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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屋-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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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能保证不让你出庭作证。”罗宾森说,“如果检方传你,你就必须到。但这也可能永远不会发生。那女人可能和这件案子没有关系。”
  “你这么认为?”史丹司哼了一声,“我倒不。”
  “我也可以把你带回去问话。”罗宾森温和地说。
  “你问不出什么的。在我确定鲍伯·特温不会发现之前,我什么也不会说。他会宰了我,这点毫无疑问。”他又继续耙草。
  尼克·罗宾森在笔记本的一页上写下他的名字和警察局的地址,撕下来交给史丹司。“把时间和发生的事情写下来,然后不要署名,寄给我。”他建议道,“我会把它当作是匿名的线索来源。那样就没人会知道消息是从哪里来的了。”
  麦罗林回到局里的时候,沃许还在照顾他出血的鼻子。
  “那双鞋有结果了,是丹尼尔·汤普森的。在东德勒找到了一个鞋匠,他留有记录。”沃许轻柔地摸摸鼻子。“时间恰到好处。看起来对古德太太不妙了。要是我们能找到一个看见他走进庄园的人———卡芮尔小姐扮演这个角色如何?她演了那场戏,分散我们的注意力,再透露出她知道多少,让她的朋友恐慌起来。然后卡芮尔小姐就再见了。”
  “不可能。”麦罗林坚决地说,“我来时顺道去了医院。卡芮尔已经醒过来了。”
  一阵犹豫不决的恐慌朝沃许袭来,“你有什么建议?”
  麦罗林使劲揉揉眼睛:“全天监视史翠曲庄园。再彻底搜索一次,要特别注意小屋附近。还有,让我们放下梅柏理,专心追查汤普森这条线。”
  27
  (二十七)
  “以古德太太为主要嫌疑人?”
  麦罗林想了一会儿:“我们当然不能忽视她,但感觉起来不大对劲。”
  沃许轻触疼痛的鼻子:“我感觉起来可是对劲得很,小子。”
  汤普森太太带着殉教者的表情迎接他们,沃许拿出那双鞋。“汤普森太太,你说这不是你丈夫的鞋子。”他温和地提醒她。
  她的手抖动不安:“我这么说过吗?这当然是丹尼尔的鞋。”
  沃许叹了口气:“那你为什么跟我们说不是?”
  眼泪涌进她的眼眶,顺着脸颊滑下:“魔鬼在我的耳边说悄悄话。”
  “汤普森先生失踪的时候,是不是穿着这双鞋?”
  她仔细审视鞋子:“不,丹尼尔把那双鞋子给了那个流浪汉。”
  沃许闭上眼睛,那对黛安娜不利的案子逐渐解体了。“什么流浪汉?”他质问道。
  “我们没有问他叫什么名字。”她说,“他到门前来乞讨。丹尼尔就让他拿去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她拿出蕾丝手帕碰碰眼睛:“他离开的前一天。”
  “你是五月二十五日晚上报案的。”沃许说,“所以那流浪汉是二十四日来的。你可以描述一下这个流浪汉吗?”
  “他穿着粉红色的长裤,戴顶棕色的旧帽子。”她回忆着,“我想他差不多六十岁吧,头发不多,身上有很重的臭味。他醉得很厉害。”
  “她的不在场证明很有力。”沃许说,“她送汤普森到车站,他搭车去伦敦,好几个人在车上看到过他。汤普森太太送走他后就去了东德勒教堂,和教友进行二十四小时的禁食活动。丹尼尔预定六点回来后到那里去找她,结果他没回来。十点钟,牧师太太送汤普森太太回家里,并陪她等。将近午夜,汤普森还没回家,牧师太太打电话报警,之后在那里陪了她整夜,还有第二天的大半天。”
  “但她的不在场证明只有二十五日和二十六日两天。假设他后来又回来了呢?”
  “既然他一开始就花了那么大工夫逃跑,他干吗还要回来?他是想一举两得———摆脱那个可怕的老婆,也逃出破产的处境。”
  麦罗林大笑出声:“对不起,长官。大概是这么回事———丹尼尔在伦敦混了一段时间,发现在那里绞尽脑汁过活比回家还要糟糕,所以他就回来了。由于古德太太打过电话,说丹尼尔本该到史翠曲庄园去的,汤普森太太发现她丈夫在跟另一个女人交往,还是个浑身罪恶的女人。当丹尼尔出乎意料地回到家里,她会怎么做?”
  “嗯,”沃许思索着同意,“这样推论挺合理的。但她是怎么把尸体弄进冰屋里的?”
  “也许在他还活着的时候,她说服他到那里去。那是丹尼尔的罪恶之地,她把他剥光了剁一剁,也很合逻辑,这样我们就会以为那是大卫·梅柏理。她在报复那些毁了她人生的邪恶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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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
  “史戴利有没有搜过汤普森家?”
  “搜过两次,一次是他失踪当晚,另一次差不多是两星期之后。”
  麦罗林皱眉:“为什么会搜第二次?”
  “他接到匿名举报,说汤普森太太宰了丹尼尔,把他藏在地板下。在6月的第二个星期左右,他有一天出其不意地到她家去,什么也没找到。”
  沃许在警局外的人行道旁停车:“安迪,但那该死的鞋子又怎么说?要是丹尼尔穿着那双鞋,他为什么把鞋留在庄园里?要是他没有穿那双鞋,它又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嗯,”麦罗林沉思着,“我也在想这一点。在鞋子的事情上,我忍不住觉得她说的是实话。一定真的有个流浪汉来过,你知道。她描述得太流利了,而且又符合尼克·罗宾森问出来的内容。我记得他说的那条粉红色长裤。”他疑惑地扬起一侧的眉毛,“我可以试着去找他。”
  麦罗林整理过那个流浪汉的资料,把此人的长相通报给全郡。他打了个电话到南安普敦,请一名同僚帮忙去查那里的青年旅社。
  离开办公室。他带着轻松的心情朝庄园出发,因为珍·梅柏理宣称她已经准备好,可以回答问题了,他要去跟她谈谈。
  他们坐在落地窗旁。那女孩非常苍白,有点紧张地调整好姿势。
  “珍,你认为你父亲出了什么事?”这问题就像一股臭味一样,停留在他们之间的空气中。
  她转头看向窗外,“我告诉你,他离开的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她开口了:“我好久好久都没有想过了,直到那天晚上。”她说得很慢,很清晰。她告诉他,她妈妈去上班之后,她父亲就帮她放洗澡水。她说那就表示他打算和她性交。他已经建立了这套惯例,她也学会了接受。她不带一丝感情地描述整个过程,讲到她父亲的行动、讲到她被带进卧室,口气就像是在评论一场国际象棋。麦罗林猜想,这是因为她已经在心理医生面前演练过好多次了。
  “但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件不一样的事。”她说着转过头来,深色的眼眸注视着警官。
  他好不容易发出声音:“什么事?”
  “他说他爱我。他以前从来没有这么说过。”
  麦罗林很震惊。大卫带给她那么多痛苦,却没说过一个爱字:“你为什么认为这很重要?”
  “让我把故事说完”,她建议道:“然后你或许会有同感。”这一次,在强暴她之前,他送了一个礼物给她,用棉纸包得好好的。“他以前从没这么做过。”
  “礼物是什么?”
  “一只玩具熊。我以前收集了很多玩具熊。他做完之后,”她用五个字就交代了整件事,“摸摸我的头发,说对不起。我问他为什么,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道过歉,但那时我母亲就进来了,他再也没有回答。”她沉默下来。
  “然后呢?”好几分钟后,他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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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九)
  她毫无笑意地笑了一声:“然后没什么。他们只是对看着,感觉上像是过了好几个小时。最后他下了床。我清楚地记得我母亲脸上的表情。她的脸结了冰,就像雕像一样。他离开房间后,她才回过神来,然后上床躺在我身边,抱着我。我们就那样过了一夜,到早上,他就不见了。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他。”
  “她有没有对他说什么?”他问。
  “没有。她没必要开口。你知道‘眼神会杀人’这种说法吧。她那张结冰的脸就是那个样子。”
  他圈出了她说她父亲从没做过的三样东西:爱、礼物、道歉。这其中有什么意义?他抬起头笑了。这毕竟明显得惊人:“他已经计划要离开了。他是在道别,所以他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之前已经安排好了。”
  麦罗林把车停在车道的拐角,然后下车,仔细检查每一块砖头,看上面有没有血迹;没有脚印———但没有一丁点血迹能显示安是在屋外被打的。
  他再次趴下来,慢慢在车道上前进。他沿着左边爬,膝盖很痛,眼睛始终保持警觉,但半个小时下来,他什么也没发现。
  他疲倦地蹲坐下来,咒骂这太不公平了。就让我走运这么一次吧,他想着。他移到右边,缓缓地朝着拐角搜回去。他找到那东西的时候,已经快到车旁边了。他深吸一口气,敲着柏油路面,像只疯狗一样又吼又摇头。要是他从右边开始搜的话,在一个小时之前,他就会找到那该死的东西了。
  “你没事吧,小伙子?”一个声音问道。
  麦罗林一回头,发现弗瑞德正盯着他看。他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弯下身拨开树丛,露出一样东西:“你看。化验室的家伙这下可大有收获了。”
  弗瑞德在他旁边蹲下来:“哎哟,这是‘派迪·克拉克特酿’。”
  在山杜鹃丛下的碎石片中,有一个旧式石制啤酒瓶。麦罗林好奇地瞥了他一眼:“派迪·克拉克特酿是什么东西?”
  弗瑞德苦着脸笨重地站起来:“派迪车库后面有一个房间用来酿酒。他只用传统的材料,放在那里等它发酵,味道好得不得了。这得在他店里喝,他从来不让人把这种瓶子带出店外。”
  “他是什么样的人?会打女人的那一类吗?”
  老人蹭了蹭脚:“不,绝不会。他是个好人。”他摇摇头,“不,他不会那么做的。他跟她是———朋友。”
  麦罗林回到局里时,琼斯警官正要离开:“安迪,你那个东德勒的牧师朋友,见过那个你要找的流浪汉。”
  “知道日期吗?”
  “不知道,但牧师记得当时他正在写布道稿,他总是在星期六边看电视上的运动节目,边写布道稿。有帮助吗?”
  “可能吧。”
  第二天早上,麦罗林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安迪,你那个流浪汉我有线索了,在一家叫‘天堂之门’的旅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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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
  除了年龄和身高之外,渥利·费里斯跟麦罗林所说的样子完全不同。他很干净,清洗过的脸红通通的,底下是一条黑色的宽松裤子和一双擦得光可鉴人的鞋。
  “你来这里的时候,身上穿的是什么?”麦罗林问。
  渥利吸着牙齿发出噪音:“绿夹克,棕色帽子,蓝色套头上衣,粉红色长裤。”
  “渥利,我们在找一个失踪的男人,你也许能帮我们一点忙。那人的太太说,他失踪的前一天,你曾经到过他们家。他们给过你一双棕色的鞋子———你有没有看到或听到什么东西?”
  超过一个小时,麦罗林终于清楚了渥利在5月最后一个星期的行踪:他沿着小路朝南安普敦去寻找新的收获。他记得在史翠曲的酒馆歇过脚。“那天雨大得不得了。”3点钟,他们把他赶了出去,外面还在下着雨。“所以我就到了一个我所知道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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