倒没发现宁唯有任何动作。反是听到了他往衣柜中拿衣服的声音,不一会儿,盥洗室里扬起了洗澡的水声。
越晨光松了一口气,却又不免泄气。比不上尹箬也就算了,连洗澡也比不上,这真是……忽而又想,不注意自己正好,自己这副样子怎么见人?
如此这般,思来想去,越晨光一颗心如同悬在半空,七上八下。直至盥洗室水声停止。感觉宁唯往床上靠,越晨光把身子移向另一边,缩得更小。
宁唯睡下,幽暗的余光中暼见那缩成一团的身子。微微皱眉,不动声色地连人带被地扯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