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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还紧张地问:“肯,是不是有人……摸了你?”大人们时刻不忘提醒,如果有陌生人接近我,给我糖果吃,或是用诡异的眼神瞧我,那他很可能是想“摸我”。成长的过程中,我一直纳闷,为什么人人都想摸我?(可惜等我到了盼望别人“摸我”的年纪,这个烦恼立刻烟消云散了。)
万圣节讨回来的糖果,但凡包装可疑的,立刻就被大人扔得远远的,生怕有人在里面注射了艾滋病毒;要是没大人陪着,我和弟弟绝对不能骑车去超市和便利店买东西,就连人多的街道都不能自个儿去。许多年来,我们只能在家附近一带活动,仿佛出演了恐怖电影《神秘村》的现实版,谨守“不得走出村庄!”的规矩,好像真有一群未知“生物”镇守在外边,把我们困在界内,保证我们的安全,又吓得我们两腿发抖,让我们活得味同嚼蜡。
长大后,我耳边的警告声并不比儿时少,家人总说“时代不同啦”,言下之意是,有些事放在过去是冒险,放在现代却是疯子才会做的自杀行为。仿佛那些逍遥法外的强奸犯、恋童猥亵犯、蒙面黑帮到了21世纪才突然冒出来。
在冻脚镇待了一年,我的戒备并没有放松,但已经产生了怀疑:过去大人灌输给我的一切究竟是对是错?也许,眼下正是我自己找出答案的时候。
第一天搭便车,我的大拇指都僵了。第一辆经过的是半拖车,它慢吞吞地朝我开来,卷起一片飞沙走石,我赶紧扭头护住眼睛,哪还顾得上搭车。接着,我原地等了十二个小时,眼睁睁看着十七辆卡车从面前开过(也许搭便车的计划根本就是异想天开……)我只得先走回冻脚镇,再作打算。第二天上午,我总算在餐厅里找到一个往南走的卡车司机,说服他载我一程。
司机名叫德克,沿道尔顿公路跑长途,经常在冻脚镇歇脚。他今年三十好几了,戴着一顶脏兮兮的棒球帽,披着一件法兰绒衬衣,扣子一开到底,牛仔裤上沾满了油渍。他留着一撮罪犯惯有的山羊胡,言谈举止沉稳自信,跟他的形象还挺搭的。
在咖啡因的刺激下,德克走得特别快,我三步并作两步才跟上。德克说他正需要有个人和他聊天,好撑起精神一路开回北极市(距此270英里)的家中。
途中,德克滔滔不绝地把私事一股脑儿告诉了我。(他还承认自己曾被警方通缉,起因是他分别在两个州犯了“轻”罪,还在第三个州犯下了谋杀罪!)他还跟我谈论其他卡车司机、他的家庭、他对自动武器的痴迷、他讨厌的“斯巴鲁”汽车,还对进化论的观点嗤之以鼻。德克几乎无话不谈,甚至细致地描述了他妻子的隐私。他告诉我,他很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们(只是夫妻生活有些不合拍),还说有一阵子他总爱把脱衣舞娘引上车,还警告她们:“上了我的车,就得让我上。”谢天谢地,他让我上车时没说这话。
接着,德克用阴沉的语气告诉我,在他小的时候,他父亲猥亵了他妹妹。最近,德克威胁那个老家伙离他的孩子们远点,不然就宰了他。我一阵语塞,正不知说什么好,德克忽然吹了声口哨,情绪又高涨起来:“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突——突突突突突突’!”他唾沫飞溅地模仿着冲锋枪的射击声,一边摆出20世纪30年代黑帮成员的握枪姿势,然后告诉我,他出车前花1,300美元邮购了一把冲锋枪,现在该寄到了。“到家以后,我们可以到矿坑里过把瘾。”他说。
七个小时后,德克把我带回家,向我介绍他漂亮的妻子,还有九岁的儿子凯文、六岁的女儿凯拉。我和他们家的圣伯纳德犬成了好伙计,又陪凯文和凯拉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德克一家请我留下来吃晚餐,主食是干酪和薄脆饼。
吃完晚饭,德克把新买的冲锋枪组装起来,开车带我去矿坑试枪。一想到马上要碰上了膛的真枪,我怯懦的性子好像又占了上风。
德克打了几发子弹,扭头问我:“你想试试吗?”
我扣了一下扳机,一股意想不到的兴奋感冲上我的胸口。好吧,这感觉真不赖。我手指搭着扳机,“突突突突突突”,一口气打光了子弹。
这恐怕是我过得最棒的一天了。
第二天,我遇到了吉姆。吉姆是住在附近森林的猎人,他对我说:“要说玩枪的本事,你绝不可能比女人强。就算是第一次摸枪的女人,也比半数以上的男人射得更准、更狠。”他路过一个印第安村庄,在一所学校门前把我放下车。
脚下还是阿拉斯加的地盘,下一座城镇叫托克。我坐在路边,举着一张纸牌,上面写着我的目的地——托克。“嗨——”几个十六七岁的女生走过我身边,轻佻地冲我打招呼,一边咯咯直笑。到现在为止,我遇到的司机都是中年汉子,可我忽然生出一种浪漫的幻想,盼望在亚北极地区邂逅一位女司机,她穿着紧身背心和牛仔裤,魅力十足。然后我们一见钟情,一夜过后就得各奔东西,伤心不已……现在我选择的这条路已经摆脱了朝九晚五、“神圣不可违逆”的日程表,接下来要做的是彻底打破陈规,解开拘束,把它们统统抛到外太空去,就像激动之时抛开累赘的外衣一样。
可惜下一位车主名叫莱尼,是个中年的印第安壮汉,并不是我梦中的黑发美人,车也是一辆破破烂烂的小卡车。我在副驾驶座上坐稳,有点嫌弃莱尼夸张的笑脸和含混不清的口音。但我还是系上安全带,强压下心中的恐惧,暗暗祈祷他只“磕”了点迷幻剂。莱尼正好要到托克镇给这辆破车换轮胎,他原来开的卡车已经送给儿子当毕业礼物了。真是份奇怪的礼物,我心想。按莱尼自己的说法,他儿子之前差点把他揍得“屁滚尿流”,因为他们都“磕嗨”了。也许这都是莱尼自作自受。他向我坦言自己确实没有当爹的样子,又嘟囔头晕得厉害,没多久,还用一种若无其事的口吻说自己“刚出来”。我猜想,那是指刚“出狱”吧。我眼看莱尼小口小口抿着碳酸饮料,好奇他之前“磕”的药里究竟有几种化学元素。
车子沿着爱尔肯公路行驶,两旁是郁郁葱葱的云杉林。莱尼又一次说起他在联邦监狱里服刑十八个月的事儿,起因竟是杀了一只白头鹰。我问他,白头鹰已经不属于保护动物了,怎么还判得那么重,他解释说这刑期是累加起来的,因为他屁股后面还跟着一长串酒后驾车的罚单——这正是我最担心的啊。
这趟搭车之旅,我先是遇上了一位前重刑犯,紧接着是猎人,现在又和一位嗜好“嗑药”的前罪犯兼猎人同行,眼睁睁看这辆破车一次又一次压过黄线。车子的速度大概是60英里/小时,我在脑子里演绎了一遍开门、跳车、肩膀着地、蜷身、翻滚的动作,觉得跳车逃跑的存活几率比留在莱尼旁边高一些。
可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在了副驾驶座上。莱尼最后在托克镇停了车,还祝我一路顺风。
当天晚上,我在路边搭起单人帐篷过夜。第二天起来,用野营炉煮了一锅燕麦粥,加了些蔓越莓干。养足精神、填饱肚子之后,我用大大的硬纸牌做了张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加拿大”,还在正中心画了一片鲜红的枫叶。四周的山峰连绵起伏,越往南越是白得耀眼,不过,其他地方早已披上了鲜艳的绿装,森林、丘陵、苔原,无不生机盎然。不经意间,春日温暖的气息已经感化了冬季的万里冰封。
我又搭了一次便车,来到加拿大境内的育空区,此刻,我坐在白马市的路边等车。在偏远的荒野里,白马市简直就是一座凭空冒出的大都会。夏琳就是在这儿停下轿车,搭上我的。她打算往南走一百多英里,到斯特林村参加一场为准妈妈办的派对,庆祝即将到来的新生命。夏琳说她要为派对“热身”,于是把车钥匙塞给我,自顾自地开始喝酒了。这么相信素昧平生的搭车客?我虽然觉得古怪,但更庆幸自己搭上顺风车,既然她想喝酒,那就由我开车好了。要不是夏琳坚持把车窗全打开,这趟旅行就完美了。
“你真的不冷吗?”我被大风吹得浑身发抖。
“不冷啊,”她咯咯地笑道,“我可是育空区的女孩哟!”
我一边开车一边听夏琳手舞足蹈地讲述当社工的经历,“等等,等等!”她突然叫道,“在前面的野营地转弯,我要见几个朋友。”
难怪……她一开始就算计好了吧,我真是后知后觉。可我还是照她的意思把车开进野营地,等着她和蹿出来的同伙把我踢下车,抢走我的背包,扒下我的衣服,堵住我的嘴巴,狠狠地嘲笑我的熊样,还击掌欢呼。
结果,夏琳进去和朋友们打了几声招呼就上车了,什么也没发生。
我们到达斯特林村时已近午夜。昏暗的街道上只有几个瘦高的男人在一罐罐地喝啤酒,嘻嘻哈哈地说着荤段子。我身处异地,周围一张熟面孔也没有,自然想尽快离开夏琳,尽快离开斯特林村,但我又觉得有义务送夏琳到目的地。
我们敲开了托尼家的门,再后来,夏琳提议我们把托尼“偷”出斯特林村。我觉得今晚自己的运气已经耗尽了,没法儿再赌下去了。我跟着他俩走到车旁,车门一开,我立刻抓起背包道别:“夏琳,很高兴认识你,多谢你搭我一程。但我真的该走了,抱歉不能帮你和托尼了。”夏琳一再求我留下来,我一步步往后退,猛地转身,飞快地往远处走。这条路黑漆漆的,两边都是掉光了叶子的白桦树,真像一具具苍白的骷髅架子。我沿路一直走到一条河边,搭起帐篷,哆哆嗦嗦地钻进睡袋取暖,心想,放弃吧。这才几天,我已经搭上了重刑犯、杀人犯、酒鬼和毒虫的车,他们每个人都向我倾诉了一段沉重的过往,这些往事充斥着贫穷、苦痛,甚至强暴和虐童的罪行。也许这个地方就没有清清白白的人,也许我从小听到大的警告并不是危言耸听,也许我应该立刻回白马市,安安稳稳地乘飞机回家。但我又想,我还没有看到真正的邪恶。那些故事听上去吓人,我感受到的却是善意。我得继续走下去。
没多久,我就琢磨出了搭便车的技巧:找到加油站或者饭店,要一大张长方形的硬纸板,用蜡笔画一个和善可亲的图案,再挑好位置等车,在公路入口、休息站和宽敞的公路的成功率比较高,因为这些地方都有足够的空间停车。我会尽量站在车流比较缓和的地方,这样司机才有时间看清我手里的牌子。露宿的时候,我用野营炉煮燕麦粥当早饭,晚上就吃山屋牌速食品(内部充氮保鲜,只要加热水泡熟即可),睡觉时选择树林里或者路边搭帐篷。我经常在卡车补给站洗澡,在加油站的洗手间里刮胡子,身穿牛仔裤和翻领衬衣,头戴棒球帽,外表收拾得干净整洁,冲来往的车辆露出温和的微笑。一般等一个小时就能搭上车,有时得等两个小时或者更久,但从没有搭不上车的情况。
离开托尼和夏琳之后,我遇到了简单直率的卡车司机丹尼斯,他载我走了900多英里,从斯特林村来到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乔治王子市。我在乔治王子市得到了乔治的帮助。乔治是位天主教神父,花白的胡须修得整整齐齐,他的目的地是省内的阿什克罗夫特市。一路上,乔治跟我分享了自己搭便车的趣闻逸事,那时他跟现在的我年纪相当。然后,我跟四个十几岁的少男少女同行去温哥�