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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场上,确实有很多的真英雄。你说的李白的确是酒鬼的先祖,你崇拜刘伶,刘伶只是自我的麻醉,醉酒装糊涂,不醉酒也装糊涂,只摆出一樽非暴力不合作的花架子,所以从这一点来说,没人能知道他是否真正地能喝,他忽悠了自己也忽悠了后人。而李白则不同,不消极避世,敢于直面人生,有他的诗友杜甫为证,‘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单这种不怕死的胸襟和气度岂是偷死苟安心存畏惧的刘伶可比。”
“形势和环境不一样,斗争的方式也应该不同,暂时的自我保全是为了更好地战斗,否则那不是电影中的华英雄,而只能是只凭一时之气的‘哗英雄’,当时的魏晋政权,白色恐怖之下,刘伶是断不敢‘天子呼来不上船’的,当然他也没有那样的地位,于是他只能曲线表达心中的不满,这比顶风作案的李白可要高明得多了。”
“且不作这些鸡蛇之争。《红高粱》看过吧,‘九月九酿新酒,好酒出在咱的手好酒,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气不咳嗽,喝了咱的酒,滋阴壮阳嘴不臭,喝了咱的酒,一人敢走青刹口,喝了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一四七三六九,九九归一跟我走。’这酒喝得才叫过瘾。
酒后吐真言,也正是在这次喝醉的时候他无意中吐露了他女友出走的原因并非是他背着她去打野食,而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伙同广告商弄虚作假蒙骗公司的钱,他女友劝他收手,他不听,以至于弄到现在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地步。
他女友走了,公司旁敲侧击,迫他吐出了赃款的绝大部分。他也自觉颜面扫地,开始隔三差五地请假,区域经理派人跟梢,终于知道了高耳鸡幕后的消息。区域经理装得没事一般,暗自做好了开除高耳鸡的准备。
历经此劫,高耳鸡的期望值锐减,“先供楼再供妞,然后再供车和猴”的三步走定律的地基眼看就夯实时突然塌方,我们的高耳鸡越发地渴望弄到一笔钱来堵这个黑洞,当然,高耳鸡也有这个资本,因为在他的背后他自认还有一个坚强的救世主。
对于挣钱的七十二行,他选择了“速成”:利用摄制组的名义征求赞助,他从中获取提成。他大吹大擂大鸣大放地说他在驻广办真还是别的没有学到,就是拉拢人糊弄人让别人上套他有招儿,孙发亮就是其中的一例。
“孙发亮同意了吗?”
“这么好的事儿,他肯定同意!得,我明天就给他打个报告去。”
“你可要想好,别他妈的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你看,我都已经偷鸡不成蚀把米了,再蚀还能蚀到哪儿去?大不了米缸业蚀了,大家光屁股要饭去。”
“万一孙发亮不答应呢?”
“切,你看你,对哥们多没信心。就算他不答应,咱下岗,回老家,不是一样可以东山再起。再说了,现在都啥年头,除了你这傻蛋失业后——叫什么一朝什么来着……对对,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之外,很多人都自愿先下乡再上山呢。不怕不怕,失业了,咱老高也一样保证养活你。”
然后我们到酒吧又放纵了一晚,他说酒场见真交,患难见真情,咱们就拜个把子吧。我说,得,咱不来那一套,随随便便心里舒服,拜把子没啥好,俗。
我退掉了那个10多平方米的单间,像华生重回贝克街一样又和高耳鸡“同居”在一起。离开了处女女友的高家大院就像被鬼子扫荡了一样,书、报纸、短裤、臭袜子、香蕉皮堆得床、桌子上到处都是。倒是墙上翻了新,傲挂了一篇镶了框的毛笔字,丰姿神韵,纵横捭阖,神采不可方物,落款是一个盖了红章的“高雄”——又是个用来骗美眉的玩物。不过这毛笔字所书写的内容很有意境,令人很容易情不自禁地置入其中:
“有三垂冈者,一城孤倚,四战无常;远连夹寨,近接渠乡。于是敞琼席,启瑶觞。举烽命釂,振衣远望。快马健儿,是何意态!平沙落日,无限悲凉。听百年之歌曲,玩五岁之雏郎。空怜报国无期,慕麒麟于汉代;未免誉儿有癖,傲豚犬于梁王。座上酒龙,膝前人骥;磊块勘浇,箕裘可寄。目空十国群雄,心念廿年后事。玉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金叵罗倾倒淋漓,千杯未醉。无端长啸,刘元海同此丰神;未敢明言,周文王已先位置……”
这种境界,真乃是醉生梦死的酒之大成。
“欢迎你啊,华生,我们的华生又回来了。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要联手侦破那个波西米亚丑闻,顺便从欧洲带回来那个华沙帝国影剧院的首席女歌手?”
哦,这个高耳鸡,潜移默化之中,他居然也对福尔摩斯及其故事有了新觉新知。
16 头发乱了
更新时间20111225 15:59:27 字数:5344
头发乱了
在人生的中途,我迷失在一片黑暗的森林之中。
——但丁
“饱暖思**。”吃完饭没事儿干的时候,我和高耳鸡就骑着他那辆“残废牌”自行车在石板巷子里转悠、取材、体验生活。吃也吃了,玩也玩了,而我的狗屁小说却不见加长,快一年的开头到现在还没有收尾,而我一直在作准备:去酒吧、诊所、旅馆、山林、溪谷、养老院、洗头城,注意到俊面乞丐、耄耋老者、饕餮食客、执杖军官、半颊丽人……几乎所有的场合场景,人生人事他都尝试着去观察、去体验、去经历。一次,我勾引了一个在卖葱卷的临时工A,发生了一夜情,A的男友气势汹汹地寻来,我寡不敌众,被打得鼻青脸肿,眼角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疤痕,但无怨无悔。我说我要把这个故事讲给我未来的儿子,让我的儿子学成一身武艺为我复仇。高耳鸡说,那你为什么不自已去复仇呢,我说抢了人家的女友就欠了一份人情,难不成破了江湖行规吧。他说现在你不是已经蹬了人家吗?我反问道,脱掉衣服难道你就不是你了吗?他说你这浑小子,脑子反应得真快,居然跟我讲起了哲理。
“如果你的处女女友回来了,知道了你打野的事,那怎么办?”
“凉拌。”
“熬不住,干吗还跟老婆打架?打架是不好的,弄伤了胳膊腿怎么办?你看,一打人家就撅屁股走人了。”
“什么撅屁股走人,是我把他赶跑的!”
“那你就不会去追?”
“追她干吗?反正不是处女了,没人搞!犯痒了她自己会回来。”
我知道他说这话时一定很后悔。
我也想起了吴笠蓓,吴笠蓓也会喝酒,如今,她喝酒的心情也许比我更痛苦吧。
“酒总是令男人想女人。酒是不是能令女人想男人?是的。唯一不同的是,男人喝了酒后,会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很多不同的女人;女人喝了酒后,她往往只会想到一个男人——大多数时候她想到的是一个抛弃了她的男人。”
“怎么,你也想起了你那口子?”
一个“也”字将高耳鸡的口是心非暴露得淋漓尽致。我说“没。”
我和高耳鸡就这样放纵着,游泳、桑拿、打保龄、逛窑子。最惬意的是泡马子搞一夜情,喝酒的时候要陪酒小姐唱歌,输一次脱一件衣服,有个小姐竟当众脱光了,然而高耳鸡没有上她,因为那个小姐故意输掉,目的是想从他身上榨点油水,高耳鸡是醉不糊涂的,他嘴上不说,心里早就拆穿了她的西洋镜。
喝完酒就看她们的表演,表演是有时间规定的,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谁先上谁后上,谁表演什么谁不表演什么都有内部规定,等级森严好比黑社会一般。有个裤裆褴褛的内蒙古放牛仔表演了话剧‘午夜牛郎’,颇具挑逗的意味,最后是压轴大戏来自北京歌舞团的王虹小姐的巅峰之作——姹女幽魂,她一会儿仰天长啸一会儿水中捞月一会儿斗折蛇行一会儿老汉推车,有人向她身上喷了橄榄油什么的,她媚眼欲飞,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舔,然后咂了咂嘴,抱着一根光溜溜的滑杆乌龙绞柱摇摆作姿。
往往在这个时候三陪小姐的生意最火,王虹是她们的“赤卫”队长,她的表演好坏直接影响着她们的收入水平;王虹的表演越骚越辣越劲,他们的腰包就越高越厚越鼓。
然后,就有陆陆续续的小姐离场,她们开房、出街,或私钟或包房,但仍保持着绝对的秩序,无论是在场内还是场外。
这个场子高耳鸡已经踩了很久,他深入虎穴,正准备把这些东西注入他的剧本。然而以他蜗牛爬行的速度,恐怕这些东西早已油枯灯干了。
刚才蹭高耳鸡的陪酒女郎不时地向这边张望,迄今为止,她还没有被花郎们的绣球选中,也难怪,一百多号佳丽,十多位客人,上岗压力呈现8:1的一边倒趋势,姿质尚可的她自然就比下去了,就不了业纯属正常。
高耳鸡睬也不睬,反而向站在她身边的另两位女郎摆了摆手,两位女郎得此钦点,款款而出,蹭高耳鸡的女郎气得七窍生烟。
我说高老大,你要把她们带回去吗?高耳鸡说,人不风流枉少年啊,兄弟,我喝粥当然也要给你分一杯羹,你也挑两个吧,大家玩双龙戏珠。
这“双龙戏珠”怎么个玩法,我不懂的,只觉得血往上涌,狠不得找个女人就把她吞下去,于是向一位穿高开叉旗袍的少女瞟了一眼,意思是说“选中你了”。少女越众而出。
夜色掩护之下,我们携了三位女郎,横过酒店大厅,招了快迪,沿途故意兜了几个怪圈,风风火火地向高耳鸡的租房进发,那一晚,我们胡天胡地,玩得很爽很刺激。
高耳鸡总是不停地变换环境,好像狡兔三窟一般。大致说来,他每个月要找女人5~8次(差不多每次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搬房2~3次(搬一次就永不再去上次的地方);做爱20~30次(每次持续3~5分钟);用套40~80个(一些套很不耐用),多数时间我们是一起玩的,偶尔还比赛持续时间的长短,就像比赛十字军东征时来人一样(为此我们还专门买了一个秒表),有时候,被我们驯服的女人会自动送上门来,我们就要在很远的地方接她(她们),胡乱地转几个巷子,然后才带她们回来狂欢;有时候,也会有女人产生感情,大把大把地花钱,想找我们做(或者租,比如中秋啦,春节啦,情人节啦,三八啦等)她们的男友或鸭,困难的情况下我会答应“救济”她们,但高耳鸡从来不会。
这样的日子越过越久,银行的存款就越蓄越少,很想找一个不花钱又可以爽的固定玩伴,可是婊子们又狡猾得要命,如果你只是想玩她们,敷衍塞责,欺骗她们的感情或钱,她们一定会让你死得难看,——而我却是一个基本上不会拐弯抹角的人,看着她们外表堂皇下庸俗市侩、为了一片卫生巾就吵得面红耳赤反目成仇的样子就想吐,就鄙夷,那些白送上门的女人也容忍不了我“清高”的性格,往往相处不了三五日大家就分道扬镳了。这个圈子里的女人丁是丁,卯是卯,当你认为已经骗了她们的时候正是你被她们骗的时候。前不久我隔壁楼下臭水塘的那具碎尸案,据说就是她们中的某某干的(传言被害人康某白白霸占了别人五年,白吃别人的白喝别人的又白白剥夺了别人的青春不说,居然还白白用她的肉体赚来的钱去包养情妇)。
鸡是虫的天敌,高耳鸡是女人的天敌,可是女人偏偏喜欢这样的天敌,喜欢他来吃她们。怪哉!我想,这就是人类世界比鸡虫世界高深的地方吧。
兔子会输给乌龟,人自然也会输给鸡虫。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就是自然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